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欢确实不懂女人,从他十六岁在路边洗头房被花枝招展的女人夺去童贞开始,这些年身上经常缺钱,但很神奇的是,不论有钱没有钱,身边却一直不缺女人。
然而他不得不承认,他真的不懂女人。
他不懂女人为什么笑着笑着突然又哭了,也不懂女人为什么明明爱得深沉,见了心爱的男人却跟见了仇人一般龇牙咧嘴,女人太复杂了,像一本永远读不懂的天书。
叶欢不知道,高胜男说出这句话时内心真正的渴望,她希望他尝试着懂她,她很简单,只要愿意,真正看一眼就能懂,对他永远没有保留。
叶欢摸着鼻子岔开了话题:“幸好破案用不着懂女人……”
高胜男重重叹气,这家伙像根木头,闻弦歌而知雅意这种事情他永远学不会。
其实高胜男也不懂叶欢,叶欢不是木头,他只是装成了一根木头。
男人不懂女人,女人不懂男人,正因为这种男女间的悬念,世界才变得这么美好,玄妙。
***************************************************破案用不着懂女人,懂凶手就行。
高胜男带着叶欢来到了西单的某个花卉市场,那株价值千万的梁祝兰花是在兰博会里出现的,兰博会已散,京城的花卉市场或许能找到线索。
高胜男的逻辑思路没错,很正常,只可惜太正常了,反而显得有点愚笨,叶欢对她的做法有点不以为然,他实在不觉得这样找线索会有什么效果,基本和大海捞针的姓质是一样的。
不过冷艳俏丽的女刑警此刻干劲十足,一股出手便能将凶手立斩马下的磅礴气势,连走路都仿佛带着凛冽正义的罡风,叶欢自然不敢轻捋虎须,反正蓝剑大队暂时放了他的假,干脆就陪她玩玩好了。
一连走访了几家花草店铺,高胜男跟每家店铺的店主寒暄,说起莲瓣兰,每个店主都露出一副艳羡的模样,再说起莲瓣兰中的极品梁祝,店主们的眼睛更是红得跟兔子似的,表情很狰狞,反正叶欢这会儿看谁都像凶手。
高胜男显然对走访很不满意,极品梁祝这样名贵的兰花,如果真有店主见过或听说过的话,一定会得意洋洋的到处炫耀,很明显,这个市场上的店主们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株兰花的存在,更别提兰花背后的凶杀案了。
走访毫无收获,高胜男有点泄气。
“叶欢,你有什么主意吗?”
“有没有想过从受害者的家人入手调查?这很明显是一桩谋财害命,问问他的家人死者最近周围有没有出现某些陌生人之类的……”
“已经查过,毫无线索。”
叶欢耸肩:“那我也没主意了,老实说,我唯一能帮你的地方就是如果你在大街上看到凶手了,我可以一个兔儿蹬把他放倒,其他的我可真帮不上忙。”
“走吧,明天继续走访。”高胜男垂头丧气道。
叶欢奇道:“你们警察办命案不都是几个小时或十几个小时就破案了吗?现在距离案已经好几天,你怎么一点都不急呀?”
“谁告诉你破命案只要几个小时?”
“电视新闻上不都这么说吗?某某地方生命案,我英勇机智的公安干警在案后几个小时之内将犯罪嫌疑人逮捕归案,然后一位大肚子的警官再一脸严肃的对着镜头自吹自擂几句,世界依然美好,地球依然和平……”
高胜男踹了他一脚,笑骂道:“去你的!不准埋汰我们警察,几个小时能破获的命案其实用不了太多技术含量,现在很多杀人犯作案时都是一时冲动,根本没想过掩藏形迹,被逮个正着或被路口监控录象拍下的很多,按图索骥之下,几个小时抓个犯人还是挺容易的,但最怕的就是现在这种早有预谋,不留作案痕迹的命案,凶手作案前进行过周密的计划安排,作案时情绪冷静,手段残忍,作案后非常专业的清除所有痕迹,有着充分的反侦察能力,这样的命案一旦生,只能靠推理或者一些辅助线索逐条分析排除,由此来锁定凶手,总之,过程非常麻烦,有的案子拖个一年半载甚至三年五载才告破,还有的案子只能成为悬案,永远也破不了,想几个小时破这个案子,简直是做梦。”
叶欢唉声叹气:“看来世上的悬案又要多一桩了……”
高胜男怒冲冲朝他一晃拳头,不满道:“谁说这桩会成为悬案?你等着,姑奶奶非破了它不可!”
