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仇不共戴天!
吴王妃的檄文传遍大江南北,以此来为天下表明,她并不是“谋逆”,而是“复仇”。
她表明,本来自己想要将仇恨吞进腹中,之后彻底遗忘,可是天子薄情冷血,竟然不允许有人祭祀她的孩子,当年的是是非非到底是真是假,她都不愿意再追究了。
今日只想要为自己的孩子复仇。
天子不仁,一定是因为身旁有佞臣在侧。
她要清君侧!
当然了.檄文中的这一句是有些令人疑问的地方在的,也正是因此,天下人暂时没有人响应吴王妃的复仇计划。
而在第二封檄文出现之后,天下中的其余几位王开始纷纷响应。
第二封檄文也很简单,表明了天子身旁的佞臣到底是谁——她就是窦太后之女,当朝大长公主、馆陶公主刘膘!
是的
檄文中所说,正是因为自己的儿子和刘膘有旧仇,所以刘膘杀死了他们的孩子,至于为什么是当今天子背锅?那是因为先皇宠爱窦太后,窦太后不愿意让自己的女儿背负人命。
而且当时窦太后支持的是自己的小儿子——刘武。
所以将这个罪名扔到当今天子的身上,有两个目的。其一是可以为自己的女儿洗脱罪名,其二是可以将罪名弄到当时还是太子的天子身上,让天子失去争夺皇位的基础。
而吴王当时一眼便看出来了这其中的问题,所以在吴王世子死之前的时候就已经入宫与先皇说这件事情,表示为了大汉国本,吴王愿意在朝会的时候为太子争辩。
这一切本是吴王一腔热血为国奉献,而吴王世子则是为国本而牺牲,他们虽然悲痛但是没有什么可说的。
但天子和那个佞臣为了掩盖这一切的真相,竟然要削藩,进而杀死吴王,所以吴王妃不能忍受了。
至于为什么是吴王妃而不是吴王?
被捆住了的吴王表示,自己是大大的宠臣,不愿意和天子为敌,所以自己的王妃便趁着他不知道的情况下,将他绑住。
檄文传遍天下。
所有人都能够看出来这檄文中所蕴藏着的笑话——堂堂吴王被吴王妃捆住?手下的大军还都听从吴王妃的命令?
你在开什么玩笑。
这简直是比当今天子说要立下皇太弟,将皇位真的传给梁王听起来还要可笑几分。
至少大家都清楚明白的知道,皇帝这样子做并不是心甘情愿的,而是形势所迫,可是你丫的吴王真的把人当成傻子了?
景元八年秋,吴王妃掀起来的作乱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席卷了整个南方。
当年被孝仁皇帝镇压的几位诸王也都纷纷举起来了“复仇”的大旗,他们的口号是为了自己的“父亲”平反,自己的父亲当年只是为了诛杀吕氏祸患,并没有做错任何事情,可却被当时的孝仁皇帝所困居在长安城内,甚至最后幽禁而死。
而自己的封国也被削除了一大部分。
这些人要求朝廷给予他们公正的“处理”,为他们的父亲平反,并且将当年削除的封国全部都还回来。
当时间进入到景元九年的时候,诸王作乱已经轰轰烈烈,一共有九个诸侯王一起犯上作乱,要求天子平反,要求天子处死身边的奸佞之臣——这一次,他们甚至带上了御史大夫“晁错”。
用的什么理由呢?
一个很牵强的理由。
即:邱子乃圣人之后,更是陈子的嫡系后代,怎么可能会做出那些事情呢?
所以邱子一定是被奸人蛊惑,后来邱子辞官回到官渡,潜心著作,便是因为感受到了自己的身边出现了奸佞的弟子,而心生惭愧。
证据?
邱子在陈氏最鼎盛的时候,带着几乎所有陈氏的弟子退回官渡,不再理会朝堂政务,这难道不是证据么?
晁错,终究还是没有逃过这一场风波。
景元九年,秋冬之际。
轰轰烈烈的九王之乱汇聚重兵,他们陈兵边境,并且举行了盟会,在盟会上表示了此行的目的。
“清君侧,伐晁错”
是的,这一次他们甚至没有带上所谓的“奸佞”二字,直接就是将矛头指向了晁错。
他们的理由同样很简单。
邱子乃是当世圣贤,陈氏乃是天底下数一数二的世家,为世家的巅峰,这样的圣贤说的话怎么可能有错漏之处呢?
当时的邱子并没有要求削藩,而晁错用着邱子学生的名义,一直要求削藩,这是对邱子的不敬,是对陈氏的不敬,他们是为了陈氏所以才起兵要求诛杀晁错而清君侧的!
在经历了之前短暂的混乱之后,诸王终于明白了一件事情。
做事情一定是要有“大义”的声名,唯有拥有这样的大义声名,他们才能够站稳脚跟,而怎么样才能够不让陈氏与他们为难呢?
他们想到了一个“聪明至极”的办法。
打着陈氏的旗号不就好了?打着为陈氏好的旗号不就好了?
官渡,陈氏府宅
陈冬望着手中的书信无奈至极,这是诸王悄然给他寄来的书信,其实并不是给他的,而是想让他转交给在长安城内的陈氏家主——陈秋。
信件中的意思也很简单。
希望陈氏不要阻挠他们的“清君侧”,陈氏若是愿意用大义的名声帮助他们,那么在胜利之后,无论他们谁成为了“天子”,都将封陈氏为“汉王”。
大汉加上各路封国一共有“六十郡”,他们愿意给汉王“三十郡”的封地。
若是陈氏不愿意帮助他们也可以,只要陈氏不理会这件事情,他们同样愿意双手奉上“二十八郡”之地,以大江大河为界限,双方划江而治,共同享有大汉江山。
陈冬不敢处理这么重要的事情,因此也只能够将信件转寄。
长安城内,安国王府
陈秋看着手中的信件,幽幽的叹了口气:“诸王这一次,当真是下了血本啊。”
“划江而治这种话都能说的出来!”
双开新书么么哒,这次一定不切。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