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秦怀仁捞上马,李鸿儒慢悠悠的去,嘚啵嘚啵的回。
乘骑飞奔。
不多时,李氏布店已经映入了眼帘中。
“这当真是大隐隐于市啊!”
秦怀仁感慨一声。
他很少有来这种破烂之处的习惯。
若非尉迟宝琳狠狠的出名了一次,他还懒得来东市博望街这种平民区域。
但尉迟宝琳的披风确实有逼格。
人靠衣装马靠鞍,逼格在何时都不能丢。
一些同是狩猎场的年轻人有着追求就不意外了。
再说了,以尉迟宝琳的条件都能提升气质,何况是其他人。
“我们到地方了,兄弟们勒马了。”
尉迟宝琳是第二次来,此时轻车熟路,他很轻快的跳下枣红马。
他扇了扇书人的‘借鉴’,他哪有多少才气。
而要为众人量身定制诗文,那更是难上加难,难于让人满意。
李鸿儒只得将这种选择交给了众人。
他的工作就是尽量挑选一些记忆中可用的诗词。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李鸿儒含嘴抿笑向众人。
这诗词源自《登科后》,乃是科考成功之后散发欣喜之情的小诗。
这也是一首较为常用的诗。
但诸多,这首诗词还未出现,随即便被李鸿儒借鉴过来了。
“这马跑的真够快的,骑一天就能看尽咱们长安。”
诗文水土不服的情况又出现了。
李鸿儒原本是想着尉迟宝琳受了嘉奖,多少算是春风得意,有一些喜悦之情。
没想到众人的重点放在了后一句。
一日看尽长安花。
这说明马跑的快,能将长安这些弯弯绕绕的地区都跑一遍。
没毛病!
大伙儿这么理解也行。
“宝琳,你有红风照枣马,飒沓如流星了,这个不能和我抢,我觉得很贴合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