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诚摇摇手指,说道:“不可能搞错,作案凶器是杀猪刀,作案手法是一击致命,就是他张屠户。”
此时,他的大脑已经编织出了凶手的犯罪画面,他迫不及地要展示出来。
“昨天,袁民到张屠户店里买猪大肠,身上没钱,因为袁民早上把身上所有的钱都甩给了面馆老板,袁民想要先赊着,等买完后,回家取来钱。
张屠户见其是庙祝,不敢拒绝,于是答应赊账,但袁民这个人大大咧咧的,再加上他的上司前任城隍死掉了,要处理的事多,忙起来就忘了还欠张屠户的钱。
张屠户呢,在店里左等右等,就是没等到袁民回来还钱,他以为是对方赖账了,想要上门讨要,却又不敢,因为袁民是膀大腰粗的壮小伙,天生神力啊,他打不过。
晚上关了店门回家,张屠户心中不甘不忿,只能借酒消愁,酒一喝,话便多了起来,跟媳妇发起了牢骚,媳妇一听,骂他是个孬种,也就在床上显个两三下威风。
张屠户本来就喝了酒,被他媳妇一激,更加上头了,去店里揣上杀猪刀,就找到袁民算账,袁民呢,忙了一整天,人累得很,刚睡下就被敲门声惊醒。
起床气大家每个人都有,袁民也不例外,他怒气冲冲打开门,遇上怒气冲冲而来的张屠户,两人一言不和,就要打起来。
奈何袁民手里没有家伙,张屠户又是常年杀猪,手快的很,他朝着袁民的脖子就要捅去 ,可喝多了站不稳,脚一滑,捅在了胸膛上,没捅对地方,但手上的力度不减,一刀正中心脏,将其毙命。
杀了人,张屠户的酒醒了大半,天呐,这可如何是好,都怪那该杀的臭娘们,她为何要激我?
埋怨过后,张屠户想要投案自首,可对方是庙祝,加上前任城隍逝世,民情激愤,他一定会被处死的。
他不想死,灵机一动,有了一个法子,我把袁民的尸体扛回去,剁成肉馅,掺在猪肉里,只要消灭了尸体,就没人知道袁民死了,大家都会以为袁民因为城隍的死,心灰意冷,远走他方,而不是被人杀害。
哈哈哈,我真是个天才,张屠户越想越兴奋,迫不及待要将袁民扛回店里,就像杀猪一样,先放血,然后在腿上割开一个口子,大木梃子捅进去,鼓起嘴,往里面吹气,把他吹得气鼓鼓的,像一个大气球,接着用烧开的水浇上去,拿起小刀就开始刮毛。
这人呐跟猪不一样,体毛没那么旺盛,刮毛很容易,但他有一个问题,汗腺多啊,所以这肉总有一股酸臭味,该怎么把这个味去掉呢,头疼啊。”
说到这里,方诚突然意识到自己说多了,连忙停下嘴,解释道:“那啥,我说错了,推理有误,毕竟袁民的尸体完整出现在我们面前,怎么可能吹气呢,哈哈,刚才刮猪毛那一段,你们就当没听过。”
衙役和仵作脸色发白地点点头,他们已经吓得说不出话,生怕和袁民一样被当成案板上的猪。
李三水倒是没什么反应,他已经习惯方诚那搞怪的说话方式,不过经方诚这么一搞,他以后都不想吃猪肉了。
“袁民的尸体为何在东市大街上,而不是张屠户的店里?”
方诚提出这个疑问,随即又给出了合理的解释。
“袁民的尸体太沉了,要知道背活人和背死人是不一样的,死人这玩意重的很,张屠户背了一小会,就要放下来歇个十分八分钟,一路上停停放放,来到了东市的大街上。
这时张屠户猛地一拍大腿,心想我干嘛要亲自背着,找个小推车,直接拉回店里多轻松,然后他就去找小推车了,尸体放在大街上。
他没注意的是此时天微微亮,尸体就这么明显的扔在大街上,很容易被人发现,事实也是如此,起了个大早的卖菜贩子发现尸体,报到了衙门。
这就是贸然杀人的弊端,没有心思缜密的思考,作案人的大脑很容易出现短路,自以为天衣无缝,做出一些掉智商的举动,张屠户是个初犯,纵使他杀猪多年,可惜人并不是猪。”
“城隍大人,您的推理真是入木三分,太精彩了,我都有些相信了。”
李三水厚着脸皮夸赞道,他最擅长的是见风使舵,至于凶手是谁,他并不在乎,一切都按方大人的意思来。
“来人呐,前去东市张屠户的门店,将他捉拿归案。”
李三水刚下完令,方诚伸手阻止道:“不,李县令,我要亲自前去惩戒凶手,我体内的大剑急需可口的罪恶。”
“对呀,城隍大人,我差点忘了,张屠户有可能不是普通人,还是您亲自去靠谱。”
李三水恍然点点头,虽然方诚说了一大堆,听起来像是普通人作案,但他下意识里,还是认为邪魔作案。
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找袁民单挑,就算他喝多了酒,被娘们说不行,也不可能找仙人任命的庙祝决斗。
那可是天上的仙啊,谁敢得罪了,可是要下拔舌地狱,轮回九世不得做人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