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去春来,万物复苏。
赵云终是迎着第一抹春风,走下了病床。
不久,便闻打铁的铿锵之音,老赵家的手艺活,他没有忘。
“大将军,赏脸喝顿酒呗!”
王小官来了,一手提酒,一手提着烤鹅。
儿时的玩伴嘛!这酒得喝,还得好好敬小官一杯。
若非当年那本《青瓶梅》...他跟柳如心上了床,都不知该干点啥。
“你,也该娶个媳妇了。”王小官笑了笑。
“不急。”赵云一碗酒下肚,又看渝州方向。
当夜,便见他策马奔腾,去看他与柳如心的家。
遗憾的是,院中依旧没有那道倩影,也无半分有人来过的痕迹。
他是孜孜不倦,每隔几日,便会来一趟,每次来,都会留一封信。
日子久了,做梦都会喊她的名。
说到梦,不知从哪日起,他经常一睡不醒。
这,可难倒了老郎中的儿,这人明明有病,就是瞧不出来。
疑难杂症,他将赵云的病态,记入了医书,有事没事便研究。
赵云的病诡异,他的梦,更诡异。
又一次,他梦出了天道轮回。
此刻,正如一只孤魂野鬼,游离在浩瀚的星空。
“我头上的光圈儿,晃眼不。”
要不咋说好兄弟,走哪都能撞见。
那不,狂英杰正绕着赵云,来回转呢?
他此番出来,可不是游山玩水的,是找人约架的。
巧了,在半道撞见了梦境,过来一瞧,嗯,赵公主。
狂英杰的问话,赵云并无回应,他无神智,神色木讷,双目也空洞,像极了行尸走肉。
“看见没,永恒啊!”
老狂一路跟着,也是一路叨叨咕咕。
没错,他头顶的光圈儿,的确蒙着永恒的色彩。
霸道永恒,他又得了几分真谛,光辉已愈发晃眼。
正是这等底蕴,他才敢跑出来溜达,顺便找人约个架。
一般的神,他都懒得打,要找就找硬茬子,如罗睺,也如无妄魔尊。
“忘与你说了,我有娃了,姓狂名云,赵云的云。”
“那小东西,血脉异常强悍,回头让与你拜个把子。”
狂英杰如个跟屁虫,赵云走哪他跟哪,叨叨起来没完没了。
瞧赵公子,半分反应都没,也或者,是不想搭理这个姓狂的。
“霸天神体,来战。”
如轰雷般的嘶喝,不久便响彻了星空。
约架的来了,正是神墟之主:无妄魔尊。
“你,你,陪聊。”
狂英杰留下了两个分身,一路跟着赵云。
而他,则拎着神刀,跨越星河,直奔对手。
轰!砰!
震颤乾坤的轰鸣,很快便传遍了四海八荒。
余威太强了,鲜有人敢靠近,只敢远远观战。
“传言果是不假,霸天神体悟出了永恒。”
“初入门径,与神朝之主相比,差之甚远。”
“那人,是否还在世,难得不死不灭的道啊!”
扎堆看热闹,丝毫不妨碍聊天,总少不了一个赵云的名。
直至星域坍塌,世人才狼狈后退,约架的那俩,动真格了。
不是在干仗,就是在去干仗的路上。
老狂今日,算是遭遇强敌了,一番鏖战,竟不敌无妄魔尊。
“混沌体的血,滋味可好。”即便战不过,他之气场也半分不减。
至于混沌体,炎宇宙有一个,风宇宙也有一个。
只不过,风宇宙的混沌,早在多年前便没了踪影。
而今一战,他才真正确定,混沌体被无妄魔尊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