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朝道“几个碎银子就成,方便好带。”
系统又凭空丢出了一个锦囊,锦囊里放着几锭碎银子。
还附赠了个锦囊。金丝银线暗绣,外表还看不出来,典型的低调奢华。
系统空间里的物资层次最低的也就是这种了,再廉价的东西都不可能出现在里面,虽然为了保证任务顺利完成,这些东西大多不开放。
阿朝满意的将衣服换上,换下的衣服则被她随手烧了。
将钱袋佩戴上,阿朝便直接告别了这两座孤坟,快步离开了。
而在她身后,那两座简陋到极致的孤坟渐行渐远,渐渐望不到轮廓。
拂柳山庄后山少了一个未尽之人,而江湖上从此便多了一个自由侠客。
阿朝便停留在一座小城里,以她的伤势,这是她能够到达的最远的城市。
心脉受损,还能够支撑着走这么远的距离,殊为不易,若这么做的人不是阿朝,若阿朝不是修炼的这么上乘的武功,只怕早就心脉炸裂,心头喷血,尸体都凉了。
这个世界江湖势力强盛而朝廷暗弱,侠以武乱禁,户籍管辖也不严格,所以阿朝轻而易举就进了城,还顺利租下了一个院子,期间没有遭遇任何盘查。
院子里,树荫下,药香渺渺,阿朝拿着把小蒲扇,眯着眼睛扇火煎药。
一旁站着小药童,正眼巴巴地看着她煎药。
这小药童是城里医馆大夫的小儿子,被医馆大夫殷勤地送到阿朝身边来,希冀能够学到一招半式。
原来是那天去抓药时,阿朝拿出来的方子太好,让医馆大夫惊为天人,认定她医术极高,必非凡人,然后想尽办法将儿子送到了阿朝的身边。
阿朝看在大夫拿出来的上好的药材份上,默许了。
至于说这药方是打哪儿来的,自然是从系统那里兑换来的。
要是阿朝尚在任务进行阶段,那是想都别想,但现在她不是已经完成了任务,只差死亡下线,所以这方面宽松得很。
此时,小药童眼巴巴地看着阿朝手里得蒲扇,小心翼翼道“陈先生,可以让我扇火吗”
不愧是医馆里长大的小药童,医馆老板的衣钵继承人,看到阿朝煎药,非但不觉得药味难闻,反而觉得扇火好玩,想要扇一扇。
阿朝自然是和善地拒绝了“不可以。”
她脸色苍白的有如白纸,没办法,伤势太重,气血实在不足,外表只能是这副难看的样子。
小药童见状,只能可怜巴巴地放弃了,他不是阿朝的徒弟,只能唤阿朝先生。
至于为什么是陈先生,是因为阿朝随口掰的姓氏就是陈。
阿朝此时一副男子的模样,看上去普普通通,平平凡凡,忽略掉她过于苍白的脸色,就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男子,只除了少了某个器官。
一副药,煎了大半个时辰,阿朝趁热喝了,便吩咐药童将药渣扔了。
一般药都要煎两道,头道和次道混着喝。阿朝这是次道,只不过没有和头道混着喝,而是作了两道喝。
药的苦味弥漫在嘴里,阿朝却好像感受不到一般,悠哉游哉地回房休息去了。
为了讨好阿朝,也为了照看儿子,医馆大夫还给雇了个人,帮阿朝收拾起居,所以阿朝每日只要悠闲度日,再煎个药就成。
阿朝躺在房中的摇椅上,窗外已近秋日,天气渐渐变得萧杀,她吹不得风,所以只在房中休憩。
阿朝问道“温若柳现在到哪了”
系统瓮声瓮气道“到大漠了。”
它想起那因为宿主龟息,而着急的不得了,怀疑自己出了故障的十五日,就觉得自己可能被宿主耍了,所以这些天有些闷闷不乐。
“嗯。”阿朝仿佛没察觉到系统的小情绪一般,闭眼答道。
短短二十来天就到了大漠,看来温若柳是拼了命赶路了,这个天气去大漠,实属勇士。
温若柳接下来会在大漠待上一两年,她会被路过的半商团半沙盗的团伙劫持,一路来到金沙王庭,被王庭贵族看中,威逼利诱着让她留下来,一边将她囚禁,如小宠物一般,一边又教她佛法武功,让她改善资质,武功大进,最后在王庭大乱时出逃,躲过了王庭追索的人马,回到中原,重遇吕轻侯。
这一两年,既是练身路,也是练心路。
对温若柳意义重大。
作者有话要说诈尸了啦啦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