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
余知乐把车停稳,走了下来提着那个小篮子。
“这是什么?”
“好漂亮啊。”
“败家吧,居然拿丝巾垫零食,也不怕弄脏了?”
“可是真的好漂亮。”
“真羡慕何雨水啊。”
“她怎么就这么好命啊。”
周围的人窃窃私语,何雨水听着有些羞涩又有些骄傲,笑容满面的冲着余知乐跑了过去。
“送你的。”
余知乐把小篮子递给了何雨水,她脸上洋溢着笑容。
“这也太漂亮了!”
“我真的很喜欢!”
何雨水虽然也觉得用丝巾垫吃的,有些不太好,可是这真的太漂亮了,她一下就被征服了。
而且这么多人面前,她可不会让自己的对象没面子。
“我们结婚吧,你嫁给我好不好?”
余知乐倒没有半膝下跪这么夸张,而是拿出了金戒指和金手镯的盒子,放在手上,打开了。
这金光灿灿的,一下就闪瞎了众人的眼睛。
这出手也太阔绰了。
无论什么年代,都不会有人不喜欢金子的。
“这是干嘛啊,财不露白!”
何雨水慌忙的把盒子盖上。
“这也不重,不值多少钱的。”
“我只是想让你嫁给我,总不能空口白牙吧。”
“除了这个,三转一响,新家具,我一样都不会少的。”
余知乐当众说出了让所有人都嫉妒的话。
他是骑着摩托车来的,每次接送何雨水都少不了带礼物。
没有人会怀疑他的话。
于是女人看向何雨水的目光中都充满了羡慕嫉妒,也有不少看向余知乐的目光中带着一些贪婪。
至于男人们看向余知乐的不光就不光只有羡慕嫉妒,还有一种想掐死他的冲动了。
特别是跟对象一起看到这一幕的男人们。
人就怕对比啊,这一幕看在他们对象眼里,他们岂不是怎么做都是低一头?
毕竟谁能像余知乐这么阔绰。
甚至不少女人都直接对着自己的对象甩了几记眼刀或者用手拧了几下。
不求和何雨水一样的待遇,但是也不能差太多吧?
“我答应,我答应,快收起来。”
何雨水本来就不是张扬的人,虽然这段时间跟余知乐在一起锻炼了不少,但是还是有些扭捏。
“那你收着,上车,我们走。”
余知乐把盒子往何雨水的手里一塞,上了摩托车,拍了拍后座。
何雨水慌忙的藏好,然后提着篮子,也十分轻盈的上了摩托车。
轰隆隆,摩托车发动,何雨水环着余知乐的腰,两人一骑绝尘的离开了工厂。
余知乐压根没有想到自己这种行动给在场的男人和女人们带来了多少震撼和麻烦,此刻只享受着温香软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