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姗肯定地点点头。
“谢谢。"
咪咪很伤感地笑了一下。她用面巾纸下意识地从眼镜下面沾了沾眼睛,这才恨恨地说:
“都是因为那个王八蛋!”
凌姗没有去追问“王八蛋”是谁?她知道那一定是使她怀孕的那个男人。
她等着咪咪往下说。
“这话要从我高中毕业那年说起。那年我18岁。只差一分没考上大学。当时我都绝望了,真想想到了死。不后来,我想到了我妈妈,我就放弃了自杀的念头。那时我家里很穷,是拿不出2000元钱去回读的。所以我最终还是放弃了再考大学的念头。我妈妈有病,常年卧床。所以我就想挣点钱给我妈看病。我知道她很苦,她不容易。……当时呢,在我们那,刚刚兴起了歌舞餐,哦,不像现在这样的有卡拉0K,大家可以自娱自乐。那时是在餐厅里,歌手给客人唱歌。客人点歌歌手唱。一首歌呢10块钱。那歌手在唱歌前要先说点好听的话,什么祝他(她)发财呢,漂亮呀长寿之类的。反正什么好听说什么,然后就站到人家桌前去唱。呵呵,和老电影里一模一样。实际就是卖唱。看着人家吃,看着人家喝,很低贱。我呢,当时嗓子条件还真不错,由于我从小就爱唱歌,天天咧咧地唱,所以什么新歌老歌我都会。就这样,我就由朋友们介绍我去那里当了歌手。”
“我也不知道为啥,也许我还挺有人缘吧。没多久我就唱红了。嘿,每天捧场的人特别多,最多时一晚上我就能挣两百块钱。那时这个数目,顶上一个大技工上班的一个月工资了……我从也没见过那么多的钱,这是真话。”
“……要说人呐,就没有知足的时侯。干这行虽说已经挣了大钱,但不久我发现,有不少的歌手都不干了都出去‘公关’了。对啦,这词儿你也许不懂,不是那种‘攻关’,是我们的行话。就是陪客人,当时不叫‘出台’,叫‘公关’。那时干这种事价码可特别的高。一个晚上,又吃又喝加上陪人家,最少能赚六、七百块钱!再说那时的男人出手也都‘贼’大方。所以,我们一起的姐妹都劝我也做这个。可我这个顾及名声,死活不做。…哦,我们家是正经儿人家,没这种人。”
“……俗话说,常在河边站,没有不湿鞋的。还真是这样。直到一个老板闯进了我的生活…”
“他是个官倒。哦,那时您在国外,对这个词您怕不懂。改革开放初期,掀起了全民经商的热潮,甚至国家转励政府机关参与经商。就这样,不少政府部门都创办企业并选派干部去当企业的总经理。哦,对了,这种企业往往就一两个人,一个皮包一个公章。所谓皮包公司就是这么来的。"
“你别小看这皮包公司,它的能量往往不是一般正规公司能比,因为它的背后其实就是大权在手的政府。”
“他就是市工商局的一个处长,还是局长助理。"
“所以,他的能量很大,把苏联的坦克车都倒进来了,所以,是我们餐厅的金牌顾客,也是我最好的捧场。经常来,每次都成百的打赏,有时甚至连续有一个多月,我们虽然已经很熟,但他对我从未有过过份的举言谈。每次都打小费,都大大方方规规矩矩的,完全没有别的男人乘酒劲摸摸索索色迷迷的非把钱塞到歌手的乳罩里的样子,所以我对他的印象也特好,也不知中了哪门子邪。
有一天晚上。我唱完歌回家,已是半夜十二点多了。
“我搭另一个小姐的出租车。当我到了家前面的马路边就下了车。我下了车就走进了胡同。"
“那胡同里很深,又没路灯,挺森人的,我有些害怕。但害怕也得走哇。走着走着,我就觉得身后有动静。还没等我回头看,就有一只胳膊把我从后面搂住了,随即另一只手还把我的嘴给捂往了。"
“我知道自己是碰上了歹徒。但只能无效地挣扎,可是喊不出声来。我心想,这回算完了!"
“你说我一个女人能有多大的劲儿啊?不大一会,那个人便连拖带拽的把我拽向了旁边不远的一个拆迁了的空房框子。"
"到那以后,那人开始撕我的衣服。他要强奸我。我当时就想,我就是死了,也不能被他强奸了!因为我把贞节看得特重。我妈常常告诫我,女人的贞操就是命。于是,我不顾一切地同那个男人撕打。……我心里明白:只要我不屈服,他是强奸不了的……”
说到这,咪咪恨恨地停住了话。她的脸在烛光下显得涨红了,眼睛里滚动着晶莹的泪花。
咪咪的胸脯起伏着。她从手袋里取出一盒烟来,打开。这才想起征求意见地问凌姗:“可以吗?”
凌姗点点头。
咪咪借着烛火点燃了一支烟,发泄地大吸了两口,浓烟立刻呛得她剧烈地咳嗽起来。
凌姗顺手把她的咖啡递了过去。
咪咪接过杯子,点头致谢便小酌了一口。
等咳嗽过后,她抬起头,用手当成扇子,把眼前的烟雾扇开,这才自嘲地笑着对凌姗说:“大姐,让你见笑了。"
“哦,烟还是少吸点好。"凌姗顺口说了一句。
咪咪点点头。随即问道:“大姐,我讲得这么细,您…不介意吧?”
