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呀,我记得你还要一把鎏金圣棍,它跑哪去了?”梦风看向金甲圣君残灵。
“它是我的贴身器物,不能给你!”金甲圣君沉声道。
梦风没有多说,只是再次抬起了手臂。
“你!!”
看到他这威胁的姿态,金甲圣君恼怒。
但梦风根本没理他,只是摆弄着紫霄雷光火,随时都有可能一把火就往其身上抛去。
金甲圣君见状,也是无计可施,只能乖乖拿出了他那把鎏金圣棍。
“好东西!”
看着此棍,梦风不禁赞叹了声。
对此棍,他早就有想法。虽然他自己用不到,但此棍的品质,在圣器中也是能排列前茅的。日后有机会,完全可以拿它去交易到他所需要之物。比如圣器刀刃。
梦风如今,也算见了不少圣器。但其中唯一能算是刀刃的,也就只有当初二大人拿出的那偃月刀。除此之外,就再无见过其他圣刀。
没能有一把圣刀,这算是他目前的一个遗憾。
当然,这不是说火龙圣刀不好,只是作为伪圣器。比之真正的圣器,终究还是有一些差距。不过对他而言,火龙圣刀已经完全够用。哪怕是到了圣尊层次,火龙圣刀依然能作为他的佩器。
只是如果能有一把圣刀,那自然更好。
收起了圣刀,梦风再度看向了金甲圣君残灵。
金甲圣君残灵微微沉默。
脸上满是不甘,但还是将那块时间圣印取了出来。一咬牙,将上面属于他的认主抹去,递交给了梦风。
因为是他主动交出,所以梦风拿到时间圣印并未受到任何反抗。
让它与其他圣印建立了联系,时间圣印在沉默了一会后,就选择了认主。
要让圣印认主,只要宿者本身能力足够,一般很容易成功。当然,前提是无主圣印,并且不是给你强行剥夺了其主人意志的情况下。
时间圣印一认主,梦风脑海立马多出了一段属于它的信息。
正如他此前所见,时间定格与时间回溯,皆是时间圣印的手段。但不同的是,时间定格没有太大
的限制。只要能提供足够能量,就能多次施展。但一个时辰内,最多施展三次。而时间回溯,则有着不小的限制。
施展此招,不仅需要消耗大量的能量,还要消耗施术者的寿命。
是的,寿命!
时间回溯很逆天,要施展它,自然不可能完全不付出代价。而付出的代价,则是根据次数和一些特定情况而定的。第一次施展,只需消耗五十年寿命。虽然不短,但对于一位圣境存在而言,完全在可接受范围内。但第二次施展,就需要消耗三百年的寿命。
三百年,这已经不算短了。
这也是金甲圣君此前,没舍得施展第二次的原因。毕竟他的寿命是不断,但也要考虑到他的年龄。作为恶魔边界的顶端力量,他是从上古时代接任的。如今的年纪,早已有过万岁。纵使作为一位顶级圣君,这也算是一个老年情况了。
拿正常人的例子来比较。现在的金甲圣君,就相当于一位接近八十岁的老人。
寿命还剩多少,可想而知。
虽然这些寿命,依然远不止三百年。但一下扣去三百年,他也是舍不得的。而且这还只是基础的三百年,在当时那种情况下,他要扣得寿命更多。
时间回溯,除了次数,还根据特定情况。
所谓的特定情况,就是泛指在施展时间回溯的这一时间段,其过程中发生的事。
如果这过程中,是有一位强者发动强横攻势,你要让他强行倒退。这攻势中发出的威力,就将抵扣为一些寿命。
以梦风刚刚那一击,强行时间回溯,需要扣除的寿命可能是五百年乃至更长。还有一点,第二次一旦施展了,那后面就是第三次。而第三次施展,那寿命至少都是四位数打底。
正因此,当时的金甲圣君才没有第一时间选择施展。最终落得了这样的下场……
“果然代价不小。”
梦风喃喃自语。不过对于这时间回溯,还是很期待。毕竟他和金甲圣君一样。他的寿命,悠长到吓人。毕竟要知道,他如今可还不过百岁。再加上有草木圣印和圣丹气以及多次天地赐福,他的寿命有多长。他自己也无法断定。那可以肯定,至少是五位数。
五十年、三百年、一千年……这样的寿命,他完全消耗得起。
除此之外,时间圣印还有多项能力。
当时一大人曾用过的时间迟滞,可以范围性的施展,亦可以单独指定一个目标。但一天最多施展三次,如果是范围性的,只能持续十秒。如果是单独制定一个目标,能持续一分钟。超过这时间,将会以抵扣寿命的代价继续执行。
在幽月圣尊传承之地,一大人对他施展时,就消耗了许多寿命。
当然,相比于时间回溯,这所消耗的寿命完全是小儿科。
梦风就算施展个一天一夜,也完全能够承受。
有时间迟滞,自然也有时间增快。
相比之下,时间增快要付出的代价比之时间迟滞高得多。因为时间增快,虽然让一个人行动都变快了,但同时也是在加快消耗一个人的寿命。
每加快一秒,就得消耗一年的寿命。
意思就是,强行加快一分钟的时间,你就需要消耗六十年的寿命。
代价比之时间回溯都是可以比一比了。
至于它的好处,则要在战斗中才能体现出来。
除了上述几种外,剩下的就是一些小手段。
另外有一点值得一提,那就是时间圣印觉醒与没觉醒。差别除却多了几种手段外,就是加大了能量的消耗。因为觉醒的时间圣印,效果比未觉醒更直接,所以消耗也是成倍计算。
而时间圣印本身,并不提供什么能量。
这也导致所有能量,尽皆需要消耗使用者本身。
一块是提供大额能量,一块是消耗大额能量。
试炼圣印与时间圣印,还真是成了正比。
……(未完待续)