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要怎么才能从专业杀手的刺杀中活下来呢?”霍普斯苦笑着问,“我的本事有限,顶天了算是个新手冒险者的水平罢了。”
“我相信政府一定会给你们安排足够的保护。”康布罗纳说,“我们都能想到的事情,那些大人物们没理由想不到。他们既然要跟商人派合作,就不可能让你们死在那边。到时候很可能你们那边会有明暗两组人手保护,保护的力度一定会很强。”
简的看法却和丈夫相反:“但是,我们能够想到的,贵族派的首领们也能想到。他们既然派出刺客,就一定会确保这些刺客有足够的破坏力。即便面对明暗两组保镖,也能够杀伤一部分人——霍普斯没准就会在这‘一部分人’里面。”
霍普斯被他们说得左右为难,眉毛皱了又皱,始终下不了决心。
晚饭之后,他回到自己宿舍,躺在床上,依然还在思索。
究竟是去呢?还是不去呢?
去的话,利益很大,风险也很大。但正如康布罗纳大哥所说,收益配得上风险。老实说,为了巨大的利益,就算是生命危险也值得冒一冒。
然而,一想到“生命危险”,他就有些哆嗦。
死亡什么的,太可怕了!
虽然白天的时候,他不止一次想过“死其实也没什么好可怕的”。但此刻夜深人静,他孤零零躺在床上,想到可能会死在金币联邦,就忍不住发抖。
可怕!可怕啊!
“你真是没出息!”他对自己说,“明明都想好了不怕的,明明觉得自己就算死了也无所谓的,可为什么又害怕起来了呢!”
这种矛盾的心态其实跟他的血统有关,他拥有一半的狐族血统和一半的兔族血统,狐族是兽人之中非常狡猾和凶狠的一支,虽然平时热衷于以智慧和阴谋解决问题,但必要的时候他们丝毫不怵危险,刀剑加身也毫无惧色;兔族则是彻头彻尾的软骨头,别说面对刀剑,就算只是威吓一下,都可以让他们腿软脚软。
霍普斯兼具了两族血脉,白天的时候,他天性之中属于狐族的凶狠占了上风,但当夜深人静,一个人孤零零躺在床上的时候,他天性里面属于兔族的懦弱就浮现了出来。
过了许久,他才慢慢镇定下来,深深地叹了口气,睡着了。
那天夜里,他做了许多的噩梦,有梦到自己在勘探中遭遇风险,死于地震、山崩、坠崖或者是野外的魔物袭击;有梦到自己勘探时候没遇到意外,却被金币联邦贵族派暗杀;就是没有梦到一切顺利的。
但第二天白天,当他走在街上,走在人群中的时候,天性之中勇敢的那一面又占了上风。
“康布罗纳大哥说得对,人生在世,总是要冒一些风险的!”他这么说服了自己。
于是,他带着那份调令和简单的行李,去市政厅领了出差费,就登上了前往辉石城的公交马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