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明非先前和林宝儿逛街的时候,确实是想买很多东西。只是那个时候他手里虽然有银子,但总有一种不太敢花的感觉。
就好像,寄人篱下的人,哪里有资格买东西呢?
如今,他没有了卖身契,是个堂堂正正的自由身,也被人宠着惯着,所以不用像之前那样,想东想西。现在的他,想买什么东西买就是了,反正有人给他兜底。
虽说是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但是挑选起来的时候,他也没有挑太多。几个簪子还有一个手环,就是他挑选的东西了。
相加在一起的价格,也才二十两。
普通人家一年的生活费,还是挺贵的。
“就这些吧。”陆明非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手里的首饰,有些爱不释手。
林锦玉也没有说什么,她只是看着柜台,从里面拿出了一个玉镯子。成色还不错,冰冰凉凉的,很舒服。
她直接把这玉镯子往他的手腕上一戴,碧绿色的镯子和洁白的肤色相撞,非常的搭配。
“再拿一个这个吧,小二,帮忙包一下。”
“好嘞!”
小二麻利的将陆明非挑选的几个首饰包装好了,递了过来,“客官,一共七十两。”
镯子五十两,很贵,但是也很好看。
不少人在镯子面前经过的时候,都会驻足观看。只是听到价格之后,就转身离开了。
他们买的首饰,比如簪子,步摇,手环,其实也就几两银子,贵不到哪里去。贵的是做工,上面的雕花。
一个大户人家的孩子,平常一个月的月银,也就二两银子。得宠的自己手里头有铺子,时不时还有父母给的零花钱,所以才有闲钱买自己喜欢的首饰。
但是真要买一个五十两的玉镯子,还是算了吧,有点买不起。
但林锦玉眼睛都不眨一下的把镯子买了,很是淡定的付了银子。
她穿的很普通,一眼看去就是个普通老百姓,但是谁知道她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就是为了给自己夫人买首饰?
一时间,店里的其他客人神色十分复杂。谁不想要一个掏钱掏的特别快,一点也不委屈自己夫人的妻主呢?
陆明非看着手中的镯子,那是越看越喜欢,脸上的笑容都不自觉的变大了许多。
“谢谢你,锦玉。”
“别谢来谢去的,咱们是一家人,不讲两家话。”
林锦玉的想法很简单,既然她是家里的顶梁柱,那她就应该承担起所有责任。
对自己的夫人好,那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
亏妻者,百财不入。那同理,换个世界也是一样的,亏夫者,也一样赚不了大钱。
爱人如养花,她养的这朵花,确实是养的不错。
反正两个人站在一起,没人觉得他们像夫妻。毕竟她背着背篓的样子,像个小工。
所以买新衣服,就是下一个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