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歌伸手轻轻地将自己手背上冒起的鸡皮疙瘩抚平,对着罗信说:“妾身还是无法跟上夫君的思维呢,夫君,快跟妾身说说,要如何对待这位远道而来的客人。”
罗信笑着问:“你听过龙阳之好,断袖之风吗?”在听到这两个词汇的时候,夜歌眼眸当中很自然的流露出了一丝感兴趣的神色。她抿嘴娇笑,仪态万千地说:“听说在汉代,无论是皇帝还是王公贵族,都喜欢养一两位男
男宠,到了魏晋就更成了一种风尚,不过近些年似乎少了一些。”罗信点点头:“在一般人的观念里,无论是好男宠的文人雅士、还是男宠,基本都是那些白白净净的人物,这些人到哪都可以统称为小鲜肉。说起来这个金春秋也是个十足
的小鲜肉。之前他被关押在平壤的时候,我就见过她跟一个男人勾勾搭搭,含情脉脉地对视了很久,当时要是我不在估计这两人真的会那啥起来。”
夜歌当下就明白了,应声说:“夫君的意思妾身明白了,妾身一定会好好款待这位远道而来的客人,他在倭国的这段时间里,将会充分感受到倭国人民的热情。”罗信当即对着夜歌竖起大拇指,赞道:“奶丝!真不愧是我家夫人,行事有为夫之风啊。不过呢,既然人家远道而来,离乡背井的也甚是凄凉,可千万不要怠慢了。再说了
,这金春秋小胳膊小腿的,看上去好像腰骨也不是很好,我‘嚼’得呢,你国的百姓应该以最真挚,最热情的情绪去奉献、去碰撞、去给予,去迸。”
听到这话,夜歌柳眉飞扬,笑得那叫一个花枝乱颤,波涛汹涌。夜歌几乎是在第一时间就已经领会了罗信这句话的意思,而如果换成普通人的话,肯定会满脑子疑问,因为罗信这话说的有些让人难以理解。听着好像冠冕堂皇,可实际
上又暗里藏刀,而且这刀,还不见血。
对于夜歌而言,罗信现在所做的一切,都与她的性格非常符合,罗信所说的就是她所想的,夫妻俩可以说是一拍即合。同时,夜歌对罗信的认识似乎又近了一步。在以往,她虽然知道自己夫君比较喜欢搞怪,而且为人做事无迹可寻,想到哪做到哪;但是现在在罗信所说的这句话里,他感
受到了一丝邪气,这份邪气是浑然天成的,仿佛他的灵魂深处就自带着。
这对夫妻俩可是真正的邪物,无论是罗信,还是夜歌,他们做事的方法已经完全出了普通人的想象,更不会拘泥世俗,想到就会去做,随心所欲。
不过也许正因为如此,两人的心才会靠得如此之近。
很快,队伍就进入了所谓的行宫,这位倭国行宫在罗信看来非常简陋,无论是外墙,还是建筑,给人一种踹一脚就会崩塌的感觉。
抵达行宫之后,百官退去,然而在离开的时候,苏我日向偷偷地将一卷布条塞到了一名侍卫手中,再由这个侍卫转交给女王贴身侍女,也就是罗信。这个苏我日向还不算太笨,他在白色的布条上写下有人要对女王不敬,至于详细是谁,他并没有在布条上写清楚,而是要求罗信在今天入夜之后,前往他在难波港的一处
别院详谈。
罗信在看布条的时候,夜歌就在他边上,看了布条上的文字,夜歌不由得妩媚一笑:“没想到他竟然这么心急,这才进入行宫,他就准备要下手了。”罗信则是冷冷一笑,说:“这自然是长久以来的习惯所养成,这些人自打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他们的身份很高贵,他们可以肆意践踏别人的生命,更别说蹂躏他人的肉体。由此可知,这个苏我日向平时的确是作恶多端,害了不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