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命运就是如此奇妙。
他们都娶了不止一个媳妇,可闺女生了一大堆,却愣是生不出一个男孩来。
这才造成了崔家唯有崔勇这一根独苗的局面。
崔勇一个劲儿的唉声叹气:“哎!我也知道我应该肩负起振兴家族的重任,可我就是不喜欢生意场上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那根本不是我相要的生活。”
“你就别身在福中不知福了。”
林昭指了指公交车站正在等车的乘客,恨铁不成钢的道:“你知道吗?你不屑一顾的,却是无数人梦寐以求却求之不得的生活。
如果你不是生在了崔家,而是出生在贫困的家庭。
你也会和大多数人一样,每天为了一日三餐而奔波,为了房租水电而烦恼,为了省钱不得不去挤人满为患的公交车……
你的清高,你的不屑,你的不以为然,你所接受的精英式教育……
你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建立在你生在崔家的这个基础上。
若是没有崔家,没有唾手可得的财富。
你和这些为了生活,不得不劳碌奔波,只想努力活着的普通人,又有什么区别?”
林昭的话说的很重,让崔勇沉默了许久都说不出话来。
林昭没有安慰他,也没有搭理他。
直接给舅爷打去了电话,告诉他晚上他们不回去了。
他知道,崔勇需要时间,去消化他说的那番话。
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从小在蜜罐里泡大的,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人间疾苦。
这番话,他也是有感而发。
若不是诡之书改变了他的命运,他恐怕现在还欠着高额的债务,每天在狂轰滥炸的催收电话中而惶惶不可终日呢。
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钱,却是万万不能的。
这个社会,已经用身份财富和地位作为标杆,把人给分成了三六九等。
所以,崔勇对于继承家业的抗拒。
在他看来,就是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
“走吧。”
给舅爷打完电话,林昭冲着还在怔怔发呆的崔勇招呼了一声,就拦了辆出租车,直奔曼哈顿酒吧。
在他记忆里,曼哈顿是南黎市开的最早,也是最大的酒吧,生意相当的火爆。
他以前根本没有去酒吧玩的条件。
路过曼哈顿无数次,却从未进去过。
这次,也是他第一次进来。
不得不说,作为全市最大的酒吧,不管是装修档次还是生意火爆程度,都远胜皇朝酒吧。
可震耳欲聋的重金属音乐,如同群魔乱舞般肆意挥洒汗水的红男绿女,让林昭感觉很是不适应。
他更加喜欢皇朝那种装修简洁雅致,艺术氛围浓郁的清吧。
崔勇倒是很喜欢这种喧闹嘈杂的环境。
一进酒吧就跟回到自己家似的,一屁股坐在吧台椅上,很自然的跟美女调酒师聊着天。
若不是穿着脏兮兮的军大衣,打扮的跟个农民工似的。
估摸着,美女调酒师很乐意跟他来一次深入浅出的交流。
酒吧里早就已经人满为患。
林昭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只能靠在吧台前,点了杯鸡尾酒慢慢品味着这和皇朝截然不同的酒吧文化。
“林……林昭,你是不是林昭?”
就在他百无聊赖的喝着鸡尾酒之际,耳畔突然传来一个有些惊疑不定的女子声音。
林昭一愣,下意识的闻声看去。
只见一个身材很是丰满,画着烟熏妆,穿着酒吧服务员制服的女孩,正有些怯生生的看着他。
林昭微微皱眉,对这女孩完全没有任何印象。
可随着探查对方的资料,不由失声惊叫道:“胖胖?”
胖胖大名叫做梁梦秋,是他高中时的同桌。
由于小时候生过一场大病,不得不长期服用激素类药物,导致身材十分的肥胖。
正所谓恶语伤人六月寒。
由于她很胖,班上的同学给她起了肥婆、肥猪这种侮辱性极强的绰号。
让本性格开朗的她,变的极为木讷自卑,在学校里就是个毫无存在感的小透明。
若不是他们是同桌,在高考冲刺的时候,梁梦秋还把笔记借给他,他都险些忘记这个老同桌了。
梁梦秋没有介意他的称呼,满脸开心的道:“林昭,真的是你啊,我还以为认错人了呢,没想到,你竟然还记得我。”
“当然记得了,你可是我的同桌,不过话说回来,你现在是减肥成功了?”
林昭打量了一下她那前凸后翘的高挑身材,笑着打趣道。
当年的他,由于没爹没娘,同样是被同学群讽的对象。
或许是同病相怜,他对梁梦秋这个可怜虫,给予了最大的尊重。
他从来没有喊过她的外号,就连胖胖这个称呼,也是梁梦秋自己提出来的。
女孩子嘛,都喜欢叠词或者前缀带着小字,这样会显得比较可爱。
梁梦秋开心的眯着眼睛:“是啊,工作以后,我就拼命开始减肥,每天节食,还坚持做运动,半年时间,我就减掉了五十斤,几年时间下来,我已经恢复了正常人的体重,再也没有人喊我肥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