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街区,一条狭长的小巷子里。
杜烟骑着自行车,双脚蹬的飞快,不时回头看看后面跟着的男人,脸上带着害怕与慌乱,车也骑的歪歪扭扭。
那个男人已经跟了她几个小时了,一直紧追着她不放,杜烟心里紧张,这明显就是冲着她来的。
早知道就不该把连殇赶走,有他在身边,自己至少没那么害怕。
也不知道那个男人要做什么,反正这里最近不太平,有好几个人都失踪了,听说是卖去南非当奴工。更惨一点的,被人迷晕弄去采生折割,一辈子都完了。
杜烟只顾着看那个男人,一个不留神,脚下绊到什么东西,连人带自行车都摔在了地上。
她心里一惊,连忙回头看去。那男人看到她摔倒,脸上表情一愣,然后快步向她走了过来,手伸到自己那脏兮兮的挎包里摸摸索索,眼中闪烁着光芒。
“小姐,我……”
话未说完,杜烟一咬唇,把地上的东西朝那男人脸上一丢,撑着他伸手阻挡的刹那,骑着自行车就跑。
那男人急忙喊道:“停下!”
杜烟抿着唇,心里想着见鬼去吧,她才不会停下。要是自己今天能逃出去,以后再也不单独出门了,还有连殇,她不该把他赶走的。
这样想着,杜烟丝毫没有注意巷子尽头开过的那辆小车,碰的一声撞了上去,人仰车翻。
而另一边,早在听见碰撞声的时候,南霈就踩了刹车。
他看到在车的左前方,一辆自行车被撞的飞起。心里不由一惊,撞到人了?
不应该啊,他开了几千年的车,是个丢了方向盘都能继续开的老司机,居然在这个世界两度晚节不保。
他摇下车窗,扯开安全带,伸出头往窗外望去。地面上,除了那辆车轮还在转动的自行车,除此之外哪里有人?
南霈一脸迷惑,拉开车门,绕着车转了一圈,看到自家车的左前脸被撞出了一个大坑,那辆自行车倒是坚/挺,两相碰撞之下居然是自己的车吃了亏。
他坐回驾驶位,“刚刚明明看到自行车上有个人,为什么不见了?”
难道我又遇上了奇怪的东西不成?他也没听人说过啊。
这段时
间以来,他每隔一两天都会来安乐街一次,可是从来都没有碰上过杜烟。问她的领居,都说她最近在找工作,每天都忙到很晚才回来,南霈也只能下次再来。
自从知道杜烟身边或许跟着什么东西,他就没有再让人去调查她,虽然不知道她身边的是什么,但把普通人牵扯进来总是不好。
所以时间一拖再拖,就拖到了现在。
南霈想着,既然没人的话,不如早些离开,免得被不干净的东西盯上。
然而就在这时,他旁边的副驾驶位上,一只苍白瘦长的手忽然伸出,攀在了黑色的皮椅上,白与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另一只手,赫然攀上了他的大腿。
不知何时,座椅前方的空隙里忽然多出一个人,她抱着双腿蹲在那里,低着头,南霈只能看到她的一头长发。
她缓缓抬起头,露出乱发下那张清秀的脸,苍白的脸上粘上了灰尘,几缕发丝混着汗水贴在上面,眼睛红红的,带着点害怕与焦急,看着南霈请求道:“求求你,帮帮我,后面有个男人一直在追我。”
两人的视线接触到一起,对视间,不由齐齐一愣。
南霈挑了挑嘴角。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他没想到,自己找杜烟找了十几天,却在这样一个夜里不期而遇。
而杜烟则是愣愣的看着他,当看清他那明显不怀好意的笑容时,两串鼻血再次刷的一下流了下来。
这熟悉的场景,让她想起自己在酒店里和南霈相遇,那时的自己也是这么狼狈。
她默默的缩回了手,痛苦的捂住了自己的脸。
为什么是他啊?换谁都好,为什么又是南霈啊。
身为一个大学的同学,南霈或许不认识她,但她却认识南霈,早在校庆时第一次见到他,自己就记住了那个在舞台上弹二胡的少年。
在一众弹钢琴弹小提琴以及长短笛的同学中,他的二胡尤为突出,尤其是他那略带忧郁的眼神,与世独立的姿态,让人一眼就能关注到他。
其实南霈最初想吹唢呐的,但是遭到了整个乐团一致反对,只好退而求其次选了二胡。
吹不到心爱的唢呐,南霈当然很忧伤,而且你们这些人,一点都不懂什么叫做真正的艺术。
