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以为改了名字,换了个造型,他就认不出来了。
洪玉这种男女通吃的主,眼睛利得很,一眼就看出了光子就是那个凌光。
饶是洪玉,见了凌光也不得不感慨,这小子简直是老天赏饭吃的主。
十六七岁的少年,个头和自己不相上下,怎么也得有一八一,虽然个头差不多,可对方比例却比自己好得多,一双大长腿很是吸睛。
皮肤上一颗痘子都没有,清清爽爽的发型,怎么遮掩都遮掩不住的光芒。
有些人天生就是适合吃这行饭。
可他洪玉就是有那个能耐,让光子连饭碗都碰不到。
“洪洪,你别生气啊,光子他其实是你的粉丝,说是仰慕你,才会来考练习生。可惜没考中,他就不惜辍学来当你的助理,就是为了能跟你朝夕相处。”
蔡姐不愧是老练的王牌经纪人,一张嘴能把死的说成活的。
不过她也知道,洪玉其实最喜欢的就是那种雏。
“洪哥,我是你的粉丝,你的所有歌曲我都听过。”
凌光一脸崇拜的花痴脸。
洪玉被他捧得却有些飘飘然。
“你听过我所有的歌?”
他挑挑眉,那就是说,这小子也是被自己洗脑的脑残粉了。
他的歌可不是普通的歌曲。
其实这小子长得的确好看,唇红齿白的,个头也高,再加上那干干净净的气质……还真有些像是刚出道时的薄情。
如果不会和自己竞争,取代自己,留着当助理也是挺养眼的。
想到薄情,洪玉的眼底流露出一抹异样的痴迷。
他玩弄过多少男男女女,唯独薄情,他求而不得,对于薄情,他爱的疯狂。
“别说我不近人情,那我就给你个机会,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工资一千八,要随叫随到,必要时,要配合出差,我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
洪玉开出了非常苛刻的条件。
“能跟着洪哥,我就很心满意足了。”
凌光模仿出那些女粉丝的模样。
一个小时候,一辆保姆车停在帝大外。
“怎么这么麻烦,还要一个小时内离开?之前也没听说帝大有这个规矩。”
洪玉戴着一副墨镜,一脸的不耐烦,宽敞的保姆车里,化妆师在给他化妆。
他今天是来帝大拍一个广告的,华国读书日活动,他也刚好试试,之前他的那一首曲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