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他此刻那副得意洋洋的样子,生怕不知道她发了财。”一想到曾经在自己身上作威作福却还能春风得意,而自己却依然要做着最下流的勾当,春容便恨得直咬手绢。
“你这么看不惯她,为什么不让她出出丑?”
“我不敢,她这些日子从没有来过怡红楼,估计是已经把我给忘了,如果被她记起来,再来怡红楼找我,我我还不如死了。”春容摇摇头,他恨是恨,可心里还对程松儿残存着胆怯,只能眼睁睁看着程松儿拿着已经打包好的布匹离开了绸缎铺。
“姑娘!”就在春容怨恨自己怯懦时,身后一向冷漠的琴柳忽然追了出去,冲着程松儿的背影喊道。
琴柳之所以能当花魁,除了他天生的好容貌之外,身段、声音皆是俱佳。
尤其是他的嗓音,清新如同初春第一条冒出枝芽的柳枝,轻柔舒展,不像其他男子那般故意掐着嗓子矫揉造作,他的声音如同春雨般情人心脾,叫人闻之难忘,女人听了更是酥麻入骨,直道销魂。
程松儿温声回头,只见是刚刚那位青衣男子。
其实看到他和那帮青楼男子站在一起时,程松儿就隐隐猜到他是做什么工作的,但对他有些好感。
因为就在刚才那群长舌夫叽叽喳喳时,他是唯一一个不吭声的人。
“怎么了?”她问道。
“您的钱掉了。”琴柳柔声说道。
程松儿低头一看,如果在地上看到了几枚躺着的铜钱。
“多谢。”她正蹲下身来准备去捡,谁料此时琴柳也微微俯身,下蹲的动作让本就轻薄的薄纱在风中扬起,露出了他令人惊叹的容貌。
他的五官清俊柔和,眉眼有些深邃,瞳孔带着一丝深沉的墨绿色,似乎是因为交融了胡人的血统,显得有一丝异域风情,却并不显得突兀,反而更加彰显他美貌下万中无一的独特性。
他的动作比程松儿快,修长的手指捏着一枚精致小巧的铜钱,程松儿这才注意到他的皮肤不光白,而且几乎细腻到看不到一丝毛孔。
“给你。”他微微一笑,天生一双狐狸眼,眯起时眼神仿若有水光。
非礼勿视,再好看的人也不是自己的。
“多谢。”程松儿低下头,摊开手掌等着他将铜钱随便放在自己手上。
谁知对方慢悠悠的捏着铜钱,将它稳稳的放在她手心后,故意让指尖幽幽从她的掌心滑走。
程松儿浑身一激灵。
好家伙,搁这拉客了。
刚才还在夸你跟其他男人好不一样,结果你就这么不争气。
她没钱,她不去青楼。
再说了,青楼的男人能有程青枝香吗?与其给别的男人花钱,不如把钱攒着回家给夫郎,还能亲亲抱抱。
程松儿站了起来,表情怪异。想说又不好说什么,毕竟那是人家的工作,而且女尊社会,没有女人被占便宜一说。
有美人主动投怀送抱搞点暧昧的小动作,别人羡慕都来不及呢。
琴柳也有些诧异,一般的女人看了他的容貌,几乎没有不被勾走的。
外人只知道花魁的本事是歌舞美貌善解人意,却不知花魁真正的本事是能心甘情愿让人把钱财奉上,这也是怡红楼老鸨敬他的原因。
这段时间以来他用这种手段不知道勾引了多少女人,怡红楼势大,那些女人即便最后后悔了,也不敢找怡红楼的麻烦。
看着曾经那些薄情寡义的女子得到这样的下场,琴柳心里就有一种说不出的得意和畅快,这些年遭受的非人虐待,早就让他的心思扭曲。
既然他被卖到青楼无法赎身,既然老天让他沦陷在泥潭里,任由时间侵蚀他,让他慢慢腐烂。他就把别人都拉下来,跟他一起死。
只要程松儿上了勾,对他念念不忘,他就顺势勾引对方来怡红楼,最后让程松儿休夫弃子,钱财散尽,落得个家破人亡的下场。
像这样残暴的女人,死了也是活该。
琴柳掩饰着眼底的厌恶,整理了一下情绪,举止优雅的起身一身青衣,绿意如烟雨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