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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第111章(1 / 2)

旁支嫡女 春未绿 5414 字 2023-12-10

人生四大乐事之一就有洞房花烛夜,况且方惟钧封了世子,和金榜题名时也没有两样了,自来这人逢喜事精神爽,掀开盖头一看,常雨珠虽然比不得简凝初那么貌美,但也青春正少,带着武将家的飒爽和大家闺秀的秀外慧中。

        只是,他低头看了一下常雨珠的脚,似乎没裹脚,这有点不美,但也不是大事,自己的亲嫂子也是没裹脚。

        夫妻二人见面之后,又跟诸长辈请安,常雨珠趁机也打量她们的寝房,器具皆是上等,有的还为内造之物,屋舍精美,陈设华丽,十足的富贵气象。

        她忍不住点头,见了长辈回来,只听方惟钧对下人道:“明日我哥哥头一次参加经筵,我的婚事倒是叨扰他了,你替我送些大红袍去,他一贯喜欢喝大红袍,就说我祝他诸事顺利。”

        “是,小的知道了。”

        常雨珠心道,方惟钧和方惟彦感情也的确很不错啊。

        新婚之夜还能想起哥哥要做什么,特地打发人过去,但现在她才新婚,不好问这么多。

        新婚之夜,鸾凤和鸣,方惟钧之前就受用过两名美妾,在这种事情上就更加从容不迫,也不是横冲直撞那种,给予了常氏体贴。

        龙凤烛烧的噼里啪啦,煞是明亮。

        却说蜜娘见方惟彦正捧着书在读,他虽然现在是侍读,但因为资历太浅,还不能成为日讲官,但是能参加经筵,对于这个年纪的他,简直是飞速。

        但更让蜜娘兴奋的是吃经筵,吃经筵可以带家眷仆从,天子赏赐的筵席中的碗筷糕饼还能带回家来。

        “明天咱们羡哥儿也去,吃好吃的去。”

        前世方惟彦也有这种时候,但是是他带着仆从去的,那时他孤身一人,爹娘是有爵之人都自重身份,也不会去,故而他也不觉得有什么,但看着妻儿都这么高兴跃跃欲试,方惟彦也忍不住道:“明儿天冷,你们要多穿点。”

        蜜娘重重点头:“知道,知道。”

        今日是方惟钧大婚,蜜娘已经为他的婚事忙了一个月了,明天她也得关心一下自己的丈夫和儿子,不能本末倒置。

        什么权利那些她也不是很在乎,在她看来,方惟彦就是个宝,比那些所谓的管家权重要多了。

        她先吩咐乳母带羡哥儿早些睡,又对春桃道:“多准备几个食盒,咱们打包回来分给各房也沾沾喜气。”

        这么年轻就能做帝王师,可不是一般年轻人能得到的荣耀。

        春桃笑道:“奴婢能随小姐您去吃经筵,真是三生修来的福气,可惜夏莲有孕在身,不能颠簸,就都便宜我了。”

        “日后也不是只吃这一次,将来若有你们几个丫头我都带去,明儿的碗筷我多带一幅回来,你替我拿去给夏莲就是,就说赏给她的。”

        宫里赐宴,碗筷未必有侯府用的精致,但这份荣耀可不是人人都有的。

        翰林院不愧为天子近臣。

        蜜娘的话一出,在场的丫头们人人高兴。

        这一晚上,蜜娘叽叽喳喳的跟方惟彦道:“明天我要好好打扮,千万不能丢你的脸。只不过,——”

        蜜娘沉吟道:“有新妇在,我也不好抢她的风头呀。”

        这也是在看方惟彦的态度,如果他很是为难,一心求低调,蜜娘也不能过于高调。

        谁知方惟彦道:“这次做了那么多好看的衣裳,怎么能不穿出去看看,你也太小心了些,我这么辛苦难道还让你处处低人一等吗?”

