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叶舒华上辈子做很多事都是三分钟热度, 现在对错怪了宋知青的后悔, 也就维持三分钟, 不能再多了。
毕竟她刚吃肉有点吃撑了。
前面介绍过, 叶舒华上辈子是有钱任性的富二代, 真爱是各种贵死人不偿命的海鲜大餐, 名贵牛排、烤全羊当然也可以, 猪肉在叶大小姐的菜单里就有点凑数了,也不能说不喜欢,不过隔个十天半个月不吃猪肉她是一点都不会怀念的。
奈何穿越毁一生, 变成七十年代的叶小妹,海鲜牛排和羊肉大餐是不可能了,如果不能穿回去, 运气好她可能再“奋斗”个一二十年, 能过上随意吃海鲜大餐的幸福生活吧。
而现在没有大餐怎么办?
猪肉也可以叭……叶舒华甚至连她娘养的鸡都不敢肖想,听说鸡是属于大队的财物。
她可识时务了!
为此努力奋斗了几个月, 今天才如愿以偿吃上肉, 还是入口即化、鲜香满口的红烧肉, 叶舒华毫无悬念的大开吃戒了。
吃饱喝足后抱着肚子回味, 才渐渐觉得这顿肉吃得有点油腻,可能不太好消化?
大开吃戒的时候是真满足, 吃完也是真的有点腻, 借着这股腻味劲, 叶舒华掰着手指算了算,至少七八九十天以内, 她都不会再想吃肉了叭。
吃一顿肉管十天半个月,叶舒华都觉得自己简直是绝世小仙女,绿色环保可持续的那种。
话又说回来,叶小妹暂时都不想吃肉了,对在她眼里就是个人形肉罐头的宋知青还能剩几分真心?
基本上一觉睡醒,她那一点点愧疚和后悔就像清晨的露珠,太阳升起便消失不见,清理得比格式化还要彻底。
第二天起来,叶三哥没有下地了,他在家已经住了两个晚上,今天吃完早饭据说就要上路,啊呸,是出发回厂里。
叶舒华就有点好奇,“不是说这次要多一天假吗,怎么一大早就得回去?”
叶军华端着碗笑道:“虽然是晚上的班,不过现在出发,还可以回食堂吃午饭,就不用吃家里的了。”
林红梅正背着他们给叶大宝喂奶,等这小胖子吃饱喝足,她就要上工了。
听到小叔子的话,林红梅转头赞同的看了叶军华一眼,接着又瞪了叶舒华一眼,她想不通,都是亲兄妹,怎么思想觉悟能差那么多?
叶小妹别说给他们省口粮了,她恨不得把家里所有好吃的统统装进她的肚子里!
叶舒华没注意叶大嫂隐晦的目光,不过她也在为叶三哥的“思想觉悟”而感叹。
之前在食堂帮工,叶舒华听了个八卦,据说隔壁大队某某家连生七朵金花,后来终于得了根独苗苗,全家都宝贝得不得了,那七朵金花每次回娘家探亲,都自觉的带上口粮,绝不给宝贝弟弟任何一点负担。
民以食为天,叶三哥的做法好像还挺符合时代特色的。
叶舒华肃然起敬,接着又依依不舍的表示:“那三哥下个月早点回来,别又拖到月底了。”
虽然相处的时间不多,叶舒华的不舍却是真心实意,叶三哥模样清俊帅气,说话幽默,还会让着她,是个很不错的玩伴,更关键的是他会跟她说很多城里的八卦。
在叶舒华看来,她势必要嫁进城里过好日子的,现在多了解点城里的情况对她只有好处没坏处,而且他们全家也就叶三哥算半个城里人,她以后要找城里的老公,多半还得靠叶三哥牵线。
于是这个人帅话不多的三哥在叶舒华眼里,浑身上下都是优点,太惹人喜欢了!
叶军华听到她的话,却摇头笑了笑,“下个月可能不回了,都快过年了,厂里很多事。”
“过年?”
叶舒华十分意外,“不是还有两个月吗?”
“两个月还不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