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放在现代,天狼和赛虎绝对是天才的警犬。
天狼又立了一功,它不仅追踪到了入屋的“鬼”来自季贵妃的明月宫,更追踪到了那个“后窗之鬼”的去处。
寻着气味,它一路找到了朗月宫——裴菲的新住所。
这个消息让蓝心驰大吃一惊,没想到害她之人居然也有她的“好闺蜜”。难道,她与季贵妃是一丘之貉?说什么面合心不合,完全是障眼法?
蓝心驰约了宇文迪,他们得好好合计一下了。
不久,宇文迪便被领进了见月宫,还没坐下便说:“我去了楚门夜市。”
心驰从来没听说过这个地方,便问:“好玩吗?有没有烤生蚝?”
宇文迪忍不住笑出了声:“你以为是吃夜宵的地方呀?那是个魑魅魍魉聚集之地,阴森得很呐。”
“要不是为了找回手机,我这辈子都不想去那种地方。”
“哦?”蓝心驰两眼放光,“快说说,怎么回事?”
于是,宇文迪就将那天在楚门夜市的经历一一告诉了她。
最后他说:“我没有想到这世间还有那么黑暗恐怖又离奇无常的角落,惊喜和惊吓就是那里的平常事。”
“那地方居然还有卖小孩子的。”心驰听得啧啧称奇,“还是毛孩子,这个是返祖现象吧。”
“那么最后,那个弥香夫人有没有答应你?何时可以帮你找回手机?”
宇文迪摇了摇头:“她没有明确回答我,只说是五日内给我消息,代价到时候再谈。”
心驰想了想,说:“估计会开个天价,你作好思想准备。”
“我宁可她只是开个天价。”宇文迪呢喃着。
心驰没注意到宇文的表情,她好奇地问:“那颗夜明珠长什么样?”
宇文迪随手就从口袋里拿出一颗珠子,递了上去:“就是想着送你的,还挺大。”
“这么大!还贼亮。才二两银子呀!”心驰一见,乐开了花,“下次带我去,我也要去淘宝。”
心驰开心了一会儿,马上就想到了自己的话题:“我宫里又闹过鬼了,而且这次被我捉到了。”
宇文迪早前听说心驰宫里闹鬼,就有点不太相信,这次居然有了后续,便感叹:“没想到你在宫里也那么凶险。”
“那个鬼是谁?”他问。
“你一定想不到。”心驰叹了口气,“是裴菲,你那个日思夜想的菲菲。”
宇文迪瞪眼咋舌:“怎么可能?她才刚进宫没几天。”
“可她是季贵妃的侄女!让她进宫,本来就是为了巩固裴家的地位。天狼明明就是一路嗅探到了她的宫门口。如果上次闹鬼是季贵妃的手笔,这一次是她,逻辑也是通的。”
她顿了顿,接着说:“只是有一个疑点,她应该知道我宫里有猛犬保护,为什么刺客却不知。”
对呀,这个道理说不通,让人匪夷所思。
“裴菲是个怎样的女人?”蓝心驰不喜欢管闲事,但喜欢八卦,终于还是问出了这个问题。
宇文迪双眉紧蹙,低头陷入了回忆:“菲菲是我见过的最单纯最干净的女孩……”
他与裴菲相识在英国伦敦。当时她在那里学服装设计,宇文迪则是趁美国留学放暑假,去欧洲旅行。
和宇文迪不同,裴菲并非出身豪门,她来自一个普通的单亲家庭。
为了支持她出国,她母亲卖了上海的一套房子,全力供她实现艺术梦想。
她所读的英皇艺术学院学费昂贵,留学生也大多非富即贵。
裴菲却心无杂念,认真读书,年年获奖学金,还利用每个假期去餐厅打工赚生活费。她常说:“我没有资本好逸恶劳,只好靠自己,为妈妈减轻负担。”
他俩便是在餐厅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