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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7.黑白人生(1)三合一(1 / 2)

敛财人生 林木儿 林木儿 10035 字 10个月前

黑白人生(1)

        疼痛感已经适应了吗?

        反正没怎么觉得疼,    再清醒的时候就是觉得冷。

        睁开眼睛,倒是光线刺目,抬起手遮挡着,眯着眼看了半天,才看清楚头顶上那亮如白昼的节能灯。

        灯?!

        还好还好!时来运转,    没给扔到缺吃少喝的年月里。

        她翻了个身,叫婶子躺平。

        嗯!

        身下硬邦邦的,像是凉席?

        对的!这纹路摸着就是凉席。

        再摸索了一遍,身上没有盖的。怪不得冷呢,    身上没有盖的嘛。她的头微微抬起,找被子。

        可被子没找到,眼前的情况又叫她有了蒙。

        怎么个意思呢?

        自己这一边是墙,一遍是一排躺着的人。

        看样子,都是女人!

        这么想着,又不由的‘呸’了一声。住在一块的,可不都是女人吗?啥地方能有男女混住的情况呢。

        真是脑子没清楚吧。

        可转过来又想,    也不对啊!这怎么一排排的睡?

        看着节能灯,应该是年代不算是特别的久远才是,怎么还有睡大通铺的?

        又不是大车店,    更不是那种联排联铺的大宿舍。能睡架子床的情况,谁睡这玩意。

        再看那雪白的墙壁,铺着瓷砖的地面,    还有

        那什么玩意?

        床铺下面两米远的角落里,    为什么有便池,    边上还有洗脸盆。

        就算是卫生间,哪怕是那种很开放的人,那卫生间也会用透明的玻璃给圈出来才对。哪里的地方会是这种的,半点隔断都没有。

        开放度这么高的这还叫开放吗?

        以林雨桐的见多识广,她立马明白了,这里不是监狱,就是看守所。

        然后她慢慢的收回视线,可真是猫了个咪的,怎么沦落到这步田地了呢?

        要是这是古代,还能越狱。可现代文明的情况下,那真是法疏而不漏的。你逃一个试试?

        躺在这里了,有点心绪难平。她缓缓的闭上眼睛,至少得知道,这原主到底犯了什么事了吧!

        这么一沉下去,脑子里的记忆一点点的回来,画面一帧一帧的往过放。

        她心里暗道一声:侥幸。

        不是真犯了事就好。

        这丫头叫林雨桐,出生在秦省一个叫做义柳县的地方。家里在县城开着个小酒楼,承包个酒席之类的,日子过的是相当不错。

        这原身她爸,早些年就是一街上的地痞二流子。大奸大恶的没有,但是要说是什么正派人,那也绝对不是。

        论起这原身他爸,那也算是一个颇具传奇色彩的人物。

        林三娃是八岁没了爹,十岁没了娘。上面有过两个姐姐,可以爹娘没了之后,这两个姐姐倒是都被亲眷们分着领养了,闺女都是大闺女了,没出嫁能帮家里干点活,等出嫁的时候还能要一笔彩礼钱。不算是白养活。可这么大一个小子,还是个淘气的没边的小子,没人肯要,也没人敢要。

        最后几家商量了,说是每家轮着给送饭。可这送来的饭,不管是不是剩菜剩饭吧,也不管是冷是热吧,要是按时送也行了。可谁家能没点事,老记着给别人家的孩子送饭?

        于是,就这么饥一顿饱一顿的,凑活的活着。

        是人都想活着,吃饱穿暖是最基本的追去吧。一个那么大点的孩子,怎么能把自己的肚子混饱呢?

        大街上卖烧饼的,他凑过去抢过来,对着烧饼呸呸呸的唾上两口唾沫,然后再把烧饼递过去:大叔,我看见上面落灰了,怕你卖不出去。你瞧,我跟您把灰给擦下来了。

        卖烧饼的追过来,你说拿这小子怎么办?

        得得得!可怜见的,就一孩子,拿去吃吧。

        你说就这德行吧,咋在附近混的活下来的?

        要么说是一人物呢?没少祸害邻里,可也没见谁真跟他恼了。比如这卖烧饼的大叔吧,总被林三娃隔三差五的混去两个烧饼,可等附近新来了一家卖烧饼夹肉的跟他抢生意的时候,他就知道林三娃的好处了。

        这小子知道感恩啊!

        那家开始卤肉了,生意还不错,趁的大叔都快没生意了。结果林三娃赶在对方生意特别好的时候挤过去,捏着人家的肉搁在手里甩了甩:没事,一个苍蝇而已。味儿好着就行!给我来个三斤。赶明儿去,又喊着说:我在乡下收上来的肉给你留着呢,记得晚上来拉,要不然放不住。记得把钱带上,我不赊账,一块二一斤,不还价。

        人家的猪肉都五六块钱一斤,凭啥他的猪肉才一块二?

