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月16日」中午十点左右,高承勇在白银二中附近看到一个女人;
一个手里提着菜篮子、长头发、长相漂亮的女人。
就好像是一只饿极了的狼看到了受了伤的兔子,高承勇激动无比,面红耳赤头脑发热;
一路尾随而去,和女人保持着10~20米距离。
等到女人放下一篮子菜开门后,高承勇从拐角碎步过去,推开了还没有被关上的门,把门反手锁住!
等她发现屋里有个陌生男人,手里还有刀时感觉十分惊恐,开始大声求救;
却被高承勇一刀割喉,失去意识。
人虽然死了,但高承勇依然没放过她;
猥亵后,还在她身上捅了整整十六刀,并割下了她的耳朵!
杀完人之后,他还是和前几次一样逃之夭夭;
在家里舒服的躺了三天后,高承勇嗜血的心就开始疯狂跳动了。
仅仅隔了三天,他又盯上了市里的一个女人;
「1998年1月19日」下午,27岁的邓敏送丈夫去上班,在回家的路上遭遇高承勇尾随。
和上一起案件不同,邓敏回到家后反手关上了门;
高承勇不太确定邓某是不是一个人在家,就侧着身子把耳朵贴在门上听。
听了一会儿发现没有说话声,只有电视声音,于是断定屋内只有邓某一人,果断的敲了敲门;
邓敏打开门,看到是个面生男子,便问道:
“你是谁,来找我丈夫的吗?”
高承勇点点头:“是的”。
就这样,邓敏让高承勇进了屋;
高承勇看到邓敏确实一个人在家,电视开着,桌子上还有一副牌,应该是她一个人在玩。
就在高承勇坐立不安的时候,桌上的电话响了;
邓敏说大概是她丈夫,让高承勇过去接。
高承勇哪里敢接,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刀直接往邓敏颈子上划了一道!
邓敏下意识躲了一下,伤口不深,等反应过来才开始大声求救;
高承勇见状开始往其胸腹部、腿部疯狂捅刺,最终将其杀死。
这一次,高承勇不仅将陌生人残忍杀害,还割走了她身上一个器官;
甚至连人家的结婚戒指都没放过,连同值钱的财物全部偷走。
一次又一次的得手,让高承勇的内心越来越变态;
只是普通的杀人,根本满足不了他了。
连环杀害四人后,高承勇决定歇一歇,但他没有歇太久;
「1998年7月30日」,出于变态和想寻求刺激的内心,高承勇又来到了他之前作过案的供电局宿舍楼。
和第一次来这里的紧张担忧不同,这次他已经是熟门熟路了;
在宿舍楼溜达了一圈后,高承勇随机敲开了四楼的一扇门。
令他倍感意外的是,开门的居然是个8岁左右的小女孩;
女孩笑着和他打招呼:“叔叔,你是我妈妈的同事吗?”
高承勇顿了顿,点了点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