叶欢闻言一怔,脸上顿时露出淡淡的忧伤。
“当年我还是小处男时,路边洗头房里的熟女也是这么说的……”
……………………离开花卉市场前,高胜男眼角随意瞟过一家花店,忽然神情一凛,沉声道:“慢着!”
叶欢吓了一跳,不会这么走狗屎运吧?这表情分明就是那种非常狗血的“无心插柳”呀。
“怎么?现线索了?”叶欢有些惊喜道。
高胜男不答,只是沉声道:“跟我来。”
叶欢亦步亦趋跟了上去,同时暗运内力,紧张的戒备四周,仿佛杀人凶手会突然窜出来暴起伤人。
二人走到那家花店内,高胜男朝花店老板道:“老板,给我一束玫瑰,红色的。”
叶欢越紧张了,无数悬疑推理电视剧的剧情告诉他,现在正是警察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的时候,很显然,现在二人的身份是情侣,而店老板正是嫌疑人,至少也是某个知情人士,他们必须不着痕迹的接近店老板,然后……一举拿下!
跟叶欢的紧张情绪不一样的是,高胜男表现得很轻松,而且脸上一直带着一种淡淡的笑容,就好象……她和叶欢真是一对陷入热恋中的男女朋友一般。
店老板看也不看两人,径自从店里抱出一束已经包装好了的红色玫瑰,血红的颜色像火焰,像鲜血,娇艳欲滴。
高胜男朝叶欢挑了挑眉:“给钱。”
叶欢不动声色,立马掏出钱给店老板。
高胜男露出了幸福的笑容,抱着玫瑰便走出了店门。
叶欢呆了几秒,然后紧跟着她出门,走了数十米远之后,叶欢才压低了声音道:“怎么样?要不要我拿下他?我的身手不错,刚才我也观察了一下那店老板,应该不是练家子,他那样儿的我一个人可以放倒十个……”
高胜男楞了一下,道:“为什么要拿下他?人家卖个花儿招你惹你了?”
叶欢也楞住了:“你……你不是现情况了,所以找个买玫瑰的借口进去侦察吗?”
高胜男哭笑不得:“谁告诉你我进去是为了侦察?”
“不然你干嘛买玫瑰?”
“我为什么买玫瑰呢?”
“是啊,为什么呢?”
高胜男忍着笑意,慢吞吞道:“因为呀,我就是想要你送我一束玫瑰,就这么简单。”
叶欢:“…………”
谁说女人不容易懂?这不挺单纯的么?
***************************************************叶欢当晚便回了军营。
他现陪高胜男查案根本就是一件很无谓的事情,她的查案方法就是四处瞎走瞎逛,再跟花店老板随便扯几句无关痛痒的家常,照这种查法儿,猴年马月才能抓到凶手。
欢哥决定不伺候了,于是不顾高胜男苦苦哀求,非常坚定的回了军营。
再过十几天就要军事演习了,现在的叶欢已真正将自己当成了军人,军事演习这么热闹的事情怎能少了他参加?他一直打算演习的时候托个炸药包摆个董存瑞造型呢。
进军营的时候已是晚上,叶欢气冲冲的直奔何平的办公室,不敲门也没喊报告,叶欢砰的一脚踹开门:“姓何的,你个孙子太无情无义了吧?”
何平毫不犹豫把他借调给高胜男一事叶欢一直耿耿于怀,所以他回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飙。
门被粗暴的撞开,叶欢刚骂完这一句便楞住了。
办公室里不止何平一个人。
除了大队政委耿志军,还有一个熟人,嗯,老熟人了。——沈家老五沈笃智。
沈笃智穿着正式的军服,肩上两颗金星闪闪光,正一脸严肃的跟何平和耿志军说着什么。
叶欢现自己飙得不是时候……见叶欢闯进来,三人都楞了一下,然后同时注视着他,目光很不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