在这个特别时刻,李思琪终于现身,发了一条有文字的动态。
【李思琪v:十六确实不是我,到此为止吧,我不想深究,就这样吧。】
虽然她承认了自己不是作家十六,但是,这句话很值得推敲。
第一:十六不是她,但是没说那本书真正的作家不是她。
第二:不想深究的是什么?这里还有什么隐情?
而且,就这样吧,这句话任谁看起来,都觉得委屈巴巴的。
再加上之前找到的那个小号做为证据。
综上,大家得出一个结论——
《离明》本来的作者是李思琪,但是却被林念发表了,
也就是说,林念偷了别人的作品!
已经不是抄袭那么简单了!而是直接偷啊!
这就有点太过分了!
无耻至极!
“铁证如山”,再加上水军掺和,大家很快就一致认为林念偷了李思琪的作品!
【出来!小偷!】
【你们的编剧偷人家的作品,老板也偷人家的作品,一窝贼!】
【楼上的别瞎说啊!那件事不是已经澄清了吗,是杨宏林抄袭潘宇的!】
【本来我是信的,但是现在看他老板这个德行,我不信了!】
【对,什么人跟什么人在一起,他们都是一样的!】
【小偷林念出来!给我们一个说法!】
【要什么说法啊还,给李思琪道歉!把小说下架!赔偿损失!】
【道歉!】
【道歉!】
【话别说的那么满,那个号真的是李思琪的么!】
【就是!也不过提前了半个月而已,众所周知,写小说是要存稿的,林念肯定更早就开始写了!】
【对呀,可能是不小心被某些人看到了,然后偷偷拍下来,自己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