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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未尽的责任(1 / 2)

极品草根太子 贼眉鼠眼 4272 字 11个月前

第二天,军用运输机静静等在西南军区机场,何平的特战队准备回京城了,随行的还有耿志军的遗体,遗体被特制的水晶冰棺保存着,战友们将他小心翼翼的抬上了飞机。

        临行前,西南军区的程司令特意前来送行,并向耿志军的遗体长长敬礼。

        这是一次代价巨大而且无法对外公开的行动,36人的特战队,一共牺牲了5人,除了土狼和耿志军,另外两个小队也有伤亡。每个小队都打了两场丛林遭遇战,这次剿灭毒贩的战斗打得极其惨烈,除了情报虚假给了己方错误的判断以外,对方毒贩武装分子被杜斯训练了半年,其单兵战斗能力大大提高也是一大主因,从战略层面上来说,击毙那个美军海豹部队退役队员杜斯的意义,其实比击毙大毒枭洪巴更重要。

        另外,这次是两大军区联合行动,西南军区方面的特种大队也深入丛林,剿灭另一伙毒贩武装,他们付出的代价也不小,同样是36人出动,回来只剩25人。

        牺牲的人当中,大部分并非与敌战斗中牺牲,而是被丛林的各种危险致命,瘴气,毒蛇,毒虫,以及随时随地可能出现的沼泽等等,有的连尸都来不及抢回,眼看着就这么没了。

        西南军区的程司令来送行,郑重朝蓝剑特种大队的战士们敬礼,并且上前一个个为战士们整理军容。

        和平年代里,军人照样要付出生命的代价,这种代价是不被世人所知的,很多人牺牲后甚至只能秘而不宣,他们的名字上面除了“烈士”这个称号,根本没有别的光环,有的战士执行秘密任务牺牲,连他们最亲的家人都不知道他是怎么牺牲的,为了什么而牺牲的,家人能知道的,只有“烈士”这两个字而已。

        英雄之所以为英雄,是因为他们的事迹是广为人知的,每个人都知道他们做过什么,为什么会被称为英雄。

        烈士不是英雄,但烈士比英雄更高贵,更干净。

        程司令是个五十多岁的军人,皮肤很黑,长着一副标准的国字脸,他面色沉静的一个个为战士们整理军容,此时他的心中有着怎样的感慨,谁也不知道,他一直沉默不语,眼眶微红,走到叶欢面前时,他目光一凝,仔细看了看叶欢的模样,道:“你……你是不是叫叶欢?”

        叶欢啪地立正,大声道:“是。”

        程司令的目光渐渐柔和起来,上下打量他一眼,点了点头道:“这次的行动我都听说了,不错,你干得很漂亮,不愧是将门虎子,沈家有后了。”

        除了何平,众战友不由纷纷朝叶欢看去,目光很好奇。

        叶欢从没向任何战友说过自己的身份,别人只知道他有个很有钱的老妈,不停的向军营送东西,而他与沈家的关系,战友们却从不知道。

        叶欢直视程司令,淡淡道:“长谬赞了,我是我,我干得漂不漂亮,与沈家没关系,更谈不上将门虎子这四个字。”

        程司令大为赞赏:“好,好汉子!回去代我向沈老将军问个好,以后休假来西南,住我家里,我让大院里那帮靠着父母长辈余荫混曰子的败家子们好好羞愧羞愧。”

        叶欢勉强一笑:“有空一定叨扰。”

        运输机载着战士们直插蓝天,向北飞去。

        ***************************************************************一个多小时以后,飞机在京城卫戍军用机场降落。

        叶欢重新踏上了京城这块土地,一别京城大半个月,这里没什么变化,可是叶欢自己却隐隐变了不少。

        在血与火的浇铸里,叶欢如佛陀悟道般,忽然间懂得了很多。

        关于生命,关于价值,也关于人世间除了爱情以外的情感……叶欢没回军营便直接请假了,何平看着他极度疲惫的脸色,什么都没问便准了他的假。

        叶欢不想回军营,至少不想现在回去。

        他讨厌看到那种亲属在牺牲的战友遗体前悲伤痛哭的场面,生离死别有过一次已经足够,没必要回去再经历一次。

        连迷彩军服都没换,叶欢只身来到了名流私人会所。

        这个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会所里西装革履的成功人士正来往寒暄,一派欢声笑语,歌舞升平。

        叶欢站在会所的前台,呆呆看着眼前这幅盛世场景,忽然间有了一种恍如隔世般的落差感。

        边疆的枪林弹雨,血肉横飞,和京城的似锦繁华,纸醉金迷,眼中的画面和记忆中的画面两两交替,反复纠缠,他使劲甩甩头,闭上眼,又睁开,那一幕枪炮隆隆和死亡前无数惨叫的幻像才从眼中消失。

        我大概是病了。

        叶欢露出了苦笑。

        “叶欢?你怎么来了?”柳眉惊喜的声音从耳畔传来。

        叶欢扭头望去,见柳眉一身庄重正式的黑色职业套裙,脸上略描淡妆,眼中露出欣喜的光芒瞧着他。

        叶欢嘴角一咧,笑了:“我是老板,来视察视察你的工作,干得不好我得扣你工资。”

        柳眉走到他跟前,狠狠捶了他一下,嗔道:“你这甩手掌柜当得好,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别人都说男人忙起来把家当酒店似的,你倒好,连酒店都懒得回了。”

        说笑两句,柳眉这才现叶欢跟以往有了一些不同,这种感觉很微妙,说不出来,只是觉得那种嬉皮笑脸的神态下,隐藏着一副很深沉却不易被人察觉的面孔,而且他整个人的气质仿佛也变了很多,就像……就像一柄锋利的剑,尽管收于鞘中,但她仍感到剑上传来的隐隐寒光,以及一丝淡淡的如铁锈般的血腥味。

        出身黑帮的柳大小姐对这种味道并不陌生,杀过人,手上沾过人命的人才会有这种味道。

        柳眉心中一紧,他最近干什么去了?

        柳眉皱起了眉:“叶欢,大半个月不见,打你电话一直关机,你干嘛去了?”

        “我执行任务去了。”

        “你?你能执行任务?”柳眉怀疑的上下打量他。

        叶欢很认真的点头:“这回我去了西南丛林,跟他妈长坂坡的赵子龙似的,端着高射机枪打毒贩,那叫一个血肉横飞,惊天动地,杀了上百号人呢……”

        柳眉大笑:“接着吹!你还敢杀人?”

        “本来是不敢的,后来差点被一女流氓强暴,叶某心情甚是不爽,于是大开杀戒嗯嗯……”

        柳眉笑着捶了他一下:“得了吧,越吹越没边儿了,编故事哄人家都不肯好好用点心思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