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杀狼的影响差不多已经过去,在村里已经很少谈论。
但这头熊可不一样,就像打虎英雄一样,他单独杀了一头熊,怎么着也该有个杀熊英雄的称号。
这玩意威慑力大,以后随着名号的扩散,只要见到他,就会想起他杀熊的事。
估计到时候,只要他一发怒,站在他面前的人得当场给他跪下。
毕竟人就是这样,天生有一双滤镜,在不知道对方是什么人之前,或许还会觉得对方和蔼可亲。
但要是知道他是个罪犯,估计就会觉得他面目可憎了。
甚至站在这种人面前,心里就会觉得压抑。
同样的道理,要是大家都知道他能和熊搏杀,首先心理上就会矮一截。
如果正大光明的把熊带回村子,这些熊肉肯定留不住,但分给村民并不是完全没有好处。
俗话说,拿人手短吃人手软。
他现在不缺肉吃,把肉分给大家,还能获得个好名声。
而且熊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他肯定会自己留着。
像熊皮、熊掌这类东西就不说了。
熊油的味道很好,而且还可以入药,治疗冻疮。
熊鼻、熊骨、熊胆,这些都是很好的药材。
特别是熊胆,这玩意非常珍贵,可以说是熊身上最宝贵的东西。
还有公社这边,打到一头熊,他也算是为民除害了。
毕竟这么凶猛的野兽,时刻威胁着村民们的安全。
至于他这头熊是在深山里面打到的?这事他不说,谁会知道?
而且就算是被人知道了,估计也没人会在意。
毕竟打到一头熊,不管在什么地方,都是一道功绩。
思考了一下得失,周子文还是决定光明正大的拿回家。
偷偷摸摸不是他的性格,他也不缺这点好处。
到了他这个程度,名声反而更重要一些。
一路来到山下,周子文拖着沉重的步伐向家里走去。
肩膀上扛着的棕熊,让周子文的影子显得非常大。
周子文一边走,一边四处观看,结果却发现,一路上一个人都没有。
毕竟这会大家都在上工,他的运气也不太好,没有遇到过来割猪草的人。
等他都回家了,却没人发现他扛着的棕熊。
“不行啊,装逼失败!”
周子文皱了皱眉头,在家门口把棕熊放下,生怕棕熊身上的血把家里弄脏了。
放下棕熊之后,他打开院门,把弓箭和背篓放下,又在院子里洗了个手,然后马不停蹄地出门,重新把棕熊扛在肩上,然后大步向村里走去。
这么大一头棕熊,村里人肯定没见过。
为了帮村里人长长见识,他决定在大坝子村转两圈。
毕竟他家有点偏僻,他的记性又不是很好,一时找不到回家的路很正常。
……
“周知青,你扛的是什么?好大。”
“周知青,这是熊吧?天呐,你打到熊了?”
“哇,周知青的力气怎么这么大?这么大一头熊,他是怎么扛起来的?”
“什么熊,在哪里,快让我看看。”
……
周子文在村子里逛了一圈,然后又往生产队走去。
一路上,村民们自觉跟在他身边,有的围着他说话,有的还伸手摸了摸他肩上的熊。
大家议论纷纷,吵吵闹闹,等到了生产队的时候,队伍已经极为庞大了。(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