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宣宗实录卷五十》记载,宣德四年正月十六,也就是大明朝迁都北京的第二年,南京都察院左副都御史邵王巳上了一本奏疏,大致内容是江南官员萎靡不立,颓坏法纪,自请由都察院出面对江南官员进行考察,如有查实的地方或进行法律审判,或交由南京吏部免官罢黜,宣德皇帝朱瞻基允之。
这是人事权的举证,江南官员的人事任命和纪律审查是南京都察院、南京吏部负责,北京都察院和吏部并没有干预。
二、《明宣宗实录卷五十一》记载,宣德四年二月壬午日,北京行在虎贲左卫指挥同知李原上奏疏,内容大概是说国家迁都北京之后,原属南京的虎贲军大多留在了南京,愿意跟随北上的很少,而且精壮大多被神机营和御马监征调,虎贲卫担任宫禁守卫人手不足,希望朝廷从南京各卫进行征调,当时朱瞻基的批复是可以批准,但仍然要求北京行在兵部先行商议,如果南京所留士兵确多再行征调。
这是军事所属权的举证,朱瞻基身为皇帝想要调南京的兵大可以直接下圣旨,不过为了显示自己的开明与尊重,因此还是让北京兵部和南京兵部进行磋商。
三、《明宣宗实录卷五十五》记载,宣德四年六月癸未,北京行在户部尚书郭敦上奏疏,内容大致意思是福建、广东和南直隶上缴的税粮除了应该上缴的之外,余数要折成布匹宝钞运赴南京,而且如今南京布钞充足,也可以让福建广东南直隶等地方日后将税粮直接解送南京上仓不用北京方面再折成布钞还给南京,朱瞻基的批复是以前都是折成布钞,如今让南京直接在江南收粮税会与民不便,还是一切照旧吧。
这是财政权的举证,大明朝在江南收税,除了规定的以外,多的部分要等价折算再还给南京,你若是不愿意还,那就让南京方面自行征税,皇帝不愿意,宁可把多余的钱粮换成布钞再还给南京也不想让南京先留足自己的,再把剩余的给北京。
两者有一个先后的顺序,国家收税的时候,到底是北京先留还是南京先留?
这不是笑话吗,任何一个中央集权政府哪里需要和地方商量这种事,这就说明在财政上,北京和南京也是平等的,你北京多占就要还给我,你要是不还给我,那以后我们南京就自己征不跟伱玩了。
嘉靖十六年,御史游居敬上疏弹劾南京吏部尚书湛若水,内容大致意思是湛若水在江南倡导邪学(就是王阳明的心学),广收无赖门徒,私创书院,希望嘉靖皇帝严厉惩治,嘉靖皇帝于是下旨彻查,湛若水辞官要挟,于是嘉靖皇帝只能安慰挽留,但却命令锦衣卫和地方抚司(巡抚衙门及臬司)对这些书院进行关停。
可结果等到嘉靖十七年,北京吏部尚书许瓒复疏,说江南的巡抚衙门、藩司衙门多建书院,广纳门生学徒,急需撤毁,嘉靖皇帝再次下旨撤查,一直到了万历七年张居正时期,以政治强权要求京省查革,仍然不能撤掉江南众书院。
据《万历野获编》所载,明嘉靖末,徐华庭(徐阶)以首揆的身份还搞了一次大规模的私立书院行为,鼓励江南士绅官僚广立书院、培植门徒,以至于凡巡抚往地方,第一件事就是建立一个书院,以此鸠集生徒。
江陵公(张居正)对此深恶痛绝,严厉打击江南私建书院的行为,结果迟迟不可成功,最后张居正倒台,这些建立书院的官僚阶级群起而攻,以此为张居正权相大罪之一,后来江南士绅官僚复请修复,于是书院聿兴,不减往日。
这就是意识形态领域和宣传领域上江南和北京的碰撞,哪一个中央政府能容忍地方官员自行传播政治思想、培植党羽门生,可在嘉靖时期直到明朝亡国的东林党,恰恰就是在江南这片沃土诞生的。
北京方面愣是没辙!
嘉靖皇帝没办法,权相张居正也没办法,最后只能坐而视之,眼睁睁看着江南官僚阶级日渐坐大,最后出了一个众正盈朝的东林党。
人事任命、军权调度、财政划分、意识形态,一个国家最重要的四个领域,北京和南京都是一般高,而且随着北京中央政府的逐渐衰落和江南官僚集团的日渐坐大,北京中央政府就更难以管理南京中央政府了。
这也是书中为什么说大明朝有两个中央。
书中有些地方不甚合理惹起争议,这是作者君知识储备和认知写作不当导致,在此深表歉意,并衷心感谢各位书友提醒,一定虚心学习加以改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