        还乡下收上来的?!

        这玩意只能是病死的猪了吧。

        谁敢吃病死的猪肉?叫这么折腾了三回,这人的生意就做不下去了。

        知道内情眼睛明亮的人,品出几分滋味了。这小子真想坏谁的买卖,那真是一肚子的坏水。于是,街面上做生意的都不愿意得罪他。

        卖肉的说:三娃子过来,拿两根骨头回去炖汤。

        卖馒头的说:今儿剩了几个贴边的,边上糊了一点,要是不嫌,娃子你拿去。

        就这么着,林三娃自打十四岁以后,生活就能温饱了。凡是关照他的铺子,街面上的混混二流子,是不敢去骚扰的。这家伙也不打人,但他的那种处事办法一般人都瘆得慌。他是拿着搬砖,朝自己脑门上拍的人。

        还有一个买衣服的寡妇,这些混混子常去,满嘴的荤话想占人家的便宜。因着这女人给过林三娃两件次品的衣服。林三娃去,就跟那些混子说了:这是我姐,难为她就是难为我。这么着你们看行不行,你们也别难为她了,有啥就冲着我来吧。尽管来难为我呗。我也不用你们动手

        他当时就掏出刀子,朝着他的大腿上来了这么一下子,血哗啦啦的往外流。

        然后从那之后,混子都管他叫哥了。

        平时周围的乡亲邻居肯关照,谁都给他面子,觉得三娃子这人也还不错,混是混了点,但知道人情。又跟那些混子走的不算是远,也能通过那些人弄几个散碎钱花。

        人家就这么着,没啥正经的营生吧,却也把日子个过起来了。

        等到了年纪了,林三娃寻思着娶媳妇了。可他这种人呢,用一般人的看法说,那就不是一个过日子的人。

        跟他打交道行,在外面夸他一声义气也行,但要说把闺女嫁给他,那不行。

        反正,属于婚姻困难户吧。

        林三娃心说,这不行啊!媳妇还得娶啊!我林家可就剩下我一个人了。

        然后这小子出去了一趟,去了哪里不知道,回来的时候却带了一个水灵灵的大姑娘。

        这大姑娘是外地的口音,好些人就打听呢?以为是三娃这瘪犊子把人家的闺女给拐出来的。

        人家姑娘摇头,表示不是哄自己来的,就是自己要跟来的。

        后来打听的人多了,大家才知道,这姑娘是逃婚出来的。后妈要把她嫁给一个大龄的瘸子,这丫头给跑了。身上没一分钱,差点被人又给卖了。幸亏遇见了林三娃,救了这姑娘。然后人家姑娘心甘情愿的跟他回来了。

        好些人都说,打算卖这姑娘的人肯定是林三娃是一伙子的,这小子一肚子坏水,不那么吓唬人家姑娘,人家也未必就跟她回来。

        事情到底是啥样的,也没人知道。

        每次人家说那成了林三娃媳妇的刘姓闺女:巧儿啊,你肯定是被你家三娃子给哄了。

        后来两口子一吵架,刘巧儿就是这么一出:你个黑心烂肺的,你哄我过来就是为了欺负我

        两口子过日子嘛,结了婚,吵吵嚷嚷的,但说起来日子倒是逐渐的红火了。

        结婚第二年,刘巧儿就给林三娃添了一个儿子,取名林大志。林三娃当了爹了,心说这日子不能这么混了。然后两口子把家里的房子修了修,前面该成门面,做起了小买卖。媳妇是从南边来的,会做米线。米线这玩意,在八十年代的北方小县城,是基本没怎么见过的玩意。两口子就做起了这个买卖,一碗米线一块五,生意算是头一份的。

        林家的院子位置好,随着开放的力度越来越大,越来越深入,县城也慢慢的繁华起来了。林家把老房子拆了,前面起了二层的小楼,就是饭馆。卖炒菜卖米饭卖馒头卖各色的面食。反正是什么都带着。日子好过了,两人鼓捣出第二个孩子了,这时候计划生育嘛。不叫生二胎。林三娃要是那么听话,他就不是林三娃了。

        媳妇怀上了,他愣是把媳妇弄到南边她娘家那边。如今时过境迁了,闺女回来了,日子还过的不错,要钱给钱,要东西给东西的,说是好些年不回来了,回来一趟也不容易,想多住些日子。那想住就住呗。钱给的足就行。

