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在没有登基前,就于1366年始置两淮盐运使,洪武元年(1368年)再置通州、泰州、淮安3分司判官。各盐场长官称百夫长。二十五年(1392年),各盐场改设盐课司大使、副使。两淮盐区设转运使1人(从三品),同知1人(从四品),副使1人(从五品),判官3人(从六品),各盐场大使、副使各1人(俱未人流);此外又设巡盐御史1人(正七品)。
时至今日,主要官职并没有改变,依然延续洪武年的旧制,但不同的是,比起洪武年,现在的盐官盐吏一个个可是肥的流油。
此次左懋第两淮查盐,两淮盐运使冯导研和监盐太监杨显名虽然被拿下,但却坚不认罪,同知、副使、三个判官也都否认有贪污舞弊的情况,下面的小盐官一个个也是大声喊冤,左懋第和方正化拼劲全力,但也只查到了两三个小吏贪污的证据,其他盐吏俨然都是清官。
左懋第到扬州的第一天,身为淮扬巡抚的史可法就陪同查案,但即使如此,也无法撼动铁板一块的扬州官场。
两淮盐运司直接隶属于中央,和布政司、按察司平级,都是直接向朝廷负责的衙门,又有监盐太监坐镇,作为地方巡抚的史可法无权干涉盐政事务,但整个扬州官场对左懋第的抗拒,他却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他提出辞呈。
“纵放私盐、牟取暴利、勾结朝贵……”这是史可法点出的两淮盐政的弊端。
“巡抚不力,察察不明,有负圣恩……”这是史可法的辞职理由。
听完史可法的奏疏,朱慈烺对明朝官场的复杂性有了更多的了解,不要以为你是巡抚、是钦差、拿着尚方宝剑,就可以雷厉风行,察察至清了。如果下面的小官胥吏团结一致对抗,任你巡抚钦差也是无可奈何。
其实换成皇帝一样,崇祯十七年,满朝文武不说话不做事,干等着李自成进京,崇祯帝怒道,文臣皆可杀,其当时的心境估计跟左懋第史可法差不多。
当然了,不止明朝,历朝历代,甚至前世里的文明社会也是如此,上级再有决心,但下级消极怠工拖着不执行,上级也没有办法。因为不是一个两个,是所有人都在拖延怠工,你总不能把所有人都撤换了吧?
所谓法不责众,大约就是这个道理。
另外,史可法的辞职应该是以退为进,向朝廷施压的一种手段。并非是真的想要离开巡抚的位置。
读完史可法的奏疏,吴甡深深望着皇太子。
朱慈烺心知他是怜惜史可法之才,想要探知自己这个太子对史可法的态度,于是点头:“史可法是一个贤臣,朝廷断不可准他辞呈。不过我还是不明白,他兼着淮扬巡抚呢,为什么扬州官员敢背地里给他使绊子,左懋第更不用是说,那是钦差的身份,难道扬州官员已经目无法纪到这种地步了吗?。”
“殿下,这些小官胥吏只所以敢糊弄巡抚和钦差,除了因为盐政弊案关系到他们自己的身家性命,不得不顽抗到底之外,更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有人在背后组织鼓动他们!”
“自永乐之后,我朝每隔十几年,就会清查一次盐政,每次都是声势浩大,最后却都是无果而终,在幕后那些人看来,这一次当然也一样,最多不过就是牺牲杨显名和冯导研两个倒霉鬼,只要其他盐官不乱,结党互保,他们就可以继续逍遥下去!因此他们才要严防死守,不使左懋第和史可法突破任何一个缺口,以防成溃堤之势。”
吴甡解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