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勉强挑中一家相对像样的馆子,四爷率先下了马,又扶着维珍下了马,在外面,维珍没有像平时那样挽着四爷,慢一步走在四爷身后。
“不知道都有些什么好吃的,我还从没吃过……保定府的风味儿呢!”
其实是吃过的,驴肉火烧嘛,全国人民都知道。
当时就是为了大名鼎鼎的驴肉火烧,维珍去北京的时候,还特地先去了趟保定,驴肉火烧吃的美滋滋,一顿没吃够,她第二天临走时还特地买了俩路上吃,一路有滋有味儿吃到了故宫,然后……
不说了,都是眼泪!
维珍这厢忆往昔悲从中来不可断绝,那厢四爷还不乐意了,扫了扫自己空荡荡的胳膊,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当下放慢步子,跟维珍并排,不由分说地晃了晃胳膊。
维珍顿时一脸无语。
就算他们今天身着常服,但到底是在外头,人来人往的,怎么能挽胳膊?
你当这是三里屯还是平江路?
从前怎么都没发现四爷竟是个显眼包?
“骑了那么长时间的马儿,我还真是饿了,一会儿多点几个菜,四爷可别小气哈!”
维珍只当没看见,结果四爷又晃了两下,见维珍不搭理,四爷还侧过脸来瞪维珍。
维珍:“……”
实在看不懂这位大清四贝勒的狂野操作。
维珍有心不想搭理,但是身后到底还跟着侍卫呢,她也不好让四爷在侍卫面前丢脸,所以最后只能不情不愿地伸手……扯住了四爷的袖子。
维珍自以为已经很迁就了,可四爷还是不满意,又拿眼儿瞪她,谴责她的敷衍举动,这回维珍也不顾左右而言他,也用小鹿眼儿瞪回去——
在外面就这待遇,不服你咬我啊!
四爷又不是丧尸,当然不会当街咬人,却大手一翻直接将那扯着他袖子的小手握住了,然后在酒楼小二的目瞪口呆中,十指紧扣、昂首阔步牵着维珍进了酒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