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应该是借鉴了一些古书中五胡乱华、蒙古攻宋时期的野史,许多精致入微的描写,让人看得如身临其境,寒毛直竖。
败国俘虏,可不只是苦那么简单。
古代的俘虏,在有些时候,甚至是作为口粮而存在的。
夜为万人妻,朝为鼎中肉。
娇乳羹,人皮灯,白骨棒子喂野狗。
凌迟。一个时辰一刀,三个月后才死。
剥了皮的一摊血肉,被驱赶着做他人练手的靶子。
皮囊尤是桃花色,底下一块一块的脓包与腥臭。
刃从玄圃入,自天灵出。
檀香刑。
人蛊。
疫。
如果说从冥门回到陌国,是让暗雪见识到了什么是人间,那身为俘虏的日子,便是让她知晓,什么叫做地狱。
贫困之中的陌国百姓是守不住道义,那生于这样的地狱中的人呢
在极恶的环境中,人心究竟可以可怖到什么程度
那些章节顾夜歌根本不敢再看,可那些情节却生生如刀一般,在她心头割下无法磨灭的痕迹。
这大概是整部书里最大的一个女主光环,小暗雪在这样的环境中尽管历经苦难,备受折磨,但并没有受到侵犯。
但理由还算可以接受,暗雪在这样的环境中仅仅生存了三个月抚育她长大的姑姑们在一个月内便痛苦离世,她则在一次躲避中闯进了一个山中小屋,遇见了一位盲眼的怪婆婆。
那是抚养明虞长大的师父,上一代十巫之一的巫真,曾经伴随诀弦的圣女。
她在明虞背叛诀弦后,自盲双目,自废修为。
盲婆婆对暗雪弃之如敝履,使唤如贱婢,斥责打压自不必说。
但她终究保下了暗雪的命。
直到婆婆死。
回光返照时,婆婆逼着暗雪立誓,永远不会伤害诀弦。
千百种复杂情绪涌来,虽然不明所以,但暗雪终究应下了。
但以此时暗雪身份之卑微,如何能伤高座之上的大祭司没有了婆婆的庇护,孤身的暗雪被仇家挑断了筋脉,送进了斗兽场。
强健的成年男子入斗兽场尚且残酷,一个修为尽毁、筋脉具断的稚龄女童,被送进斗兽场,又会是何种遭遇
满座人兴奋激动地交杯换盏,期待这一场以死亡与鲜血铸就的精彩。女童的柔弱美丽,在这血腥之中,更增添了加倍的刺激,令一些有特殊癖好的人血脉贲张。
彼时的暗雪,早已不是城墙上守国门的王储。
她心头有太多的戾气与冤屈,不得舒展,逼得她几近成魔。
她能用一次秘术,就能用第二次秘术。
只是上一次是为了守护,这一次却是为了复仇。
自爆。
场外高座上洋洋得意的贵族们,笑容永远地停留在那一秒。
意识消散的那一刻,她看见少年的容颜,清冷潋滟,风华无双,一如她九岁那年,在王都集市上,魂牵梦萦的白衣少年。
那是诀弦第二次救她。
对于一些热衷于热血剧情的人而言,之后的剧情,才算真正展开。
彼时诀弦虽为圣子,强大无匹,但十巫与六君的势力盘踞交错,他亦屡受桎梏与暗算。
他是这个世界的异类,无论他再如何强大,都无法改变这个事实。
这像是最俗套也最喜闻乐见的古老童话,孤独年幼的王子在逆臣的阴谋中几次涉险,但他遇到了自己的女孩。
她是最惊才绝艳的修士,最强悍的战士,最温柔的守护者,最赤诚的同伴。
最勇敢的骑士。
她历经的痛苦,终究都成了勋章,用来帮助她的爱人真正坐稳自己的王座,同时,给予自己重生。
爱上一个人需要多久十年二十年
也许连一秒都不需要,他们是彼此印在灵魂深处的烙印,他生于此世,本就只为她一人。
他们是彼此唯一的羁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