        现下府中人如此表现,方惟彦虽然并不天天在家,但也知道其中奥秘,以往世子之位没定,虽说他退位让贤,但他的确在之中是最出息的那个,但现在世子已经定了,世子就是将来的侯爷,未来的侯府当家人。

        谁不想去捧这个热灶,就像当年方惟昌还是世子的时候,都足以能和徐氏分庭抗礼,徐氏即便不喜申氏,还得让申氏帮着管家。

        申氏也能趁机收拢一部分人,而当申氏不是世子之后,对府里的掌控能力就大不如前了,并非是钱没给到位,而是权势不如以前,大家畏惧的还是权势。

        作为徐氏嫡亲的媳妇,以前蜜娘这里也算是热灶,但方惟钧的媳妇进门就是世子夫人了,个中差别,虽不至于很明显,但身在其中的人是很能体察到的。

        这种细微的变化,就像他当初辞退首辅一职,下面的人虽然还恭敬,但你会发现你说话都不一定好使的,朝廷如此,一个家中自然也是一样。

        可他方惟彦也并不低于谁一等,蜜娘就更不必看人眼色,他的地位不是侯府给的,是他自己努力得来的。

        以他现在的地位,深得几位府臣的器重,还在制诰房时,好些人都要看他的脸色,怎么可能在家中还让人轻视。

        他让爵位是因为他有更远大的前程要奔,又不是他死了,才让给弟弟的。

        就像他低调,不代表他就真的愿意处处被人踩啊。

        蜜娘听了这话,心道果然是我的好惟彦。

        她笑道:“知道了。”

        但蜜娘也不是针对常雨珠,如果今天进门的是简凝初,她甚至根本不会问这个问题,想穿什么就穿什么,因为简凝初为人更好相处,并不是那种小心眼的人。

        当然,就像简凝初小心眼也没什么,她是所谓的“全”姑娘,面子上不会表现出来。

        但她也没那么傻,仿佛真的跟人家新娘子比美,只是跟着丈夫吃经筵,自然要体现出作为方惟彦夫人的身份来,不能跟方惟彦丢脸。

        次日一早,方惟彦起身,他今日要去讲经筵,自然要早起,蜜娘随之也醒过来,正要起来时,方惟彦道:“你还是多睡会儿,近来你这么累,等会儿和新娘子见面,把我们的礼送出去就好了。”

        “这个不消你说,只是我也要起来,描眉打扮都是要功夫的,等和新娘子见礼了,我还得带羡哥儿赶过去,都没那么多功夫了。”

        方惟彦点头。

        他的官袍早就熨好了,上面还熏香了,一看就是蜜娘早准备好了,有老婆终归还是不同的,你没想到的,她会提早一步想到。

        等方惟彦走了,蜜娘用煮好的鸡蛋滚眼睛,昨儿睡的晚,今儿起的早,就是怕眼睛水肿还有黑眼圈,所以要用鸡蛋滚一滚。

        因为凤梧院有小孩子,虽然不设小厨房,但是茶水房是扩大了的,茶水房里常备鸡蛋是给羡哥儿做鸡蛋羹的,蜜娘也算是公器私用了。

        “怎么样,我眼睛不肿了吧?”蜜娘对白芷道。

        白芷点头:“不肿了,还是您想的这个法子好,只是您眼睛里有些红血丝。”

        “不打紧,你们弄些菊花枸杞茶给我熏熏眼睛就好了。今日难得在四爷的同侪面前,我可不能搞的邋里邋遢,跟脏婆子似的。”

        不一会儿,丫鬟们鱼贯而入,蜜娘梳洗打扮,打扮完毕,先穿一件银白绸缎中衣,再穿一件玉色红青酡绒三色缎子斗水田小夹袄,下配蹙金牡丹彩碟戏花罗裙,外面则罩一件石青多罗呢灰鼠披风。

        从外看绝不是那等张扬华丽的打扮,反而多了一份端庄惠雅,这正是蜜娘需要的。

        但是这种颜色搭配到蜜娘身上,说不出的高贵典雅,又不花哨也不暴发户。

        头上梳了个垂云髻,正前方用半月型镶珊瑚玳瑁蜜蜡梳蓖,髻上只插一个蝶形金镶玉步摇,这首诗在精不在多,否则就全部是堆砌而成,反而不好看。

        再有用胭脂水粉,也不是嘴越红就越好看,胭脂要适合自己的皮肤,敷粉也不能死白,为了逛这些胭脂铺子,怕遇到不合适的,蜜娘只要出门都会每一个买来试试,要么说谁最会化妆,还不都是钱买来的。

        你的心用在哪里,成就就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