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七岁那年,阿爹带她去奴隶市场挑选家丁。
她看到一个蓬头垢面的小男孩被关在笼子里。
这小男孩骨瘦如柴,穿着单薄的粗布衣,一只脚上没有鞋子,一只脚上则穿着破烂不堪的草鞋,并且明显偏大,一看就不是他自己的。
他五官很精致,可脸上的皮肤却被大面积烫伤,还有许多纵横交错的疤痕,流着脓血,看上去非常恐怖。
小男孩的眼睛很大,却双目无神,瞳孔浑浊不堪,他安静地蜷缩在笼子一角,呆滞地看着来来往往的人。
到了吃饭的时间,奴隶主像喂狗一样地扔进去一个脏兮兮的馒头,馒头已经变了色,布满霉斑,可他却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对于他来说,这里的生活要远好过在北山矿场做黑工的日子。
身为孤儿的他从记事起就没有父母,跟着年迈的奶奶生活,五岁时奶奶死了,他便在街头流浪。
后来被坏心眼儿的大人盯上,那人为了几两碎银的人头费,将他骗到了矿场做工,身为童工的他没有工钱,还被工友挤兑,工头欺辱。
由于他三岁时帮奶奶烧热水不幸被烫伤,右脸上有一片丑陋的疤痕,矿场里的人便给他取了一个外号“阿丑”。
叫着叫着,大家都不记得他的本名了,连他自己也逐渐淡忘。
不认识的人再问他叫什么,他便习惯性地说他叫阿丑。
叫什么名字他根本不在乎,只要那些人能开心,不再找他的麻烦,哪怕辱他骂他都无所谓。
他在乎的是每天能吃饱饭,不被人欺负。
在矿场他的工作量和那些大人们一样,并且还要一个人干两个人的活儿。
不仅如此,每天的饭都会被恶劣的工友抢走一半,还老是有人找他麻烦,打他骂他,辱他欺他是常有的事。
终于有一天,他忍无可忍和另一个总是被欺负的工友一起逃跑了。
只可惜,没跑多远工头就发现了,那人被逮了回去,他机灵地爬到了树上,躲在茂密的树叶当中,没有被找到。
逃出矿场之后,他又开始了流浪的生活,却又被奴隶主看上,抓回去关到笼子里,放在市场上贩卖。
像他这种骨瘦如柴的小男孩年龄太小,力气也不大,买回去做家丁和奴仆都不划算,只能吸引那些有着变态嗜好的人。
不过这些人一般非富即贵,买奴隶就图个开心,若是瞧见顺眼的猎物,出的价会比普通的奴仆高出许多。
奴隶主本身就是个有着变态嗜好的人,很清楚阿丑的受众是哪些人,也很清楚阿丑能给他带来不小的利润。
他刚把阿丑抓来的时候,居然逼迫他趴在地上学狗叫,接着便把他和一条母狗关在了同一笼中。
强迫年仅八岁的阿丑和母狗……
再然后,就是和其它动物……
甚至和老人的尸体……
面对这些,他早已麻木,只要能有口饱饭吃,让他干什么都行。
令阿丑和奴隶主都没想到的是,路冠鸣居然要买走他。
路展鹏也搞不懂女儿的心思,为什么会看上一个骨瘦如柴,脏兮兮的小男孩,这样的奴隶买回去做家丁太小,做奴仆太瘦,做马奴太矮。
可路冠鸣就是在那一刻同情心泛滥,很可怜他,想帮他一把。
心疼女儿的路展鹏便同意了,心想买个女儿中意的小奴隶陪她玩,哄她开心也不错。
就这样,阿丑跟着路冠鸣回了绝尘山庄。
在庄里,他感受到了此生最大的温暖和善意。
他再也不用受欺负,不用吃馊了的饭菜,不用穿破破烂烂的衣裳。
烈日正浓,蝉鸣不绝。
庭院里,路冠鸣捧着一张油纸,纸上是阿爹给她买来的烤蚕豆。
她一边吃着一边把蚕豆捧向一旁的阿丑。
阿丑咽了咽口水,低着头说道:
“小姐,您吃吧,阿丑不饿。”
路冠鸣瞥他一眼:“让你吃你就吃!”
阿丑看了眼自己的手,说道:
“小姐,我……我的手太脏了……”
路冠鸣便捻起一个,递到他嘴边。
他身体瞬时僵住,受宠若惊地说道:
“小姐……我……阿丑只是一个奴隶,怎么配让小姐……”
“快张嘴!”
路冠鸣命令道,“不然就罚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