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老爷子坐在一棵高高的松树上,眺望着天空。
博士飘在他旁边。
两人相隔着一丈有余,却仿佛横亘着银河系。
月光将两个老男人的背影拉得老长老长。
“风雪过后的天气真好。今天居然能看到猎户座。”
“说起来,看星星辨认方位还是将军教我的。”
“不过将军您贵人多忘事,自然是不会记得这种无关紧要的小事。”
博士盯着远方絮絮叨叨,浑没有注意旁边的老头在不着痕迹一点点靠近着他。
听到博士的讽刺,老头叹口气。
“你那时候才六岁,还以猎户座为灵感,写下了你的武侠小说处女作。”
博士浑身一颤:“您……您怎么知道?!”
虽然充满了童言童语,但那是他第一次提笔,也是他作家梦想的起点。
可惜最终因为父亲的阻挠,而折戟沉沙。
这件事成为了父子两终生隔阂的症结。
他本以为,父亲根本不知道他从童年就开始写小说。
日记里的这一页,后来也不知道被谁撕掉了,再也找不到了。
难道说……
博士霍地转过头,瞪视着老头子。
感受到博士灼热目光,发现自己说漏嘴的施老头移开了目光。
“不是吧,我的日记真是您偷的?”
“怎……怎么说话呢?偷书怎么能算偷?”
“您这等尊贵身份,偷一个孩子的日记,算怎么回事儿?”
“我……我只不过借去看一看。”
这篇通篇都是拼音和错别字的“小说”,一直锁在他办公室的保险箱里,和军国大事,至高机密锁在一起。
闲来无事之时,老将军就会把它拿出来,看一看这个使用三把飞剑行侠仗义的大侠施子的故事。
父子俩还在为这件事情喋喋不休地吵闹着,这样父慈子孝的场面,吴时决定不去打扰,悄悄离开。
安娜和炽玫瑰佣兵团的佣兵们独自升起了一个火堆围坐成一群,喝酒划拳,勾肩搭背,大声说笑。
酒酣耳热之际,不知道谁起了个调,众人高举酒杯齐声应和,用听不懂的方言高唱着吴时没听过的歌曲。
虽然听不懂歌词,但曲调激昂雄壮,慷慨高亢,伴随着佣兵们高涨的士气,听起来充满了力量和激情。
人人脸上那种视死如归、慨然赴死的旷达神情感染了吴时,情不自禁也跟着哼唱起来。
一曲唱毕,队伍中的一个老兵又唱起了另一支乡音。
这次的歌曲却是低回婉转,用老兵沧桑低沉的嗓音唱出,更是令人凄然神伤。
“白兔白兔,茕茕独立。到头那一刻,终有这一时。今日容颜,老于昨日。忍见红颜,终成白首?将军枯骨,坟茔如新。怜我世人,生难死易;怜我世人,人生如斯……”
佣兵们轻声哼唱着,一边用衣袖擦着眼角。
吴时轻轻叹口气,悄悄离开了。
又到处转了几圈,才看到梅尔菲斯,一个人远远的坐在屋顶上,眺望着远方。
寂寥的背影,在欢乐暄阗人群的映衬下,愈发的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