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李翠莲现在完全负责肉夹馍的制作和买卖,如果她吃苦肯干的话,到时候收入和沈烟卖菜和饭都差不多,就算是给沈烟打工,一天也能赚两三百文钱。
这个时代发明美食的目的就是能满足人们的好奇心和口舌之欲,谁家做的肉夹馍好吃,生意自然就会好。
沈烟看着手中的银子,觉得自己这一个月的努力没有白费,这样的成功超出了她的预期。
如果这样继续下去的话,半年之后她就不用摆摊儿了,就可以开个挺大的铺子。
这地方毕竟是村,周围都是老百姓,没什么钱,等以后去了镇上,开个铺子,价格也可以稍微提一提,那赚的就有可能更多。
而且十里八村的都认识,要是有人诋毁沈烟的生意,带来的影响也是巨大的,所以赚不赚钱全靠运气,在这里摆摊也不怎么稳定。
要是以后攒够了钱,沈烟还是想去镇上,镇子上毕竟人多,而且又更繁华。
到时候生意肯定会更好,收入的更多,也就有钱做自己想做的事了。
想到这里,沈烟皱了皱眉头,眼睛里全都是对未来的期待和渴望。
这么想着想着,她就睡着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肚子突然猛的一痛,沈烟被惊醒,原来是月事来了。
沈烟年纪不大,这算是原主第一次来月事,她没想到自己是穿越过来的,还要经历这种痛苦。
这也太疼了。
可见原主这身子骨并不好。
沈烟被痛的额头冒汗,但是也只能强忍着,好在这会儿天已经蒙蒙亮了,外头传来稀稀疏疏的声音,大概是王君起来了。
果然不过多久,王君就敲响了沈烟的房门。
“姐姐,醒了没有?”
进来之后,王君看到沈烟脸色惨白,整个人缩在被子里缩成了一团。
沈烟咬着牙对他说:“君儿,快去叫小兰姐,就说我身体不太舒服。”
这话沈烟没有办法告诉这个半大男孩子,所以只能把小兰姐叫过来,月事流得很多,恐怕是把被褥都弄脏了。
接下来的几天还得重新清洗。
王君着急忙慌的就出去了,没过多久就把小兰姐带了回来。
小兰姐一问才知道,沈烟这是来葵水了,所以才痛的打哆嗦。
她把王君支开,自己则是烧了壶热水,又给沈烟准备了月事带,细心地照顾着沈烟。
很快,热水就烧好了。
这时候王君也去学堂了,要不然就晚了。
小兰姐这才回到卧房,给沈烟换好了月事带,又去外头给沈烟煮粥吃。
这时候王琳也醒了,一看到姐姐痛成这般模样,也在一旁照顾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