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知识:律师函只是律师接受明星委托后,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评价和风险估计的法律文书。律师函的本质其实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律师函只代表声明作用,并不代表法院认可。至于律师函上的写的东西根本就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望粉丝周知,别再拿着鸡毛当令箭了,看得我都尴尬了】
【怕有人听不明白,我帮忙通俗点解释,律师函就是明星花钱让律师帮忙写的小作文,吓唬吓唬人而已。看看得了,认真你就输了】
【现在的明星真是太滥用律师函……一点破事都要发律师函。星云律所赚翻了吧?律师函满天飞了】
【娱乐圈的律师函就跟厕所里的草纸一样】
李杭看完这份不痛不痒的律师声明函,什么也没做,直接关掉了手机。
冯林浩越是着急为自己辩解。
到时候只会反噬得越厉害。
……
接下来的几天,李杭都在准备起诉材料。
随后一纸诉状将冯林浩和廖鑫华告上了法庭。
很快,一个自称是冯林浩代理律师的男人,找上了李杭。
“李律师,久仰大名了。”
“我叫刘峰,是冯先生的代理律师。今天来找您,主要是想就米蕊女士的事情,跟您协商一下,看能否私下和解,尽量不要闹到法庭,对我当事人的影响不好。”
笑得一脸和煦,但李杭却从他的笑容中看出了算计。
“刘律师,您可以先说说和解条件。”
“非常感谢您愿意聆听我们的提议,李律师。”刘峰调整了一下坐姿,从文件夹中抽出一份文件递给李杭。
“这是我们初步提出的和解方案,包括对米蕊女士的一些补偿措施。我们希望通过这个方案,能够弥补对米蕊女士无意中所造成的伤害,并且结束这场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李杭笑道,“您说,这是无意中造成的伤害?”
刘峰笑得一脸勉强。
他作为冯林浩的律师,他必须使用对自己当事人有利的措辞。
即使面对李杭的反问,即使内心有点慌,他也不能露出不自在的表情。
李杭接过刘峰手里的文件,仔细浏览着上面的内容。
这份所谓的和解方案里,冯林浩只提出了给米蕊一些赔偿。
而且,赔偿金额并不高。
而对于米蕊和廖鑫华已经缔结的这段婚姻,却没有给出任何解决方案。
而是让米蕊和廖鑫华两人自己协商解决。
除此之外,还附带了一些限制性条件。
限制条件包括,签署协议就表示米蕊同意与冯林浩和平分手。
并且要求米蕊签署一份保证书。
保证未来无论如何,都会对与冯林浩曾经交往过的事实保密。
如果米蕊肚子里的孩子顺利出生,米蕊要独自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
并且,不能对外透露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谁。
包括对孩子本人也不能说。
如果今后有舆论产生,米蕊需要无条件配合冯林浩澄清,发围脖撇清两人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