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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人妖(1 / 2)

金钱玩家 鬼谷孒 3352 字 8个月前

来到宝塔街的街口,也就来到摆摊的市集,新加坡这边叫巴刹,卖什么的都有,蔬菜、水果、海鲜、日用品、吃食等等,冼耀文不要脸的劲使出来,每个摊位都会上去问价。

    问了几个,摊贩的白眼就像不要钱一样往他脸上扔,一斤椪柑居然敢叫价五十,他知道问不出啥名堂,嘀咕一声本地的摊贩太没有礼貌了,随即离开水果摊。

    冼耀文从拥挤中出来,回到宽阔的路中,仿佛是为了庆祝他这个瘟神的离开,一个个摊档点亮了照明的电灯,整个巴刹瞬间灯火通明,跳远灯海如梦,摆夜摊的出现,小贩们开始准备食材,有些边上跟着懂事的小娃娃搭把手,也有顽皮的凑在路边玩着各种游戏,跳绳、打弹珠、踢毽子。

    骑楼下面一大排卖杂货的印度摊档冒了出来,卖五颜六色的糖果,与印度飞饼看着毫无关系的飞饼,也有醒目的摊档上垂挂着一大串香蕉,有路人过去单买一根,也有卖香烟的摊档,同样可以一根根买。

    稍远一点,一帮少年或坐矮板凳或席地而坐,手里拿着小人书津津有味地看着,隔壁的剃头匠等来了第一个客人,一张凳子、一面镜子、一个小木箱,一个理发剪在客人头上推来推去。

    夕阳无限好,这里的巴刹真有国内小镇赶集的味道。

    也是,这会儿的新加坡就是个镇,好像明后年才会提档为市。

    “你敢叫,我掐断你喉咙。”

    冼耀文正驻足看远,他身后的戚龙雀嘴里吐出凶狠的威胁声。

    摸一摸裤子口袋,把露出袋口的雪茄塞回口袋里,冼耀文转过头看一眼敢偷到他头上的扒手,头发乱糟糟鸡窝一样,正脸看着蛮干净但有菜色,鬓发处和耳下都可以看到污垢,衣衫褴褛,身上有浓重的汗臭味,看样子是刚到新加坡的新客,饿的急了,才心一横打他的主意。

    伸到另一口袋里掏出一捧硬币,摆了摆手让戚龙雀把人松开,冼耀文把硬币拍到扒手的手里,“拿去吃饭。”

    扒手看着手里的硬币,错愕了一会吞吞吐吐地说道:“给,给我?”

    冼耀文淡淡地说道:“扒手是个技术工种,没这个手艺就不要吃这碗饭,去吃点东西好好睡一觉,明天上豆腐街看看,应该能找到工地的活。”

    “谢,谢谢。”

    “不谢。”

    “我叫阿乐。”

    冼耀文摆摆手,没有告知对方自己的名字,带着戚龙雀走出巴刹,在路口拦了两辆黄包车去黑街。

    黑街就是武吉士街,离惹兰勿刹不远,也处在红灯区的范围内,下午冼耀文看报纸的时候,看到一则广告,说是黑街的凤凤酒吧邀请了玫瑰小姐登台表演。

    话说到了下个世纪初,人妖会成为泰国的一张旅游名片,是吸引游客前往泰国的一个卖点,但要论起来,人妖并不是泰国土生土长的产物,泰国的文化深受印度的影响,不但佛教早早传入泰国,还在十多年前受到海吉拉斯文化的熏陶。

    海吉拉斯是在婚丧嫁娶的场合为主人祈福、驱邪避祸的特殊人群,想要成为海吉拉斯必修辟邪剑法,不用学全,只需学第一式。海吉拉斯是宗教的产物,在印度社会中曾被认为是神明的使者,受到宗教传说的保护,有过崇高的地位。

    诚然,泰国在十几年前出现人妖,但并不被社会所包容,普通人视人妖为异类,不但认为她们携带某些疾病,还担心人妖对价值观不成熟的孩子产生负面影响,泰国并不具备人妖所需的繁衍壮大之土壤。

    相较而言,拥有不少印度族裔的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直接受到印度文化的侵袭,人妖文化更容易在这边生根发芽。

    事实上,新加坡此时已经有不少人妖存在。

    “旺达喇,旺达喇……否头……”

    冼耀文还没从黄包车上下来,就有一个“女人”围上来,用比他还粗的嗓子招揽着生意。

    “嚯,人妖。”

    冼耀文惊叹一声,观察起人妖的长相。

    只见人妖长发披肩,浓妆艳抹,面容姣好妖艳,耳朵上挂着硕大的耳环,身上穿着一件装饰繁复的玫瑰红色连衣裙,除了家财万贯拥有私家飞机场之外,哪哪看着都很女人。

    听了两遍,又结合动作,冼耀文才明白对方是在招揽合照的生意,大概是拍一张照片一元。

    这价格不算便宜,要知道此时的新加坡流行一种娱乐方式,每当夜幕降临,不少穿着得体的男人在吃饱喝足后都会互相问候一声:“去不去五块六?”

    五块六,惹兰勿刹的公价。

    合照他没有兴趣,何况他敢打赌对方的相机里十有八九没有胶卷,会照顾这种生意的多半是外地来的过客,被找后账的概率不高,只要经营一段时间,自然能总结出节约成本之道。

    付完车钱,冼耀文朝人妖的大腿瞄上一眼,接着视线上移企图窥探神秘之地,可惜裙子蓬松,根本无法分辨是点22还是点38。

    别过人妖往前走,迎面走过来一群放浪形骸的美国大兵,每一个都搂着女人或人妖,其中又以人妖居多。

    若是追溯人妖的生存方式之由来,还是源自印度,大约在16世纪,北印度由成吉思汗的后代所建立的蒙兀儿帝国统治,在与南方征战期间,上层军官忽然流行起了豢养阉人照顾家中女眷,职能上基本与太监无异。

    而为了确保他们的忠心,阉人的待遇在当时的社会算是中上,也有不少逐渐取得权力,俨然成为宰相门前的七品官,可以支使家中其他奴隶。

    阉人的需求旺盛,而天阉之人并没有那么多,对当时的北印度穷人而言,当阉人是摆在他们眼前的一条康庄大道,于是家境贫困的男性便修炼起了辟邪剑法,而当需求饱和之时,许多阉人只能往“娱乐圈”发展,在大城市中卖艺卖身,逐渐形成自成一格的文化圈子。

    阉人文化来了新加坡变成了人妖文化,一开始只是小众文化,也不被大众所接受,只能关上门偷偷摸摸,但等到战后,美军的军舰会在新加坡靠岸维修及补充燃油,顺便给在甲板上干赏星夜的水兵们放个假。

    有句话咋说来着,有需求就会有供给,美国水兵会玩敢玩,出手又大方,当人妖便从个人喜好成了一门不错的营生,令人趋之若鹜。

    冼耀文的目光从每个人妖的身上扫过,论长相都比刚才那个合照的强,论打扮也是高一档次,把身上的七零八碎加一加,至少是普通人半年不吃不喝才买得起。

    见一个个人妖都是财大气粗,冼耀文心头一阵火热,走到骑楼下面,点上一根雪茄细细琢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