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我做的一切能让你开心,如果你觉得厌烦了,那就是我做的不够好。
我喜欢你,不是说说而已,更不是闹着玩。
如果可以,我希望你的每个第一次,我都可以陪你一起度过。
第十二章世情付与东流水
早上六点十五,书柜上的黄色圆形闹钟不停地响动着。
曼莎岸轻揉了一下眼睛,没有拖拉便马上起床,可能是应该刚醒的缘故,她意识还不是很清晰,穿上拖鞋,一拖一拉地走去关掉了闹钟。
拉开房门,张望了一下隔壁开着门的房间。
房间里干净的肉眼看不出一丝不整,空气中带着一丝冰冷的气息,仿佛这里已经很久没人住了。
房间的门,正对着的是一张棕红色的木质桌椅,桌上摊着昨夜屋里人未看完的书,一杯喝了一半的水,和一个相框。
相框上的人是曼锦澜。
他穿着米色大衣,脸上没有一丝笑意,鬓角处的几缕头发被风吹起,整个人看着十分淡漠,但眉宇间却透露着别样的温柔。
曼莎岸了解她的这位哥哥,曼锦澜从和她寄宿在罗家起,就变得不喜与人交谈。除了平时在家时和罗桦彼一家聊一些口头上的话,基本也没什么交流。
在这个家里,他就只和罗桦彼聊得开,就连她这个妹妹也没什么话好跟他聊的。
她在他的脸上看到过最多的表情,除了淡漠,就只有应付他人的假笑了。
她认为的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不会轻易流露,表示出自己的情绪。
曼莎岸没看多久,便去洗漱了。
学校。
曼莎岸背着棕黄色的单肩包,包里装的书不多,就几本老师布置的作业和月考的复习要点。
她踩在由石头并成的路上,低着头,心底暗自数着一路走来时,踩过了多少块石头。
曼莎岸走着走着,就走到了自己班门口,门口的牌上明晃晃地写着几个蓝色大字――三年级实验班。
高三分为实验班和冲刺班,实验班包括1班到4班,冲刺班包括5班到9班。
她就在2班。
她踏进班级,中间一组正数第三排右边的座位就是她的。
曼莎岸拉开椅子把书包放在了抽屉的第二层。
书桌分两层,第一层放教科书和试卷,第二层随意,这是班任规定的。
第一节课是英语,曼莎岸的英语还不错,再加上她的为人处事都按照要求来,十分乖巧,老师很喜欢她,命她来做英语课代表。
早读时间,英语老师――蔡芬丽便早早的到了。
一日之计在于晨。
早晨头脑清静,思路清晰,是人一天里精力最旺盛的时候,大脑在这时候记忆力也是最好的。所以蔡芬丽便让同学们自由读记英语单词。
上课铃一响,蔡芬丽关上教室的前后门,立刻便发下了一张英语小测。
开考大约十分钟左右时,楼道上传出奔跑声。
骤然,2班教室的门被踹开,一只球鞋从门外探进,低头写试卷的同学们都一惊。
曼莎岸被突如其来的撞击声吓了一跳,身子微微颤动了一下,目光跟随着同学们,一齐看向门外。
踹门者毫不客气地踏进教室,墙上贴着的励志语录震落一地,踹门者弯腰将它们一一捡起,这举动惊到了坐着的同学们。
踹门者一头耀眼的金发在阳光下发着光,额头上的汗珠流到了脖子,双眼皮高鼻梁成了他帅的主要原因,身穿着黑白格子衬衫,身型修长,古铜色的肌肤,手指上带着银色的装饰戒,手臂上有一条不长不短的疤,傲睨万物的性格,显得他的帅,变得十分痞子气。
女同学们看得心中小鹿乱撞,男同学倒是看上了他脚上的shoxelite,红白的搭配让人眼前一亮。
踹门者没理会别人看他的眼神,他望了望四周,找到了一个人。
他看着那人,心底无比开心,嘴唇勾出一抹弧度,眼里的目光温柔到他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竟然会用这种眼神去注视一个人。
曼莎岸抬头便对上了那人的目光。
她嘴唇微张,目光呆滞的与那人四目相对。
金发,银戒,伤疤,傲睨万物,那人她一眼便能认出。
他是萧谭。
蔡芬丽当然认得出y市这位混混太子爷,不学无术,目中无人,摊上他准没好事。
她自然是不敢惹萧谭的,所以门就门吧,坏了找学校报销。
“呃,萧同学这时候不应该在隔壁三中上课吗,这么跑到我们二中来了?”蔡芬丽说完,便假假地朝着萧谭微笑。
萧谭没理会,直径朝曼莎岸走去。
走到曼莎岸身边时,萧谭飞快地拉起她的手腕,她的手白皙得很,没有一点茧子,骨节分明。
他刚拉起她的手时,只觉得手有些凉,拉紧了些之后便觉得――
这手真他妈细。
曼莎岸不停地挣扎,可惜男女力量有些悬殊,再加上曼莎岸从小就不喜欢锻炼身体,久而久之身体就变得柔柔弱弱的,萧谭也就拉了一小会儿,她的手腕就已经有些泛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