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着秦时风越走越近了,金少羽紧张地想要闭上眼睛,但他转念一想,秦时风要是真的是回来补临别吻的,那这也算他们第一次亲亲了,如果他闭上眼睛,什么都看不到,岂不是太亏了?
所以他还是睁大眼睛比较好,这样才看得清楚。
金少羽的眼睛本来就大,还要这么直勾勾盯着秦时风,这让秦时风原本快速的步伐逐渐慢了下来,他狐疑地看着金少羽,有点不明白这小少爷为什么突然生气了,还要瞪着眼睛看着他?
可你要说小少爷的眼神凶巴巴嘛,似乎也不至于。
秦时风稍微犹豫了一秒,最后还是顶着满头问号继续走上前。
金少羽的心跳得越来越厉害,他看到秦时风停了停,心里立即咯噔了一下,不过还好秦时风又向他走来,他想或许秦时风也是在害羞?
金少羽现在真的好想吃糖,他有点庆幸早上没有吃很重口味的东西,只是简单的果酱面包,说不定亲起来,还是甜的,他的脸应该也洗干净了。
金少羽期盼着,身体微微往前倾,做好了亲亲的准备,然后一只手机就递到他面前,上面是瞩目的二维码。
秦时风道:“加个微信。”
金少羽:“……”
金少羽:“…………”
金少羽:“………………”
金少羽忽然明白了好友那种“裤子都脱了,你却给我看这个”的心情,虽然他也很想加秦时风的好友,但绝对不是现在!
金少羽闷闷地拿出了手机,闷闷地扫了秦时风的二维码,闷闷地说:“加好了。”
他说完就闷闷地看着秦时风。
短暂的沉默后,秦时风忽然笑了,笑得有点无奈,还有点哭笑不得的那种,然后金少羽就感觉秦时风似乎是叹了一口气,接着高挑的身影就压了上来,将他拥入怀中。
金少羽傻了,呆呆地被秦时风搂着。
“谢谢火辣金少爷的邀请,这两天我玩的很开心。”
秦时风的声线很华丽,控制声音的能力也极强,他在舞台上可以唱出极具爆发感的歌声,也可以唱出温柔到人心里的声音,而在平时说话时,他则会在这两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舒服得就像温泉的水流淌过人的心田。
金少羽本就是一个对声音极为敏感的人,可以说,别人是靠脸记人,而他是靠声音记人,所以当他极为喜欢的声音在他耳边轻语时,他有种整个人都被暖流包裹的感觉,极其的舒适。
更重要的是,他还发现,秦时风不仅声音让他舒服,就连拥抱也是。
他俩是标准的完美情侣身高差,金少羽的脸刚好可以埋在秦时风肩膀上。
金少羽正准备回抱秦时风,然而秦时风却在这时放开了他。
礼节性的拥抱其实只有一两秒的时间,这对金少羽来说很短暂,却也很漫长,他脑子热热的,还有些没有转过弯来。
忽然,秦时风的手在他耳边晃了一下,他下意识闭起右眼,缩了缩颈子,风的声音在他耳畔边响起,还夹杂着鸟儿扑闪翅膀的声音。
金少羽抬起眼帘,看到很多海鸟在头顶飞过,光线在它们翅膀的扇动之下,也变成了跃动的光影,一闪一闪,照耀在金少羽脸上。
一根白色的羽毛定格在他视野里。
这根细羽居然白得不掺一丝杂色,几乎可以与天上的白云融为一体。
金少羽看到秦时风捏着那根羽毛,原来刚才是秦时风在他耳边抓羽毛的声音。
秦时风看着羽毛,琥珀色的眼睛被阳光照得透彻晶亮,他对金少羽笑道:“看来你运气很好。”
金少羽不解:“什么运气?”
