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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很快,李杭的话就让这些质疑的人哑口无言。
他说,“这段聊天记录,看似与本案毫无关系。”
“但请大家注意看这段内容发出的时间,是案发当晚的十点三十六分。从酒店监控来看,这个时间,正好是赵生将程雨送回酒店房间之后,下楼买东西的时间。”
“在程雨的陈述里,她说自己当时已经很晕,头脑不清醒。赵生离开后她就睡下了。只字未提这件事。”
“况且,若程雨所说属实,那么,在这种身体情况下,她还能在三分钟内修正一个错误数据,并给领导发了一封邮件。”
“这段聊天记录,恰恰可以说明,她当时的头脑很清晰。”
李杭的这个证据和辩护逻辑,让直播间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然后又是一阵新的激烈讨论。
【我就算白天在工位上工作的时候算个数据都要半小时啊!程雨一直说自己失去意识,那这个三分钟修正数据还发个邮件又算什么,诈尸吗?】
【卧槽,虽然我刚才还骂李杭来着,但是这个确实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不愧是李律,很另辟蹊径的一个证据……】
【哈哈哈哈哈,此时一个社畜笑着笑着就哭了】
【这个也不能说明什么吧,也许程雨就是打工人打工魂呢?说不定她本来就是那种,即使躺在病床上了,也要用打着吊瓶的手敲键盘的那种人,这也不是不可能吧……】
【想不想做是一回事,做不做得到是另一回事。我不信有人失去意识了还能打工。如果程雨真能做到,那建议送去研究一下】
【而且老板给她发消息她秒回了一句“收到”】
……
事实上,李杭的这个证据,不算是直接证据。
但是细想就会发现,李杭说得没错。
这段聊天记录,足以让很多人开始怀疑程雨的陈述。
而一旦对程雨陈述的某一点产生怀疑。
那她其他的陈述的可信度,自然也就下降了。
李杭趁热打铁道,“我方还有另一份新的证据要提供。”
“这是一份转账记录,程雨给介绍人郭姨转了一万块钱,备注是‘相亲介绍费’。转账时间是案发后的第二周,赵生给程雨转账五万块钱之后。”李杭说。
“介绍人郭姨在接受侦查机关讯问时说,这就是程雨给她的介绍费。程雨也认可了这一说法。”
“我们并不清楚她们双方当初对于这个相亲介绍费是如何约定的。”
“在婚介行业里,在介绍环节收取介绍费的情况也确实存在,但是,这个金额无论如何都很不合常理。”
“先不说程雨和被告赵生根本就没有通过相亲走到一起,甚至还闹得很不愉快。”
“在这种情况下,以一个常人的思维来说,程雨没有迁怒郭姨就已经很好了,竟然还给了郭姨一笔介绍费。”
“我方有理由怀疑,是两人合谋从赵生那里骗取赔偿金,并约定好了分成。”
【这么一说,细思极恐了……】
【从头到尾仔细一捋,确实不太对劲啊。首先程雨被强迫之后,居然是通过介绍人来向赵生要求赔偿。而且在赵生否认强jian的情况下,介绍人还是坚持认为程雨说的才是事实。拿到赔偿费后居然还分走了一万块钱。这不就是妥妥的仙人跳同伙吗?】
【这俩人确实很像串通好的,程雨被侵犯后第一个告诉郭姨,这就很奇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