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曙光科技在上市申请通过后不久,也正式宣布将会在2004年6月23日正式在纳斯达克敲钟上市。
敲钟上市这是纳斯达克或者说全球股市的一个特有文化,象征着公司成就的辉煌时刻。
不过可惜这次负责前往纳斯达克上市敲钟的并不是林晨而是雷布斯。
毕竟林晨可是知道海对面那边是什么尿i性,他也生怕对面给他来一个性i浸或者涉嫌杀人或违法犯罪的案件出来。
哪怕他没有做过,甚至见都没有见过那些人,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以他当前的情况,他要是去了美迪国那能不能回国可真是个未知的问题,毕竟他如果是个普通商人也罢了。
但林晨展示出来的才华实在是太恐怖了,虽然达不到爱音斯坦的程度,毕竟林晨在基础理论上确实没啥建树。
但至少在应用技术科技这个领域,那称呼林晨为东方的特斯啦也是丝毫不夸张,而一个特斯啦级别的人才怎么可能让他离开美迪国呢。
所以等待林晨的要么是终身监禁,要么是限制出境永远不得离开美迪国!
在这种情况下,前往纳斯达克上市敲钟这个堪称纪念意义的活动林晨并没有参加,依然按部就班地搞着他的研发工作。
其中值得一说的是曙光科技上市之前,那些证券商与投资银行们给出的估值是1300亿美元。
当然,估值能达到1300亿美元这么高,这前提是曙光科技获得了曙光研发中心最尖端手机核心技术长达5年的唯一独家授权合同。
在这5年时间里,现在曙光研发中心目前所拥有的最尖端手机核心技术,包括未来5年内研发的最尖端手机核心技术全部由曙光科技获得唯一独家授权。
所以只有5年之后,曙光研发中心才可以对其他公司授权相应的核心技术,从此没有任何限制。
在这种情况下,林晨从美迪国证券商以及投资银行那里拿到了390亿美元的税前资金,而代价却是林晨付出了曙光科技30%的股份用作上市!
其中林晨自身保有的股份仅为69%,剩下1%则被拆分成大大小小无数份作为期权奖励给了曙光科技的功臣们。
这些奖励的人中有倪光楠、雷布斯、陈东,黄华,黎千强乃至其他曙光研发中心的研发骨干等等。
他们拥有了期权之后,他们可以按照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一定数量的股份,这几乎就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毕竟谁都知道上市前的股份价格肯定是很低的,上市后的股份价格肯定会膨胀个数倍。
所以林晨这种奖励他们期权的行为就是真的在送钱!
虽然这也需要他们付出实实在在的现金用来购买预先确定价格的股票,也就是期权。
但哪怕他们没有一分钱,凭借他们拥有期权的权利,银行肯定乐于向他们借钱,从中赚一笔绝不亏本的利息。
而他们从银行那里贷款到足够资金后,他们就可以用借到的钱购买该期权拥有的股票,最后上市时他们再出售就能获得数倍的利益!
当然作为聪明人他们肯定是不会全部出售,而是出售一部分还清银行的贷款后剩下的都会保存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