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一怔“不记得。”谁都不记得吧。
“我记得。”to在他耳边低语,像蛇吐唁,“我记得阵痛,记得母亲的脸,
她生下我就死了,不,也许我是从她死了的躯体里生出来,那真疼。”
月色冰凉,john只觉寒意刺骨,明白了友人说这番话的用意,明白了他的征服欲,无可阻挡。
那是生的渴望。
对他本身,对他差点没能看到的一切事物,也许没人比他更爱这个世界。
那阴暗又狂热的声音继续耳语“vodeort飞离死亡,这个名字,你觉得怎么样”
怎么样john说不出话来。
死亡,vodeort第一个敌人,他一生的诅咒。
黑发的魔王抓住他的肩膀,绽开真正的笑容,有点邪恶有点张狂,“sie,你是我的,我可以不要世界,但必须要你,既然你属于我,我们一起去征服世界吧。”
他用那双黑眼睛锁住他,不允许他逃掉,他要他和他一起屹立人上。
“你总是想占有”不知过了多久,john终于开口,“vode,我为你将来的妻子担心。”
to的神情空白了一瞬,连同他几乎成功的蛊惑“妻子”那是什么生物
然后他发现友人的小花招,恼怒。
john微笑着整理领口,已经恢复自己的步调。
他承认自己被这个小魔王吸引,交友不慎,也只有陪他下地狱,但此时此刻,他不能答应,那会让to觉得没有东西他不可征服,他还太稚嫩,没看到世界的辽阔,敌人的强大,他会掉下来摔得粉身碎骨。
“记住我的话,也别忘了我随时可以拥抱你最讨厌的死亡。强占不是把对方逼得无路可退,那她和你都会被挤得没处躲,在心灵的最深处空出一块地方,邀请她进驻,当她也愿意的时候,你就占有她了。”
这是为未来的魔王夫人说的,john预见到她的悲惨。
to却只听见第二句话,黑瞳燃起熊熊怒焰。
“那你愿意吗”
什么john瞪大眼他到底听懂了没
算了,to还小,讨论这个的确太早了。
john轻笑“如果你那块地方够大。”
to挫败地瞪视他,他总是为他妥协。
开学前的一个月,两人每晚预习课本,白天就跑对角巷。john向奥利凡德先生讨教魔杖的做法,逛道具店;to则是淘书,他的笑脸这段时间练得越发纯熟,在各个店之间混得风生水起。
john有些担心,他知道友人一直执着于自己
的身世和强大的力量,也许他会翻阅到现阶段他不该知晓的东西,幸好对角巷比翻倒巷安全,他没观察出to有什么异常。
另外,他得知他和友人的魔杖因为相同的杖芯有共鸣,如果他们为敌,施放同一个咒语,会引发闪回全部打在魔力较弱的人身上;相反,若他们并肩战斗,魔法效果也会加乘。
深思片刻,john留下了这柄魔杖,未来的某一天,他可能会用到那个闪回咒。
to经常带点心回来,他们一起解决午餐。john喜欢可可坊的红茶和小面包,雷打不动;而to喜欢那些希奇古怪、不服从管束的。每次看到他把长脚的巧克力蛙和惨叫的甘草魔棒津津有味地吃掉,john总是一阵无言。
“哦,别这么看我,亲爱的sie。”to邪恶地粲笑,这样的笑容决不会展现在看着他眼冒红心的饮料店小姑娘面前,“我真的懂得因才适用,瞧。”他阴恻恻地瞥向打算留待明天吃的红薯奶油军队小人,吓得对方直哆嗦。
好吧,这只是黑魔王的恶趣味,总比动不动给食死徒一个钻心剜骨好。john懒得理他。
正午的阳光照耀在他淡金色的长发上,红绸带从颈侧蜿蜒而下,宁静的脸庞温和、舒雅。在他华丽张扬的黑发朋友身侧,他不引人注目,只能被一个人独自收藏,注视。
月底,john做好两个腕套,可以放置魔杖并快速弹出,还附有警报术和识别咒,一如既往和友人一人一个。
魔法袍也送来了,黑底银色穗边。老邓买给他们的虽不是名贵品,但也是好料子的衣裳。john又添了墨绿线花,织进清凉咒又美观进斯莱特林时,好印象是必要的。
九月一日,两个十一岁男孩拎着行李箱登上开往霍格沃茨的特快列车,奔向他们的人生旅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