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曦从小就晕车,为了转移注意力,她每次坐车都会带上耳机听音乐。
春日上午的阳光和煦,晒得人暖洋洋的,她听着耳机传来的轻柔女声,不知不觉竟然睡着了。
迷迷糊糊间,似乎有人帮她摘掉了耳机。
沐霭将耳机戴上,一道浑厚沙哑的声音传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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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双目微阖,靠在他的肩上睡得安静。
缓慢又忧伤的旋律,恰如一个历尽悲伤者的自我救赎人生沉重,但这是一个无比美好的世界。
hataonderfuord是爵士音乐家ouisarstrong临终前的谢幕之作,是历尽千帆之后,对这个世界重新焕发出的热爱。
沐霭不解,她究竟经历过什么,才会喜爱这样的一首歌。
细想起来,她写的作文,她的专栏文章,她听的歌,似乎都与一个17岁的高中女孩格格不入。
这两个月来,他亲自见证了她理科的飞速进步。
选择一个方向,长期坚持积累,这件事听起来并不难,每个人都做得到。
但这件事又很难,因为
绝大部分人坚持不下来。
程曦近乎变态的自律和自我要求,似乎已经刻在了骨子里。
音乐一直单曲循环,沐霭静静地看着肩头女孩的睡颜。
他忽然觉得,自己似乎从未懂过她。
耳边传来一阵欢呼声,程曦受惊睁开眼,无意识的偏头看去。
少年放大版的俊颜近在眼前,他的眼睛,格外清晰。
程曦怔愣了下,僵直的坐了起来。
大巴车停在了一个溪水潺潺的地方,同学们都下车去搬东西了。
车厢里空空的,就剩他们两个人。
春日的阳光笼罩着他的眼眉,分辨不出神情。
程曦抿了抿唇,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犹豫两秒,还是说了声谢谢。
沐霭像是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笑着说,“咱们也下去搬东西吧,不然司机师傅估计得赶人了。”
两人一下车,就吸引了众人的视线。
为了方便出来玩,程曦今天只穿了简单的白色t和黑色短裤,外搭一件size的浅蓝色衬衫防晒,长长的下摆,两侧还有开衩设计,更是增添了十足的随性感。
蓝色衬得她皮肤更白皙,是在阳光下简直要
反光的那种白。
黑色长发松松地扎了个马尾,整个人显得干净利落。
巧的是,沐霭今天也穿了一件蓝色的衬衫,只比程曦的颜色稍稍深一些。
两人一起站在阳光下,大家惊奇的发现,沐霭的皮肤,竟然比程曦还要白一个色号。
10班所有的女生都柠檬了。
男生们去搬东西,女生们则负责寻找合适的地方野餐。
正午十点,阳光已经有些毒辣,程曦刚翻出一顶黑色鸭舌帽戴上,田兰就气冲冲地朝她走了过来。
“我快要被张弛气死了”田兰对于自家男票简直无语了,“你知道他给咱们找的小组搭档是谁吗”
“谁”
田兰都懒得说出对方的名字,“喏,那边穿着仙女裙那位”
程曦顺着田兰的目光看过去,穿着裙子的女生并不多,她一下就找到了。
“王倩”
“对啊,张弛喊了宋晨,宋晨又喊了王倩,你说气不气人”田兰刚跟男票吵了一架,此刻正怒火中烧,“咱们班他找谁不行啊,非得是王倩。”
程曦到觉得这件事不怪张弛,“他也不知道宋晨会叫王倩啊。”
“而且,他们都不知道王倩的事情呀。”
王倩成绩优异,长得也不错,在男生中间还是很受欢迎的。
“兰兰,好不容易穿了漂亮的新衣服出来玩,别生气啦。”
田兰还是觉得不爽,“那就让她跟我们一组”
程曦想起王倩在考试前突然跟自己道歉的事情,或许那个时候,她就已经打算好要跟他们一组了。
“她既然愿意来,就让她来吧。”
两人正说着话,沐霭,张弛,宋晨三人已经搬着东西过来了。
宋晨是体育特招生,常常跟两人一起打球,他虽然成绩中等偏下,但是性格不错,加上长得也蛮帅,在班里的人缘一直不错。
宋晨一到就夸人,“哇,这个地方是谁选的,很不错啊”
柳江虽然名“江”,其实只是一条长长的河,因为河边遍布柳树而得名。
每年春天,河堤旁的柳树新绿,临水人都能欣赏到“风慢日迟迟,拖烟拂水时”的景象。
程曦选的这个地方,正好在一块巨石的下面,可以挡住火热的日光,旁边不远处就是潺潺溪
水,洗个菜什么的也很方便。
宋晨一到地方就把烧烤炉子架上,嘻嘻哈哈的开始干活儿。
男生们负责打水架炉子生火,女生们则负责洗菜,往竹签子上串肉串菜。
大家都是第一次有这样新鲜的体验,场面一时非常和谐。
王倩默默蹲在程曦和田兰的旁边,也不说话,神色里似乎有些被冷落的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