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初雀说完,从电脑前起身,走到二人的面前。
宋明砚这才算是真正打量起初雀。
作为林渡口中最值得期待的新生,从入学到现在,他多多少少也知道这个少年的事情。
开学第一周,物理学院某个学生家里出事,父亲生了重病住院,开了个众筹网页,别人都是十几块几百块的献爱心,初雀自己悄悄地给那个学生通过微信转账了一万块也没告诉别人,要不是最后被捐助的学生主动开口,谁也不知道这件事。
除此之外,他平时还会在学校帮忙清理湖里的垃圾,跟学院的学长去贫困户的家里给孩子补课,是每个人见到都会夸奖的优秀学生。
“初雀,你怎么知道是她?”林渡唇角有一丝丝弧度。
他很欣赏眼前的这个学弟。
工作能力很强,而且从不抱怨,而且和他的合作非常默契,再加上初雀长得也是让人挑不出瑕疵的清隽好看,林渡对他的态度自然要比其他新加入学生会的成员亲昵很多。
初雀笑了笑:“我今天去吃早饭的路上不小心撞到了一个女孩子,她就叫做向糯。”
林渡稍顿,转头说:“长得如何?”
“就像会长说的那样,留着黑色的长发,很温柔。”
林渡颔首。
他喜欢漂亮的女孩子,但是仅限于撩一下而已,林渡是个十足的工作狂,直到现在为止,其实都没有跟任何女孩子正式交往过。
宋明砚则是微微皱眉。
初雀看到了宋明砚的神情,稍稍露出了不解的神色:“……会长?”
平心而论,初雀对自己的容貌也很自信,他也觉得身边的林渡长得不错,不过宋明砚绝对是他们三个当中最优秀的那个。
不仅是容貌,鼻梁挺直,眉眼好看,下颌的弧线都是清晰立体的,让他原本的秀气被削弱很多,带了几分难以靠近的矜贵感。清隽俊美的五官加上本人亲和而疏离的态度,格外克制有度。
简单来说,是这个年龄段的人很少有的不可亵渎的君子气质。
容貌,学识,家世,必然都是最顶尖,才可以养出这样的男孩子。
“初雀,”宋明砚温声询问:“你和向糯只是一面之缘,这么肯定是她?”
闻言,初雀笑了起来,不紧不慢道:“嗯,因为我送她医院的时候聊了两句啊,我知道她加入了汉服社,还喜欢看天文,所以……我才想会长你在顶楼遇到的那个女孩子应该就是向糯。”
林渡轻笑一声,算是对初雀的认同。
宋明砚垂眼望着手里的小兔子团扇,他眉眼专注,沉着冷静,或许是在思考。
没一会后,宋明砚灰褐色的眼睛带了几分释然。
他敛了笑容,向初雀以眼神示意:“谢谢。”
说吧,宋明砚转身欲走,林渡赶快拦住:“回家?”
“走么,带你一程。”
“什么。”
林渡停顿了下,宋明砚的口气可不像是询问,明摆着是让他跟着一起走,他笑着接了话,嘱咐初雀也赶快回宿舍后,才追着林渡一起下了楼。
楼下停着辆灰色的卡宴,宋明砚进入驾驶座,待到林渡也上车后,他才侧身,身上透着几分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淡漠。
宋明砚:“我觉得……不是初雀说的那个女孩。”
林渡笑了:“这么肯定?打个赌如何。”
-
翌日,林渡趁着下课来到汉服社,恰好正逢社团安排了新人见面,这会儿正热闹着,有人看到了门外的林渡,整个教室都沸腾了。
林渡压根没管那些直勾勾盯着他的目光,笑着朝屋里的妹子们挥手,他是那种往那一站,就能吸引大家目光的人,顿时没人去关注社长精心做的ppt了,都在看林渡。
社长:“……”
她连忙从教室出去,把林渡拉到了一旁。
林渡觉得有点好笑,“怎么了?”
“副会长,实话告诉你,今年长得最好看的女孩不在我们社团,你就别来打扰我们了……”社长露出苦兮兮的脸。
林渡一愣,笑了起来:“虽然最近是很累,想找个漂亮女孩子陪一陪我,不过校园文化节之前我大概没这个功夫,我只是来问下你,你们社团有没有一个叫做向糯的新生?”
社长立刻露出你这个狗男人果然不安分的目光。
还说什么对妹子没兴趣,这不立刻开始打听起汉服社最漂亮的女孩子了?
社长以眼神示意,“就坐在窗边那个。”
林渡抬眼。
少女穿着鸦色的汉服改良裙子,身板的确纤弱,黑色长发也挽成发髻,打扮得精致,长得漂亮,气质也好,身边的一群人都围着她。
但是——
太艳俗了。
林渡皱了皱眉。
向糯在几个男生的包围中显得非常骄傲和自信,她对这种场面应该司空见款甚至是乐于接受的,绝不是宋明砚口中那个纯情可爱宛如小仙女的女孩。
林渡双手抄着口袋,垂下了目光,和社长打了个招呼,抬腿要走。
“林渡……学长。”
向糯从教室里追了出来,看着面前疏懒地垂着眼的少年。他笔直修长的双腿懒散地搭在一起,回头看她的样子也不过是唇轻一挑,笑的漫不经心。
林渡眸子里的情绪很淡:“有事?”
“学长是来找我的?”向糯目光灼灼地看着他。
系统告诉她,林渡是这本书最好攻略的男人,但是向糯还有自己的私心。
林渡的长相和身高还有性格都是她最喜欢的,笑意习惯性地在好看的眉眼停留,大多女孩子应该都对征服这种男人跃跃欲试。
向糯忐忑不安,林渡扯了下唇,“啊,你误会啦,我不是来找你的,何况你不是跟我告白过吗?我这人对已经拒绝过的女孩子,是真的没兴趣。”
话音一落,向糯惊得瞳孔地震。
林渡挥了挥手,非常潇洒的下了楼。
坐在车内,他一只手搭在方向盘上,眼眸沉沉,漫不经心地开车准备回家,就在通往学校大门的右侧人行道上看到了背着一个巨大登山包的姜璃。
须臾之后,车子停下了速度。
在林渡的视线内,姜璃穿的特别朴实,绿色宽松的格子衬衫做防晒衫,里面是个白色t恤,下身宽松的牛仔短裤,还有一双匡威墨色帆布鞋,长发扎成了丸子头,软糯糯的,就特别想让人抓一把。
姜璃脚虽然恢复了不少,到底还是不能走的太快,她今天下午没课,晚上广播站的培训又延到了周四晚上,恰好趁着这段时间去打扫下京市那个房子的卫生。
她的视线转了转,突然一滞。
一辆极为嚣张的白色敞篷跑车停在她身侧,林渡笑眼轻睐,“去哪里?我送你。”
“谢谢,不用,我坐地铁。”
林渡修长指骨间在方向盘上敲了敲:“这会儿正好是下班高峰期哦,如果挤地铁的话,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去了。”
姜璃眼角微微一垂,不坐白不坐。
狗男人主动献殷勤,欲迎还拒反而没意思。
她走到车前,打开了车门,系好安全带,顺便把自己的书包牢牢地抱在胸前:“学府路东橡树湾小区。”
林渡迟迟未动,姜璃终于按捺不住回头看他,林渡顿了下,凑在她耳边低声开口:“姜璃,你还是我这辆新车坐在副驾驶座的第一个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