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离开了科林蒂安伯爵的领地,开始在一片森林中穿行。细长的藤蔓攀行在高大的林木间,周围的环境呈现着最原始的风貌,能看出来,所谓的“现任亲王”的确非常不喜欢人类科技。
许昼头脑放空,看周围的树看了半分钟,才等来了背后人的答复。
“不。”沈歧说。
许昼“”
他没想到等来的会是拒绝,脱口而出“为什么”
沈歧轻轻勒了勒缰绳,放慢行进的速度。他的目光落在身前人的头顶上,又顺着银白色长发缓慢下滑。发尾下的衣服在刚刚的混乱中被撕破了一条口子,露出了蝴蝶骨和翩跹其上的羽毛纹身。
原本藏在衣物下的秘密就这么暴露在了他的视线中,黑色的纹路烙在白皙的皮肤上,勾勒出一点禁欲般的美感。
它的主人对此还无知无觉。
自由。
沈歧看着那两片交叠的羽毛,心想。
“为什么”许昼好不容易才下定决心,这会开始有些着急了,“这样他们不就不能判你有罪了吗”
沈歧终于挪开了视线,反问道“你不想当人类了”
“”许昼默了默,“如果真要喝血,也不是不能接受。”
他说得很勉强。毕竟他还是个人类,从内心里抗拒这种行为。一想起刚刚毕维斯看向他伤口的眼神,他不由得有些反胃。
但除此之外,许昼不得不承认,花了一天世界接受血族的存在后,他们身上有不少让他心动的地方。
不仅可以原地消失,快速愈合自己的伤口,他还记得沈歧说过,他们可以读取别人的记忆。
虽然现在不是该说这个的时候,但真的,有那么一点点炫酷。
“不仅如此,”沈歧毫不留情地泼了他一盆冷水,“你还会拥有漫长的生命。但你的亲人和朋友不会。你只能看着他们一个一个死去,什么也做不了。就算是这样,你也想接受初拥吗”
许昼微微一怔。
他刚刚一时头脑发热,还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就算是来到了星历2000多年,人类的平均寿命也才150出头。
而血族,许昼想起城堡里那副画像上的生卒年“3492521”。
两千多年的漫长时光,也许到离开的时候,连当初的亲人、朋友究竟长什么样,都会忘得一干二净。
“可是”
许昼想问那审判庭该怎么办,话音却忽然顿住了。
一群穿着暗红色长袍的身影毫无征兆地出现在了路的尽头,足足有四十个,每一个人手里都拿着一根长长的手杖,杖尖上镶嵌着漂亮的红宝石。
他们的脸部大半掩在兜帽下,只留下抿成一线的嘴唇和瘦削的脸部轮廓,神情冷漠地朝向这边,站成了一排。
许昼骑在马上,看着他们,恍然间,有一种自己回到了四千年前的感觉。
这该不会就是
“审判庭的人。”沈歧说。
他们中有一个人没有穿长袍。许昼辨认了一下,发现那是刚刚带走了毕维斯的老人。他猜那就是毕维斯的父亲,霍尔侯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