        这一住下来,就直到把孩子给生下来。

        生了个闺女,林三娃乐的跟啥似的,就说:我闺女叫林小同。

        一个大志,一个小同。

        小舅子算是半个文化人,觉得这名字不好,大外甥的名字叫了这么多年了也就不改了,至于外甥女的名字,他觉得小同不好,姑娘家嘛,用梧桐的桐多好。

        那时候正好有个热播的电视剧,人家孩子叫什么雨的,干脆就叫林雨桐。

        行吧!那就叫雨桐。

        得了闺女了,林三娃回去大办宴席,给闺女做百日。

        可人家计生办和派出所上门了:你这孩子属于生。

        计生办要罚款,派出所不给孩子上户口。

        罚款好办啊,这上户口的事可不容易。林三娃是把派出所当成第二个家,有事没事的就过去坐坐。带上酒带上菜,从看门的门房到到后厨的大妈,反正他都能拉上关系。

        一个常在黑白中间游走的这么一个人,太知道跟这样的衙门口打好关系的重要性了。于是,借着给闺女半户口的机会,他是不惜金钱的,糖衣炮弹,好酒好菜的跟人家软磨硬泡。打交道的时间长了,人家说着林三娃就是看着混,但也真不算是犯了啥事的。常来常往的,倒是交上了朋友。朋友们来一茬子走一茬,不忘旧朋友,相交新朋友。后来要是哪个邻居有点小麻烦,或是哪个混子出了点事,他都回去帮着打听打听。

        时间长了,说起林三娃,大家的评价就是:这小子脚踏黑白两道。

        脚踏黑白两道的林三娃,随着年龄的增长,把身上的二流子气褪去了。人看着精明干练,也算是一场面上的人。钱也没少挣,馆子开了一家又一家,县城里的小院子别墅住着,城里给闺女儿子早把房子买好了。儿子学习不行,早早的就去学了厨子回来,管着自家的生意。可闺女呢?学习也不好!反正就是及格分数上打转,高中是掏了赞助费才上的。可这高中毕业了,人家还能奔着大学去努力的,这孩子是真没戏。

        可对儿子狠得下心的林三娃,却舍不得闺女去灶膛上受那烟熏火燎之苦。

        怎么办呢?

        刚赶上大学扩招的年份,他呢,就找之前给他闺女办户口的警察去了。人家如今都是副局了,手里还是有些权利的。他找人家想办法,看能不能叫孩子上警校。

        人家有内部招生的名额的。

        当时那扩招嘛,像是这种公安大学,是有特招的名额的。

        找了关系,花了好几万,最后就是那种自费生,学费贼贵,毕业了谁也不能保证给安排工作。

        就这也行啊!林三娃的心思就是:只要毕业了,我就再花钱在招人,把我闺女弄到家门口的小派出所里,当个小户籍警就行。

        整天坐在办公室里,穿的英姿飒爽的,多清闲啊。又不指着闺女赚钱。

        就这么的,把孩子就给送到公安大学了。

        这孩子挺乖的一孩子,在学校是什么样的活都帮老师干。反正,大家瞧着,这么一乖孩子,哪怕是成绩在五十来分,但这平时的成绩也计算在内的。大家手稍微抬一抬,孩子也就过去了嘛。况且,人家孩子爸,每学期送孩子来,接孩子走,上对学校领导,下到各科老师辅导员包括宿舍管理员,都带了礼物。你说,你好意思以为那几分,不叫孩子过嘛。

        成绩回回低空飞过,但这低空飞过,也是飞过啊!

        然后读了四年,人家孩子顺利的毕业了。

        毕业了,很多同学都有去处。有些是成绩优秀,人家单位要人直接就要走了。有些是家里有关系,反正能安排。

        但总会剩下一些,找不到单位。

        这时候公务员考试还没有那么普遍化,但有些单位会招考。这就想着,是不是考一考其他的单位试试去。

        林三娃想叫闺女回去:先去干协警,过两年,一准能给你转正。听话!

        可这么大的孩子了,同学都是警察,就我去当个协警,那还不如啥也不干呢。哄她爸呢,就说:我不急着工作,我想考研究生。

        林三娃一听,这个好啊!考考考,一定得考。你就是读到那个什么后

        博士后!这孩子这么说。

        对!林三娃的声音都敞亮起来了,带着几分自得跟骄傲:你上到哪,我供到哪。不等电话挂下,这姑娘都听到她爸在电话那头吹呢:我闺女那学的好,孩子也知道上进,我说回来找人给她安排工作,这孩子非不让。要考研究生,这是孩子心疼我呢,怕我拿着老脸出去蹭

        然后孩子慢慢的挂了电话,心里不是滋味。

        是!求人是那么容易的事吗?弯着腰,腆着脸,拿着东西,去看人家的脸色。人家高兴了,用鼻子给你哼,要是不高兴了,连搭理都不带搭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