碗里,是一根粗壮的黄色人参,上面充满着颗粒感。
人参上还有大量的参须,被汤一煮成了深褐色。
听着苏云的惊呼,糜贞不明所以,弱弱道:
“这个是我在海外商人那买来的,特地买来给你补身体。”
“就这么一根花了我200金,你看上面的参须,真的好浓密呀!”
“好粗好壮,长得真特别。”
苏云深吸一口气,望着碗里的海外人参,他眼中血丝直接爬满眼球。
整个人战栗不止!
不知是气,还是喜!
这年代的人不认识,但他却是认识。
这哪是什么海外人参?
直接就是玉米啊!
“你还有这个吗?”
“唔~没了,我不知道它到底有没有效果,就只买了一根。”
“苏大哥,你现在的样子好吓人哦。”
糜贞有些害怕的摇了摇头,她觉得自己好像做错了什么事一样。
苏云心头一跳,颓然的坐在了地上。
脸上全是失望!
若是其他人将这玉米煮了,他肯定会暴怒将对方给煮了。
可眼前这人…却是糜贞。
“算了,煮都煮了,那就吃了吧!”
“你尝尝吧这个,就知道有什么效果了。”
苏云将其掰成三段,三人一人分了一小段。
糜贞黄舞蝶狐疑的拿着玉米,啃了几口。
“嗯?有点甜,好像还能填肚子。”
“除此之外,没感觉有什么用了啊?”
二女面面相觑。
苏云叹了口气:“这个不是人参,这叫玉米,产自高句丽东边很远的地方。”
“它的作用,不只是能用来吃饱,在这乱世更是救苦救难的神物!”
“专治饿病和穷病!”
苏云怎么也没想到,产自南美洲和中美洲的玉米。
居然会因为海外贸易,出现在东海郡?
按记载这玩意儿应该是明朝才有。
莫非…这千年间其实有不少神物早就传来了,只不过因为汉人不认识,才被错过?
直到明朝才真正认识到它的用途?
糜贞也意识到了这玉米的不凡之处,能让苏云如此变色的,定不简单。
“那这个能种吗?产量高不高?”
“能种,很好活,而且产量很高,最少亩产500斤以上。”
苏云木然的说道。
这玉米尚未经过优良育种,是最原始的玉米。
产量和味道都不如后世的玉米。
他不敢把产量吹的太高,与后世优化无数次,亩产一千多斤的玉米没得比。
但即便如此,放在眼下这个社会,那也是让全民免受饥饿的超级神物。
足以让所有的诸侯疯狂!
不仅能当主食吃,如果吃厌了还能磨成粉做别的食物,用来喂猪喂鸡鸭都是极好的东西。
就连玉米杆子,都能用来榨糖,可谓全身都是宝。
若是有了玉米在手,他有信心在几年时间内,让曹营的底蕴实力翻几倍!
再也不用为了军粮而发愁!
他苏云没有什么追求和理想,唯一想做的…就是让普通老百姓吃饱。
哪怕一日两餐,都是粗茶淡饭。
因为他曾经淋过雨,所以他…想为这些苦命人,撑一把力所能及的伞。
听完他对玉米的所有介绍,糜贞与黄舞蝶大惊失色。
“什么?亩产500斤?”
“我的天呐!这…这玩意儿产量居然这么高?”
二女目瞪口呆。
要知道,目前大汉朝所种的农作物。
亩产也不过百斤上下,最好的膏腴良田,加上人工悉心培育。
能亩产300斤粟米已经是了不得的事了。
而这其貌不扬的玉米,竟随便种都有500斤?
那可是能让国力翻倍的好东西啊!
不仅意味着滔天功绩,更是无量的功德啊!
她们下意识觉得苏云是在开玩笑,可看着他那么慎重严肃,二女知道他是认真的…
糜贞瞬间认识到自己做了一件大傻事,眼中布满了泪水。
一脸愧疚的低着头:“对…对不起,我不知道它那么牛逼的。”
“若是我不将它煮了,那就能因此救活好多人了,还能对苏大哥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