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自己有自己的理论,可以学习各家所长,但是实践应用是最重要的。
“基于前之六经八纲的说明,可得出这样的结论:
不论什么病,患病人体的反应,在病位则不出于表、里、半表半里,在病情则不出于阴、阳、寒、热、虚、实,在类型则不出于三阴三阳。
验之于临床实践,这都是屡经屡见的事实。
以是可知,则所谓六经八纲者,实不外是患病人体一般的规律反应。
中医经方辨证即以它们为纲,中医施治,也是通过它们而制定施治的准则。
故可肯定地说,中医的辨证论治,其主要精神,是于患病人体一般的规律反应的基础上,讲求疾病的通治方法。”
伤寒论通治法?不论内外经方家,打起来精神。
所谓通治法,其实也就是之前说的,伤寒论名为伤寒,但其中的经方却不拘泥于伤寒,可以治疗内外妇儿疾病,这便是所谓通治。
“为了便于读者理解,兹以太阳病为例释之如下。
如前所述,太阳病并不是一种个别的病,而是以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等一系列的证候为特征的一般的证。
有如感冒、流感、肺炎、非典型肺炎、伤寒、麻疹等,于初发病时,经常发作这样太阳病之证,中医即依治太阳病的发汗方法治之,则不论原发的是什么病(西医诊断病更是如此),均可给以彻底治愈。
试想,以基本不同的各种病,而竟都发作太阳病这样相同的证,这不是患病人体一般的规律反应是什么?
依治太阳病证的同一发汗方法,而能治愈各种基本不同的病,这不是于患病人体一般的规律反应的基础上,而讲求疾病的通治方法又是什么呢?
再就方证的说明来看,对于六经八纲治则的执行,势必遵循适应整体用药的严格要求,显而易见,则中医的辨证论治,还具有适应整体治疗的另一精神。
也就是说,中医辨证论治,虽然是于患病人体一般规律反应的基础上,讲求疾病的通治方法,但同时必须在适应整体的情况下施行之。若为中医辨证论治下一个简明的定义,那就是:于患病人体一般的规律反应的基础上,而适应整体、讲求疾病的通治方法。”
马教授顿了顿,接着说道:“当然,这种通治法并非万能,具体病症还需具体分析。我们不能一味依赖通治法,而忽视个体差异。只有在充分了解病情的基础上,灵活运用通治法,才能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
说完,他看向台下的专家教授们,眼神中充满了期待,“希望各位同仁能够深入研究,共同探索出更加完善的诊疗方法。”
“众所周知,中医以一方常治多种病,而一种病常须多方治疗,即这种治疗精神的有力证明。
对于辨证论治的精神,虽如上述,但它治疗疾病的实质究竟是什么?
这一本质的问题还未明确,因而也就无从知其所以有验的道理。
解答这个问题,只有弄清患病人体之何以会有六经八纲这样一般的规律反应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