“不不,我倒很想听。这是你对我的信任。你自管往下说。”凌姗伸手示意。
咪咪说了声“谢谢”,“您是第一个倾听我故事的人,可能…也是最后一个。"
“谢谢。我也是最后一个听你故事的人。"
“谢谢,我相信你的为人。"咪咪说着,就又把目光移向那闪着火苗的烛光上,有些失神地开始讲她的故事:
“就在这个时候,路边有一辆轿车停了下来。从车上跑过来一个人。就是他,把我给救了。”
“是那位老板?”凌姗忽然拧起眉头想到了什么地问。
“嗯。就是他。……当时,他把我紧紧地抱在怀里像大哥哥,更像父亲一样。就在那一刹那,我觉得我真的好安全好安全。我觉得他的胸膛好温暖好温暖。于是,我们就,就……好上了。”
“在那段日子里,我过得很快乐。那是我所有记忆中最美好的日子。我不去唱歌了。我们租了一套大房子,还买了新家具。就像夫妻一样过起了日子——他对我说他要娶我,他还说他一辈子只爱我一个人。这些我都坚信不疑了。你说人家连命都给我救了,我还有什么不相信他的呢?"
“过了不久,我发现我怀孕了。我很害怕,于是我催着和他结婚。可是,突然有一天,却有一个女人带着好几个人闯进了我的家,不由分说就把我给打了一顿。原来,那个女人就是他的老婆。”
“他和我说他离婚了,可是他是有老婆的!……我很委屈。我要知道自己是第三者的话,我死也不能干这事呀。即便是为3报答他的救命之恩,我也可以用别的方法呀。……况且,后来我才知道,那天他所谓的‘英雄救美’,竟然是他一手策划安排的……”
咪咪说到这里,激动、愤怒和伤心使她不能自已。她不再掩饰自己,开始毫无顾忌地抽泣。
咪咪哭了一会儿,这才松开捂着脸的手,看着烛光入深深地出了一口气,又开始继续往下说。
看来,她今天这憋在心里这么多年的话不全说出来,就会把她憋死:
“就这个家我是不能呆了。因为它根本就不属于我。但我怀着他的孩子呐。当时我怀孩子都六个月,已经显怀了。况且我有心脏病,人家医院不给我做引产。医生还说,我这一辈子也只能生这一次,所以,我一定要把我这一生唯一的孩子给生下来。”
听到这里,凌姗心头为之一动。
咪咪没有注意到凌姗的心理变化。她又抹了一把眼泪,下意识地用指甲弹了弹酒杯里蜡烛的烛花,这才抬起头来,苦笑着对凌姗说:
“后来的事你应该就知道了。……大姐,我说完了,这心里也敞亮多了。因为只有您,才有意义听我的这个故事……”
凌姗心里很不好受。她完全能理解咪咪此时的心情。她沉吟了半晌找不出该说的话,最后只能表示下自己的心情:
“谢谢,谢谢你能告诉我这些。”
说着话,凌姗便伸出手去,主动和咪咪握手。
同情使两个女人的手终于握在了一起。
咖啡厅里很静。连刚才那个连弹带唱的吉他手都抱着吉他睡着了。
两个女人仍在低声地谈着。
咪咪谈到了自己为什么会变成后来这个样子。她说,那是她对被人欺骗,被人玩弄的报复。她说她恨男人,恨所有的人。
后来,他们终于谈到了秀秀。
凌姗袒白地告诉咪咪说:
“我没有权力阻止你和你亲生女儿的相认。不过,我想还是选一个好一点的机会。比如说,在秀秀的眼睛治好以后或什么别的时机。你得让我先做好孩子的工作,别让孩子感到突兀。只有这样,才能使孩子不至于对你产生逆反和排斥的心理。因为,你毕竟是客观上遗弃了孩子,这种伤害对孩子是不可逆转的。”
咪咪连连点头同意:
“凌大姐,我以前做过对不起你的事,我不是人。你大人不记小人过。但我忘不了你的恩情。真的。说句实话,我也知道我这个人是不配做秀秀的妈妈,我也知道,这孩子和你在一起要比跟我生活好得多。你善良,你有文化,你是教师,你能教给她的我给不了,除经济外,你什么条件都比我强。再说,我……我已经拆散了你们夫妻,我是不能再缺德,夺走你的孩子了。大姐,我真不能再这样做了。我想好了,秀秀永远是你的女儿,至于我,只要秀秀她能认下我这个生身母亲,能叫我一声‘妈’,那我这辈子也就满足了。”
这话挺让凌姗感动的。凌姗听得出,咪咪说的这话是她良心发现掏心窝子话。所以凌姗也为咪咪的醒悟所感动。她抓住咪咪的手,也十分真诚地对咪咪说道:
“你的苦衷我理解了。这话你千万别这么说。你是孩子的生身母亲,这是谁也改变不了的事实。我想这事这么办:等这孩子治好眼睛,我们再把这事告诉她好不好?”
咪咪抖动着抓着凌姗的手急急地问道:“大姐,你快告诉我,秀秀什么时候做手术?……大姐,钱不是问题,所有的费用我都拿。我有钱呐,大姐。”
“谢谢你,可…这…不大合适吧?”凌姗有点迟疑。
“怎么?大姐,您是嫌我的钱不干净?”咪咪真有些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