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决定在分院仪式大放异彩,在大厅斗龙怎么样?全世界都会看到我是个多么勇敢的姑娘,或许校长还能当场授予我斗龙勇士的称号,直接将我保送进格兰芬多。
为此,我准备了许久,但进入大厅,我看见了拿顶破旧的帽子——我裂了。
我真是信了乔治和弗雷德的鬼。
可是我没有沮丧,进入格兰芬多的姑娘一定能让他瞩目,我一定要让他看看我有多美。所以,我特地去找村口的汤姆烫了一个头,但摘下帽子后,全世界都知道了韦斯莱家的小姑娘有一头癞子头。
我被嘲笑了。
我哭了。
但幸好这没有引起哈利的注意,因为他和我最小的哥哥坐着飞车来了学校,从打人柳折回来之后备受同学们的关注,没人注意这个小姑娘的头发了。
我拿了一瓶生发剂,却不得不再发展过程中忍受室友们的嘲笑。
我受不了了,于是第一次提起写字的欲、望,在一本买二手书赠送的黑色壳笔记本上涂涂画画,画出忧郁的线条——
把哈利·波特写了一百多遍。
但是我写一遍,这个字迹很快消失了,于是我就不停地写下一个,于是乎,这本笔记本就成了这样,我写一遍消失一遍,但我锲而不舍的写。
我的笔忽然没水了。
这本神奇的笔记本浮现出几个大字:你是不是有什么毛病?
连日记都嫌弃我有毛病?
我内心十分悲痛,决定将这本日记本锁到柜子里不见天地——啊不,事实上我自暴自弃的回他:对,我就是有毛病,我得了哈利·波特综合症。
日记本问哈利·波特?
我就来劲了,给他多方面解释哈利这个人,他飞的很好、长得很帅、很有礼貌,是打败黑魔头的勇士,而且超级温柔——我还记得有一次,我局促的穿着最好看的衣服坐在餐桌上低头吃饭,脑袋快钻进了黄油里,是哈利帮我把头掰正了。
他的绿眸子温和的看着我,好像我得了什么疾病。
写到这里,我又很难过了。
但是汤姆也很温柔,一个晚上就把我安慰的妥妥当当,说有的男孩子就喜欢笨笨的女孩,但是男孩子都很粗心,我要经常围着他转,让他知道我的存在,才能渐渐的日久生情。
没错!
我当下就决定相信汤姆,在著名补觉课魔法史上,拿着羽毛笔写写画画,画出了哈利捕捉金色飞贼的英俊一瞬(我幻想的),当我累了抬起头时,偶然瞥见了同样疲惫的科林——我们的眼眸一相遇,就确定了彼此的属性。
我是迷妹,他是站姐。
我负责呐喊,他负责拍照。
从此以后,金妮与科林就成了一对(因为我衣服不好,没人看得起我),我们在一起甜甜腻腻的给哈利抓拍,欣赏他最好看的角度看,拍摄、冲洗,然后两个人对着哈利的照片露出没有营养的傻笑。
我把汤姆的建议告诉了他,他也表示了赞同,自此之后,我们就开始了一系列的吸引哈利计划。
计划一,在男神身边加存在感。
因为学期才开始,魁地奇比赛离我们很遥远,我们只好对每一件哈利的事情进行鼓舞,当哈利早餐吃煎蛋时,我们就在旁边加油呐喊:“哈利,你用刀叉在小猪排划得每一道切横,都划在我们的心上!”
结果,我们把哈利折磨的食不下咽。
终于魁地奇训练时,我和科林已经提前在看台上安插好了相机,但伍德毫不犹豫的让乔治和弗雷德联手把我们赶了出去。
但是,喜欢哈利的女孩/男孩绝不认输!
计划二,向同学们疯狂安利男神。
我和科林经过这几件事情后,更加加深了我们的友谊,从此,我们就成了最要好的一对朋友,经过了晚餐时间的商量,我们得出了这个结论——
安利要有规矩,他去男生厕所安利,我去楼道安利。
因为如果安利不成,我拦不住那些人的话,科林就挥舞着拳头在厕所门口,那人不喜欢哈利就不让他进去,拦了几个后,科林鼻青眼肿,我头晕眼花,而门外的少年郎膀胱爆炸。
站了几天几夜,我们已经没有了可以拦下来的对象。
他们都说,这里的厕所被野鬼占领了,一进来就要回答问题,堪比拉文克劳的死鬼。
就当我和科林百般聊赖之际,有一个奇奇怪怪的女孩子上来了,她一头银发,戴着副肥肥垮垮的眼睛,空灵道:“你的头上有好多骚扰虻。”
我顾不上问,直接开口安利:“你好啊,美女,要看看我们家的男神吗?”
“他,来自格兰芬多,眉毛是光轮2000,鼻子可以滑滑梯,嘴是忒煞情浓,他早餐吃两个鸡蛋,力大无穷,堪比斯莱特林的高尔和克拉布,而且吐一口唾沫就能将黑魔王淹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