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史野记,不知真假。)
嬴政听着又是铅笔,又是厕纸,最后还有马桶。
前两样他倒是能通过力量的心声大概了解是做什么用的。
最后一个叫做马桶的…
嬴政看着趴在角落,身上坑坑洼洼在也不复之前那般威风的爱犬,立刻脱口而出拒绝道。
“不必…”
毛笔就已经祸害了他的猎犬,难道马桶还要祸害他的爱驹?
黎姜正琢磨铅笔是怎么做的,就听嬴政说话。
“嗯?王上说什么不必?”
黎姜不解的问道。
嬴政看着黎姜茫然的表情,才反应过来,赶紧找补。
“寡人说,做的不错,赏你一些钱币。”
嬴政看着桌案上黄的白的各色毛笔,拿起一支属于黄犬的用了起来。
【只是赏赐一些钱啊,我还以为能往上升升官呢。】
嬴政每样毛笔都试了一次,最后还是觉得鼠须最佳,其次便是羊毛,兔毛…最后是狗毛。
可用笔刀习惯了,总觉得毛笔虽好,但力度要控制好。
而且书写起来,比笔刀快不了多少?
黎姜看着嬴政有些失望的神色赶紧卖力推销。
势必让嬴政发现者这毛笔的好处,还有铅笔的用处。
她将羊皮拿出来,上面都是她刚刚统计过得数据。
“王上。有了毛笔,我们就能用它在羊皮上作画,写字,大大节省了时间。”
说着,她从众多毛笔中,随意拿过一支,在竹简上写字。
很快黎姜便发现了不对,这支笔和后世毛笔所差无几。
不管是吸墨还是流畅顺滑。
她突然就想到了,被她扔进笔洗中的笔。
【原来如此!我知道了!毛发上有油脂,用草木灰浸泡过后去掉油脂就能使用了!】
嬴政也恍然,原来如此。
接过黎姜的笔,本想着奖赏黎姜,但一看到大殿中光秃秃趴在角落的黄犬。
嬴政就歇了这心思,还是等一等吧,免得她得了甜头,又要开始对他的马下手了。
“王上…”
黎姜刚想和嬴政说铅笔的事,就听外面传来李斯的声音。
“王上!大喜啊!”
“进殿来禀!”
李斯兴高采烈的捧着竹简跑进来,看着嬴政禀报道:“王翦将军率并在易水河畔击退代王与燕王太子丹。”
“攻下了燕国都城蓟城,燕王逃离都城,逃往辽东。”
“好!”嬴政高兴的猛拍桌案:“传令给王翦!让他势必将燕国太子带回秦国!”
“寡人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嬴政一高兴,便命黎姜去膳房传膳,他今天要让李斯和他一同用膳。
“黎常侍,让膳房多准备出来两份,你今天也在一同用膳。”
嬴政抬头,看向黎姜,想到这女人口腹之欲极其重,便也打算让黎姜也尝一尝他大秦不是没有好吃的食物!
“嗯?”
黎姜惊喜坏了,王上吃的那肯定比她吃的好的多啊!
【今天有口福啦!!不用吃咸酱拌豆啦!】
她是对这顿饭抱有期待的,王上吃的饭,怎么着也比他们吃的好吧?
可等这席面上桌,再看看对面李斯桌上和王上桌上都是一样的菜色时,黎姜真的无法违心夸一句好。
鱼丸汤…凉拌鱼丸…鱼丸粥…烤鱼…丸~
【政哥…你是有多爱吃鱼丸啊…你这会失去很多乐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