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市中心广场的西侧,有一家名叫“1978”的酒吧,这家酒吧不像别的酒吧那么吵闹,客人虽不多,却都是些穿着高档西装的附近公司高管,下了班三三两两过来坐坐,看得出酒吧的老板是个很有格调而且有故事的人,这种格调无意间也吸引了同样有着各自故事的中年消费人群,幽暗的蓝色灯光下,淡淡的钢琴曲悠悠传扬,客人们各聚桌旁,轻声而优雅的说着话,画面颇有几分“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的意境。
高胜男拉着叶欢走进酒吧,然后在吧台处坐了下来,仿佛跟吧台里的酒保很熟悉,高胜男语气淡淡的叫了一瓶伏特加。
酒保刚准备拧开酒瓶,叶欢眼疾手快拦住。
“慢着,开酒之前先说好,今天谁请客?”
高胜男使劲瞪着他:“叶欢,你现在已经是有钱人家的少爷了,怎么还是一副死要钱的臭德姓?”
“有钱跟冤大头是两码事,你非把我拉来喝酒,总不能讹我吧?”叶欢仍旧一副市井混混精明市侩的嘴脸。
高胜男被气笑了:“你啊,这辈子没救了,又混帐又吝啬,真不知道我看上你哪一点……行了,我结帐行吧?你就敞开肚皮喝吧。”
叶欢眼睛一亮,急忙对酒保道:“那咱们不喝伏特加了,世上几个喝伏特加的了财?咱们喝轩尼诗,后面带一个叉叉一个圈圈的,嗯,就喝那种……”
酒保迟疑的看着高胜男,高胜男无奈的笑笑,这个家伙,无时无刻不让人恨得牙根痒痒,——不,拳头痒痒。
“听他的,拿瓶轩尼诗xo,杯子加冰块。”高胜男淡淡吩咐道。
烈酒入喉,夹杂着几许冰块的凉意,五脏六腑感到一种冰火交融般刺激,叶欢长长呼出一口气,舒服。
高胜男明显比叶欢豪爽多了,脖子一仰,一整杯酒便入了她的喉。
叶欢咧嘴笑道:“现在才知道有钱真好,至少轩尼诗比二锅头好喝多了。”
高胜男盯着他,轻轻道:“你已经是有钱人了,比世上绝大部分人都有钱,似乎不必用羡慕的语气说这种话吧?”
“我妈是有钱人,但我不是,我仍然是穷人……”叶欢笑了笑,道:“不知道为什么,以前总对有钱人有一种非常仇视的心理,如今摇身一变,我也成了有钱人,现在我甚至连自己都恨上了……”
萧瑟的一笑,叶欢道:“……乔木告诉我,我这是对自我的一种否定心理,属于心理疾病,以前明明很仇视,誓不两立的对立阶级,如今自己的身份骤然便站到了仇人那一边去了,乔木说,这种价值观无法转换,便产生了心理障碍,也就是我们古人说的‘心魔’,心里有了一只魔鬼……呵呵,妈的,老子从小到大活得没病没痛,现在居然有病了,心理病是个什么鬼东西?”
高胜男静静的看着苦笑的叶欢,心中一刹那生出许多的柔情。
是啊,一个平凡落魄的市井混混,他的生活窘迫却平静,甚至他自己都很满足那种平静的生活,可命运却仿佛在捉弄他似的,父母来认他了,有钱有势了,极端不同的上流社会生活品质对他原有的草根价值观产生了冲击。
如果是普通人,想必很欣喜的接受这一切,把它当成上天的恩赐。
可叶欢不是普通人,他有自己的信念,有着许多固执的坚持,市井与高贵产生碰撞,只会让他更加迷惘,更加彷徨,他无力改变命运,挣扎却只能徒劳无功。
从窘困走进繁华,他最担心的,也许是怕自己会变得不再是自己了吧?
**************************************************************ps:情节只能在这里断掉,脑子里琢磨一个让我个人比较喜欢的段子……
所以这一更只有2ooo字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