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阳斩杀了朗云,剩下的柴荣和全锦见势不妙,当即往荒野中落荒而逃。
那些属下也各自溃散,有不少人直接跪倒在地,把手中的刀枪高高举过头顶祈求饶命。
双方的战斗只持续了极短的时间,虽有伤亡但却并不大,尤其陆松这边更是如此。
以如此小的代价便奠定了胜局,这家伙心中颇为得意,大声喊道:“钦差大人,不知这知府现在作价几何?”
李阳哈哈一笑,说道:“朗云不堪大用,有你这只老虎在,他区区一匹贪狼又怎能坐稳这个位置?”
听到这话,陆松心中颇为得意,可看到李阳这支精兵,心中颇有些疑虑。
正在琢磨着的时候,就听到鼓声隆隆,数百铁甲骑兵从小丘的方向疾驰而来!
人数虽不多,但装备精良,和李阳手下身上穿的盔甲一般无二,犹如乌云卷平冈,眨眼间就在河滩上列好队形。
陆松看得暗暗心惊,现在战场上其他几个县的残兵败将跑得差不多了,却出现了这支精兵。
可是看人数大概只有三百,这颗心方才稳打了下来。
自己手下这支精兵人数有四百之众,而且也是身穿重甲,每个人都装备了强弓硬弩。
在这个河滩上虽有卵石,可大部分都是沙滩,铁甲骑兵在上面奔驰的时候大为受限。
真要是动起手来,自己也并不吃亏。
再加上在河滩上面尚有四五百官兵,只要一声令下,靠人数也能占到上风!
想
到这里,陆松从怀中掏出一支烟筒,将塞子拔开,一股黄烟扶摇直上,正是给河滩上面的官军发出了信号。
那带队的头目叫做王金虎,是一个极其贪财的人,平时收了陆松不少金子,早就成了其手下的走狗。
看到这黄烟示警,立刻带队出来,便要向河滩赶去,却见前面飞驰过来一匹大黑马,马上的人也穿着官兵的衣服。
这个王金虎不由得一愣,自己倒是派出去几个斥候,随时观察前方的战况,可马上这个人看起来颇为眼生。
看此人身上的军装像是个百夫长,长了一脸的络腮胡子,相貌雄壮,有一股说不出的英雄气。
真要是自己营中有这般人物,应该有印象才对,便向旁边人问道:“都看仔细了,这人是咱们营中的吗?”
旁边那个偏将还是个近视眼,眯着眼睛瞅了一阵,这才摇头道:“看着眼生,别是朝廷派来的信使吧?”
二人就这么一犹豫,大黑马风驰电掣已然来到眼前,相距二人不过数丈。
王金虎大声喊道:“来人止步!你到底是……”
这话刚说了一半,只见对面马上之人居然腾空而起,在半空中犹如一只巨鹰将阳光都给遮挡了!
这遮挡的不只是阳光,还有王金虎所有的生机!
“噗!”
剑光闪动,一柄铁剑从咽喉穿入,从后脖颈穿出,王金虎一个字都没说出来,便倒栽葱便摔下马去。
那人在半空中一扭身,已经端端
正正骑在了王金虎的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