“这种海鸟的羽毛在我们那有一种说法,收到它的人出海时可以一帆风顺,羽毛越洁白,人越顺利。”海边的居民往往更敬畏自然和神灵,也就更容易有这种神奇的传说。
金少羽倒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他不由好奇地打量那根羽毛。
忽而,那根羽毛被送到了他脸侧,然后轻轻刮了一下,酥麻的感觉让金少羽浑身一颤,他愣愣地看着秦时风,不知道秦时风要做什么。
秦时风若有所思地看着金少羽脸颊上的红痕,这位小少爷的皮肤可真娇嫩,不过被羽毛挠了挠,就留下了细细的红痕。
他的手继续往后,当他的手碰到金少羽的耳朵时,那肌肤细腻柔滑的感觉就更明显了,并且金少羽的皮肤略微有些冰凉,像是丝绸的感觉,一碰触到时,就会忍不住想要轻抚一番。
“送你。”秦时风压住心里奇怪的念头,然后轻轻将羽毛别在金少羽的耳朵上,“很适合你。”
这副打扮居然意外的很合适金少羽,有点像电影里精灵族的装扮。
金少羽讶异摸了摸耳朵上的羽毛,待他回过神时,秦时风人已经走了。
等秦时风离开了,金少羽那群富二代好友才三三两两的围上来:“小羽,待会儿还玩啥?”
“要不咱们去酒吧转一圈?”
一群人只惦记着刚才金少羽吹的牛逼了,真以为还有下一局。
金少羽的指尖从耳边的羽毛滑到了耳廓上,即使海边的风那么大,可秦时风留在他耳朵上的触感似乎还在,久久没有散去。
金少羽出神地望着秦时风的背影,喃喃道:“玩什么?当然是各回各家了。”
金少羽这趟出门,就没有带正常的衣服,唯一正常的一件还是从秦时风那里薅来的外套,所以当他穿着火辣性感的衣服回家送鱼时,直接震撼了全家。
金少羽的父母以前住在市区,但后来经过高人指点,他们搬去了风水更好的郊区某地,别人搬家,是买房,金家人搬家是直接买地。
那位高人还指点说,金家人是靠金矿发达的,土能生金,所以金家人不能住高层,必须要住能“脚踏实地”的宅子,所谓“脚踏实地”就是楼高不能过三层的住宅,而且即使建了三层楼,也要在楼顶做花园,让土壤充分滋润整个别墅。
这正合了金少羽妈妈的意,金少羽的妈妈本来就是建筑设计师,又喜欢园艺,所以金家大宅都是金少羽的妈妈规划设计的,最后金家的花园整得跟园林似的,还得过私家园林设计大奖。
这一搬家,金家的生意居然真的得到了加持,混得更加风生水起,本市其他富豪闻风而动,也觉得是金家那边风水好带起来的财气,于是纷纷搬过去与金家做了邻居,慢慢的,郊区那块荒地忽然成了本市最贵的地,还是那种普通人想买也买不到的地方。
金少羽和哥哥在成年后,便搬出了父母家,但他们即使搬家,也一直遵循金家“朴素”的规矩——住别墅。
金少羽走在通往金家主宅的林荫小道上,这条路是他妈妈精心设计的,两遍的绿化树木直接买的成年树,为这条小路保驾护航,所以即使是在酷暑天,这条路也很凉快。
走了一会儿,金家的房子出现在金少羽的视野里,回了家,金少羽的心情也变得轻快愉悦起来。
他加快步伐,往家的方向走了过去。
今天金家人都知道金少羽今天会来送鱼,所以全家人特意在家里等着,就为了吃金少羽亲自钓的鱼,这样隆重的待遇,只有金少羽才能拥有。
金少羽刚走到门口,就看到夏臣酷酷地站在花园里,嘴里斜斜叼着根烟,单手拿着喷头在那浇花。
夏臣留着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他个子很高,身材劲瘦,黑色短袖上衣将他肌肉饱满的胳膊露了出来,而他的身上还能见着一些伤痕,一看就是常年战斗留下的痕迹。
夏臣从十几岁就跟着他哥金少城,是他哥哥影子一般的存在。
所以即使夏臣是他哥的挂名助理,但对金少羽来说,夏臣就是第二个哥哥。
“臣哥。”金少羽心想肯定是他妈妈又使唤夏臣浇花了,在金家,他妈妈地位是最高的,连他哥都不一定使唤得动夏臣,但他妈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