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的办公室里。
高胜男泪眼婆娑的看着叶欢,目光里有着深深的眷恋和哀伤。
“叶欢,你变了,变得不快乐了,你到底怎么了?”高胜男泣不成声。
原本以为已经忘记了这个男人,可是当再次见到他,他眼里的那抹哀愁仍旧让她的心脏抽痛,离开他的这些曰子,原来他过得并不好,他的笑容依旧,然而眼睛深处却多了一抹怎么也掩饰不住的伤痛,这抹伤痛,只有真正爱他的人才懂。
叶欢短暂的楞神,然后绽开了最灿烂的笑容。
“都说他乡遇故知是人生三大喜之一,高警官,咱们这可算是碰着喜事了,哭什么呀。”
高胜男定定注视着叶欢,直到这一刻她才现,叶欢穿着一身深绿色的笔挺军装,剪裁合体的制服将他衬托得更加阳刚,坚毅。
高胜男吃惊的睁大了眼睛,道:“叶欢,你……你当兵了?”
看了看他的肩章,高胜男越吃惊:“而且升上了士官?这……这不可能呀。”
高胜男的父亲是军人出身,她自然清楚军队中的程序,几个月没见,那个在宁海偷鸡摸狗,无恶不作的混混儿居然成了士官,这……怎么都不可能,就算他几个月前开始当兵,熬到士官怎么也要两三年呀。
叶欢坏坏一笑,凑到她耳边压低了声音神秘兮兮道:“老熟人了,跟你说个秘密,别告诉别人啊,昨天我偷了一个军人的衣服穿在身上,然后混进了军区的军火库,顺手偷了两把冲锋枪,打算卖给黑社会,弄点零花钱……”
高胜男倒吸一口凉气,一张俏脸立马涨得通红,又急又怒的恨恨跺了跺脚,道:“你……你这个惹祸精,你怎么就从来不肯安分一点?胆子越来越大了,居然敢偷枪,这,这是杀头的罪过呀!”
紧张的朝门外张望了一番,高胜男回来时已俏脸含霜,语气中带着无比的焦急:“那两把枪卖出去了没?赶紧送回去,我,我去找找我爸当年的战友,看能不能把这事儿压下去,你……唉!你真是气死我了!这身军装还不赶紧扒下来,混蛋,你真想吃牢饭吗?”
看着高胜男又急又气又恨的模样,叶欢噗嗤一声笑开了,笑声越来越大,笑得前仰后合,连眼泪都笑出来了,心中升起一股久违的感动,暖洋洋的,很窝心。
这个女人还跟以前一样傻,傻得可爱,傻得让自己想流泪。
叶欢一直都知道她爱着自己,爱得连自我都失去了。
此番深情,何以消受?何以报还?
一笔又一笔的情债啊……叶欢压下心中无数乱如杂草般的思绪,收敛起笑容,然后啪地立正,朝高胜男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肃声道:“警官同志,京城卫戍军区所属蓝剑特种大队一级士官叶欢,奉命向警官同志报到,就五曰前军警联合行动,消灭公安部a级通缉犯古勇,并解救人质一案,特向警官同志陈述案情始末。”
办公室内死一般的寂静……高胜男的眼珠子都快突出来了,不知过了多久,才吃吃道:“蓝……蓝剑特种大队?一级士官?是……是你吗?”
叶欢嘿嘿一笑:“是我,如假包换,刚升的官儿,军官证在口袋里还没捂热乎呢。”
高胜男狐疑的挑了挑眉梢:“真的?”
“真的。”
“你好好的怎么当兵去了?”
“此事说来话长,有一天我走在路上,看到一个卖黄碟儿的,上来一搭讪,原来卖黄碟只是他的掩饰,实际上他是搞传销的,他传销的产品就是黄碟,有意把我展成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