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作品得到了肯定,韶华的信心恢复了一些,“谢谢大哥,只要有你一个人还觉得我写的东西好,我就开心!”
他像看小孩子一样,笑看着韶华:“只有我一个人欣赏是不够的,至少不够你吃饭。”
提到饭碗问题,韶华又犯了难。
她对霍大哥说,自己明天要交的稿子,一个字都没写出来。
还有刚才给大哥看的这个稿子,改了那么多遍,最后也没用上,感觉就快不能吃这碗饭了。
“你这篇旧稿,愿不愿意投到我这?我可以帮你发表,但我要第一版,而且一个字都不要改。”
韶华听了这话,感动极了。
但她只能拒绝霍大哥的美意。
她告诉霍云腾,自己和秃头签了十年独家版权,而且签的是她这个人,也就是说,十年之内,她就连在朋友圈发一首酸诗的版权都是秃头的。
这篇旧稿件,自然也就没有权利投给霍大哥了。
如果她偷偷换个笔名,倒不是不行,但那属于违约行为,她不敢那么做。
她说完后,霍大哥就笑了,很不可思议地看着她:“A签,十年,给那么一家小杂志社,你能告诉我,你当时怎么想的么?”
韶华被大哥一问,也有点发窘。
在行业内,A签指的是签人,作者一切创作,包括不同语言的文字,版权都属于公司。
B签就是只签某本书某个作品,把作品授权给某家公司,而作者是自由的,可以同时给多家供稿。
一般A签,也就三年或者五年,她这个就厉害了,十年。
至于她当时是怎么想的,其实是意气用事了。
她对霍云腾说了这其中的缘由。
吐槽归吐槽,其实秃头主编是带她入行的老大哥。
在韶华还是个小菜鸟的时候,秃头也指点过很多,之前对她态度也都挺好的,总是很照顾她,像个老大哥一样。
所以他给韶华提了合同的事情后,韶华想着反正给谁写也是写,秃头哥给了他一份稳定收入的工作,只要求她每个月固定写四篇至少万字的文章,她就答应了。
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签了约,还是和他认识时间太久了,签约后,秃头对她态度就变了,会对她发火,也会否定她的作品,让她一遍遍修改,连三观都让她改。
现在韶华也感觉很不舒服,可又没什么办法。
听她解释完了,霍云腾说道:“朋友是朋友,涉及到合同了,那就是为了对簿公堂而做的保证,是涉及到你个人利益的,怎么能这么心大呢?”
韶华低着头,郁闷。
“而且我听你说完,没感觉到你这个老大哥有多好,倒像是在尽可能榨干你的好处。”
大哥直言不讳,说到了韶华的痛处。
她一直安慰自己,和秃头相识很久了,秃头以前没这么世故,是个挺低调谦逊的人,也许是职场改变了他的性格吧。
但韶华也渐渐感觉到,人和人之间的感情,不是对等的。
就像她上一段感情一样,她一心一意付出,以为对方也是一样,但不过是自己的一厢情愿罢了。
至于秃头到底是怎样的人,也许她也不曾真正了解过……
“哥,你别说我了,我意识到自己犯蠢了……”
霍云腾帮她把头发挂到耳后,没脾气地叹了口气,“我是替你着急,不是说你愚蠢,而且我怎么就遇不到你这么讲义气的小作者呢?十年卖身契,说签就签了。”
“你还说……”
大哥笑着拍拍她头顶,“行了,那就再让我看看你的合同吧,我看看怎么给你赎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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