唢呐是什么,能从你出生吹到你死亡的东西,其他乐器能这样吗?传统文化一点也不晓得珍惜,我南某人真是不屑与你们为伍。
想着不爱惜传统可能造成的文化断层,南霈全程很悲伤的拉完了二胡。
也正是因为他秀得出众,与众不同,表演结束后,他就成了学院里炙手可热的二胡小王子,能以一己之力把整个乐队风格带偏的大佬。
原本杜烟也只是记得有这么个人而已,但耐不住有人天天在耳边念叨,一堆花痴女,甚至将学校里长的帅气的男生一起列了个校草榜,南霈的名字赫然在上。
在她印象里,南霈向来很安静,安静的学习,安静的生活,安静的拉二胡,安静的吹唢呐,然后半夜被那些被吵醒的人追着打。
久而久之,杜烟听多了,也就上心了。偶尔在学校图书馆遇到他,都不自禁的低下头不敢看他。
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觉得如此平凡的自己,与他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吧,所以完全没有想过要有任何交集。
所以她觉得自己最近真的是很倒霉,两次遇到南霈,都在自己最狼狈的时候,而且被自己倒了一身汤的那个家伙,居然还是南霈的哥哥。
客人也得罪了,工作也没得了,她接受不了,哭着往外面跑去,结果下楼的时候一个没踩稳,就摔了下去,牙齿摔掉了一颗。
摔就摔了吧,还摔倒了南霈面前,看着南霈见了鬼一般退后的脚步,感受到鼻子下面的湿润,她当时就捂住了脸,想死的心都有了。
摔了之后之后第二天,她就被经理开除了,之后就一直找工作。
小作坊她看不上,大公司又看不上她,好不容易看到南氏集团招总裁秘书,跑进去一问,结果人家说不要刚毕业的实习生。
她说自己虽然才毕业,但是已经干了好几份工作,经验很足,而且工资要求低,一个月两千就可以。
对方接过简历一看,细细把她打量了几眼,然后说:“不用了,我们还是打算招个专业的,南氏不差这个钱。”
然后杜烟下了楼,一出门就遇到了追着她的那个神经病。
当时那人就蹲在街角,身上背着一个破旧的大口袋,愁眉苦脸的样子。
杜
烟看他年纪轻轻,虽然有些落魄,但是长的还可以,不由多看了两眼。
那男人察觉到她的视线,回了头,看到她时立马眼前一亮。
脸色犹豫的往她左右看看,看她孤身一人,于是站了起来朝她靠近,手在自己提着的挎包里不断翻找着什么,不时看看杜烟,明显是在观察她的表情。
杜烟当时心里就是一惊。
她知道自己长的不错,在学校的时候就有许多人喜欢她,后来上班了还时常被上司骚扰,这也是她经常换工作的原因。
而且连殇也不在她身边,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要是被抓到了,肯定被这样这样,那样那样。
在那一瞬间,她的脑海里不断闪过一些健康而纯洁的画面,日在XX、地铁XX,以及XXX的XX,全名太污,不予显示。
想到这些,杜烟骑着自行车转身就跑。
“小姐!”
男人看见她转身,立马就急了,跟着她就跑。就这样,两人一直跑了七条街,直到杜烟一下子撞到南霈为止。
南霈看着蹲在副驾驶的杜烟,眯了眯眼睛,心里想着该怎么安排她。
杜烟表面上看上去,真的只是一个普通女孩儿,她会被陌生男人吓到,也会被车撞到,会流血,会害怕,看不出与其他人有任何不同。
南霈思索着,杜烟抬起头偷偷覷着他。
就在此时,敲玻璃的声音响起,一个年轻男人站在窗外,帅气的脸上难掩满脸的落魄,“请问,你有见到一位骑自行车的小姐吗?”
南霈还没说话,一旁的杜烟却已睁大眼睛,两只手抱住南霈的小腿,惊恐的大叫道:“就是他,他就是那个跟了我七个街区的变态男!”
“变态男,我?”李彦奇指着自己的脸,一脸懵逼。
这咋回事儿,我不就想推销个面膜吗,至于看见我就跑,还说自己是变态。我不就跟了你七个街区吗?怎么这样子污蔑人。
他看了看惊叫的杜烟,又看了看一旁的南霈,看了一眼,又看了一眼,忽然激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