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地里的黄瓜可以吃了,直接凉拌省事。
至于什么汤菜就算了,也不方便背上山去。
反正之前拿了个铝锅去山上的。
直接在山上随便挖个灶,生个火,接一些山上的小溪里面的水,烧开了就能喝了。
也不费那劲了。
“妈,这甄子是连甄子带甄子里面的饭一起背上山吗?”吴书容想着老妈每天一个人又要背饭又要背菜也是不容易。
“不用,那甄子多占地方呀。等会儿把饭倒出来,装在盆里,端上山就好了。”反正这饭一时半会儿也冷不了的。
背篼的最下面是放的铝锅,铝锅里面装的是满满一锅土豆烧鸡。当然这菜汤汁很少,就不容易晃荡出来。
铝锅上面放的是一个盆,盆里装的是凉拌黄瓜。
再在盆上面盖个盖子,用毛巾夹塞一下背篼内各处的缝隙,这样可以减少晃动,避免盆里面的菜倒出来。
至于剩下的米饭,往常的话,是王秀秀装在盆里端着去的。
但今天不是有两个帮手吗,自己的活也轻巧些。
于是三人吃完午饭,就送饭菜上山了。
吴书容背着背篼,王秀秀端着饭盆,刘冬梅跟在后面,三人上山了。
三人走在树林里杂草丛生的小路上,远远的就听到前面有一群汉子的声音。
“来,加把劲,一二三,嘿哟,嘿哟,嘿哟。”
“哎哦,热死了。”
“就是,这都还没到最热的季节,天气就这么热,我这汗水就没停下过。”
“来,喝口茶水,都放凉了的,喝着凉快凉快。”
“我觉得这还算好的,山上干活还算凉快。
你是不知道城里工地上的活才恼火。
我邻居家老二,就在城里干活,去年夏天的时候,他说那水泥地晒热了,打个鸡蛋上去都能熟,热得很。”
“别说城里了,就夏天晒谷子的时候,那晒场上的水泥地晒热了,光脚走在上面,都烫脚。”
“城里工地上干活是热,在山上干活虽然蚊虫多了一些,但热了可以去大树下挡挡,还可以去小溪里面洗个脸,还算凉快。”
“张哥,赶紧的,我们抓紧时间把这几根木头扔下山,就去旁边歇会儿。”
虽然天气不算太热,但也是大太阳,加上大家还干着力气活呢,所以也是一身汗。
刘冬梅来的时候,远远的透过树林缝隙就从三三两两的人群中看到了那道熟悉的身影。
那个穿着灰色背心,脖子上挂着一条毛巾,肩上扛着一根木头的黝黑男人。
男人肩膀上绑着一块用废弃轮胎做的简易垫子。
还真是会想办法,这样肩膀就不那么遭罪了。
这个男人的身影显得格外引人注目,他的手臂上肌肉鼓起,仿佛蕴含着无穷的力量,每一步都充满了男性的阳刚之气。
汗水如同雨点般从他的额头洒落,浸湿了他的背心,但他似乎毫不在意,继续坚定地前行。
与上次见面相比,仅仅过去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这个男人却已经变得比之前更黑了许多。
他的皮肤被太阳晒得黝黑发亮,显然是因为每天都在户外辛勤劳作和长时间暴露在阳光下的缘故。
看着他的模样,恩,确实是个天天干活的主。
或许是天气太热,刘冬梅不禁脸色有些微红。
这山上干活的男人们太多了,刘冬梅不好意思直接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